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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閒情逸致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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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點亮光
我見過一些閃婚閃離閃復的婚姻。
離婚7個月,又同居了。你們是有主見的成年人,做出的決定都要自己承擔。
決定離婚不是一時衝動?說句實話,我希望你們的離婚是考慮不細、一時衝動。這樣的離異婚姻可能還有救。
現在生活中,這種“衝動式”離婚的人還真不少,冷靜下來才後悔,又想繼續婚姻。其實,這樣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只是感情經營不善,你硬我也硬,為了所謂的“面子”,衝動導致離婚。
離婚才7個月又同居,時間大短了,外人看不清。你們倆之前導致離婚的問題解決了?是還有感情、彼此放不下?還是因為解決“性問題”才同居?其中原因只有你們倆人自己心裡清楚。
離婚不能匆促,復婚更不能匆促。離婚是人生婚姻中的一次挫折,如果倆人還有感情,想繼續在一起,可以考慮復婚。但是,心急吃不了熱豆腐。彼此都要檢討自己身上的問題,多溝通,待兩個人都覺得復婚時機成熟,再辦理復婚手續。
在一起生活的日子裡,希望你們倆學會家庭經營模式,彼此諒解、包容,互敬互愛,讓生活過得有滋有味、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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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唐古拉上的唐古拉
要不要復婚要看你們離婚的主要原因是什麼?如果家庭瑣事家長裡短的,什麼孃家不好,婆家不好,什麼七大姑八大姨的,為什麼不復婚呢?
主要看自己你就折磨一段話出主意的都幫不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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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多想變成小鳥
自己的婚姻當然要自己做主,因為適不適合只有自己知道。離婚的原因要搞清楚,是因為不愛了,還是因為家庭矛盾,或是有接受不了對方的某些缺點造成的離婚。
再在一起那就要說清楚,兩個人把矛盾點說好,以後再有類似的問題要怎樣處理,怎樣化解矛盾。可以以同居的方式磨合一段時間,雙方覺得都適應了彼此,如果雙方都還愛著,可以考慮復婚。
剛結婚都有磨合期,只是你倆沒有堅持下來,兩個不同的個體組合在一起肯定有不能接受的地方,衝動說出離婚就會像你倆這樣,本還愛著,分開又會反悔!
在有,婚姻生活就是柴米油鹽,遇到事情要互相包容,不包容就沒有沒有能相伴到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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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春風拂柳夢依舊
哈哈,證明你們還是有感情的,離婚只是時一時衝動吧,冷靜的想想吧,感情不是兒戲,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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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藍顏紅顏是不是謊言
建議還是不要復婚為好,因為復婚又會恢復到非要離婚的原點,不復婚老公對你會熱情似火,也不會早出晚歸了,害怕失去所以上心,男人的佔有慾特別強,即使他不要了也不會讓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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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W無記J
離婚七個月了,後又同居在一起。隔了這麼久,再加上曾經又是鬧翻了臉,形同陌路的兩個人。為了同居,一開始肯定會有小心翼翼的互相試探和接觸,即使曾經是夫妻,尷尬也在所難免。
不管你是主動還是被動,第一次在一起同居,肯定多多少少都會有尷尬。
離婚的原因我就不多說了。離婚後又同居在一起的,在我看來,不外乎就是以下幾種原因:
一,正常的生理需求。
做為兩個成年人,時間久了肯定都會有生理需求的慾望。在暫時都沒有找到合適的物件之前,不妨再試著接觸一下,成則最好,不成也沒關係。這也是很多離婚後暫時還沒找到物件的人,正常的心理想法。
二,沒有找到更合適的。要麼就是遇到了一個還不如原配好的,經過互相比較,激烈的思想鬥爭後,想想還是“吃回頭草”。
三,為了家庭、為了孩子。
經過近七個月的離異分居後,看見別人家都是夫妻出雙入對,帶著孩子幸福地撒歡,忽然良心發現,感覺孩子挺可憐的,不能離開自己的親生父母,對孩子心有愧疚。
四,雙方都為了當初的衝動而後悔。據我瞭解,有一多半的離異夫妻都曾為了自己當初的衝動而後悔。說一點都不後悔的,只是為了所謂的面子,或者是嘴硬。
不管離異後,在一起同居的原因是生理需求,還是其他原因,既然你已經說了重點的幾個字:“有原諒”,就足以說明彼此從心理到身體都接受了對方。
那就趕緊復婚吧,還在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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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ABC鳳凰工藝
ABC離婚同居,
男人和老婆離婚,同居有尷尬,
男人再租房子,老婆當情人,娶了個以前認識交過情人當老婆,
情人變老婆,老婆變情人,
老婆變成了,偷偷摸摸,沒法人權利,
情人變成了,公公開開,合法權,
陰陽顛倒,太陽從西邊出來了,
真是歷史倒流,回過來,
三年水流河東,三年水流河西,
家庭歷史大變化,夫妻情人對相換,情人變夫妻,老婆變情人,
陰陽顛反,歷史倒流,
東邊太陽西邊出,
笑死全世界人,笑死兩家的親戚,親戚朋友全部笑哈哈,
和老婆外面,
租房過上同居,情人生活,
和情人在家裡,夫妻生活,
風水輪流轉,今天到我家,
情人公開合法在家,陪養前老婆子女過日子,老婆沒法沒度,
租房偷過情人,生活,
這是情人姿味好,還是夫妻公開合法過日子好,
老婆想復婚,沒的復,家裡以前情人,合法成老婆,前任老婆來,家來住,問現在老婆,
三人同居生活,可以嗎,
男人想在家,一箭雙鵰,過日子,左右擁抱,男人睡中間,
這是離婚,又嫁人,又再複合,
老婆成情人,情人娶入門當家做主人,老婆又回來,沒的住,
子女,叫這兩個女人,
稱為什麼,二媽二孃三姨娘,分不清稱呼做什麼人,三姑姨媽四姑姨,三姑姨媽七姑婆,
都是親戚,姑姨媽姑姨表,
男人只好外面租房,當偷情人,
這就是全部經過事情,
到法院都說弄不清楚,親戚朋友來分不清,
村裡頭尾農村幹部,不知誰是戶主,準是準非,家庭戶家之主人,法人代表,準是一家之女主人,21.03.23日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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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374070417
如果沒小孩還是不要復婚了,婚姻不是兒戲不是想咋就咋地的,不管你們是因為啥離的婚就說明你們的婚姻基礎是不牢固的,彼此雙方對婚姻是不珍惜的。我想你們絕對不是因為原則問題離婚的,一定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離的,既然你們能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離婚那麼還是不要復婚了,生活中雞毛蒜皮的小事多了去了,就是復婚以後也得再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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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應該復婚。因為你們經不起孤獨寂寞的考驗,離婚才幾個月又同居,簡直就是神人。有尷尬,有原諒,純屬是離婚不了幾天就憋得慌,我也不多說啥,只說你們倆太渣。
離婚不是說離就離的,沒有忍住性慾的精力是不能離婚的。哪有你們這樣的沒有出息,離婚七個月有搞在一起。與其說你們是需要,倒不如說你們是胡搞,你一來他一去,真的麻煩了民政局。既然離婚了,就不是夫妻了,我不知道為啥你們又同居了,但是,起碼讓人們認為你們是有點兒太渣了。不過,要想享受就得要臉皮厚,周瑜打黃蓋,兩廂情願的事兒,法律也管不了你們這樣的臉皮厚的人。啥也不說了,既然你們都憋不住還能同居,那就復婚吧,以後肯定還得離婚,離了再復,復了再離,因為這是規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沒吊事兒就離婚復婚,復婚離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