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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吃榴蓮的佩佩徐

    我是一名財務人員,從企業角度來說幾個月沒有收入確實比較困難,但是如果從長遠考慮有也是籠絡人心的一個好機會,畢竟員工是企業財富的創造者。

    一,如果企業平時運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也不錯,不妨給員工正常發工資,讓員工在這特殊時期有歸屬感,對企業的長期發展也是有利的

    二,如果企業比較困難,可以按特殊辦法發放工資,比如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或按比例發放基本工資,這樣既能降低企業成本,也能體現企業的社會價值,如果現金流有問題那麼也可以緩到疫情結束後再發放工資

  • 2 # 秀兒呀

    我認為可以結合企業實際執行情況來發放工資:

    1.如果執行好,可以給優秀且貢獻突出員工按實際工資發放

    2.如果確實困難,可以說明情況,按基本工資發放,特殊時期員工也會理解

  • 3 # 王廣寅創作

    謝邀請回答:疫情對企業對員工都受到嚴重影響,從企業角度看,不能復工,損失嚴重。特別是現在疫情全球都有,經濟下滑嚴重,訂單少,做老闆也難做,企業不倒閉就算好了。有條件的企業可以給員工發最低保障工資,這樣可員工打氣,幹勁十足,對企業信用發展更好!沒條件的困難的企業可以不發,做為員工也應該體諒做老闆的難處,互相理解,互相體諒,共同度過難關。

  • 4 # 松哥聊管理

    工資涉及員工的重大利益,無論發與不發,發多少,都儘可能履行民主程式,贏得員工的理解和支援,在這個特殊時刻,更需要員工和企業一條心、一起拼,共渡難關。

    對於這一問題,需要結合法律規定、企業經營管理實際情況來制定是否該發放工資以及發放工資標準。

    延遲復工屬於在法律上屬於停工期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延遲復工到底屬於休息日還是停工期,法律上對於這兩者的薪酬發放規定是不一樣的。

    因為新冠狀病毒疫情,國務院釋出通知將春節延期至2.2號。部分城市又單獨釋出政策,要求企業不得早於2.9號24點復工,另對部分行業最早復工日期也做出了規定。

    1.31號-2.2號是休息日(2.2日是星期日,1.31、2.1號是國務院規定延長的假期)。

    從2月3號之後的延遲復工,都屬於停工期。

    按照法律規定,停工期應發放工資

    國家相關法律對於停工期的薪酬發放規定如下: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如果按照法律規定,2月的工資應當正常發放。如果三月份仍然停工,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而對於生活費的標準,部分省份也有一些規定。

    北京:《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勞動關係穩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勞字〔2020〕11號) 職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執行工作任務的出差職工,因疫情未能及時返京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所屬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上海:《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實施支援保障措施的通知》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透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廣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做好勞動關係相關工作的通知》(粵人社明電[2020]13號)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透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鼓勵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產經營。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浙江:《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做好勞動關係工作的通知》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透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所以,首先要看看當地政府有沒有出臺規定,如果有規定,按照規定執行,如果沒有規定,則需要發放生活費,生活費可以參照當地的消費水平制定。

    還需再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儘可能保障企業和員工的利益

    當然,法律是下限,企業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制訂政策。法律的本意是保障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如果企業因履行法律規定而導致企業破產,對員工的利益損害更大。

    如果企業資金壓力較大,無力支付工資或生活費,在和員工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緩發;

    如果企業本身實力比較雄厚,可以高於政府相關規定的標準,比如正常發放工資等。

    工資涉及員工的重大利益,無論發與不發,發多少,都儘可能履行民主程式,贏得員工的理解和支援,在這個特殊時刻,更需要員工和企業一條心、一起拼,共渡難關。

  • 5 # 旅行筆記ysj

    首先是已經開工了,多數單元已於3月初開工,辦法是分班輪流,防止人員集中太多!

    其次,許多單位尤其是網際網路公司,實際從春節後就沒停工,而是採取人在各自家網上辦公的方式執行。

    如我的孩子在騰訊上班,從2月十幾日左右就一直在網上辦公,到3月2日開始分兩班輪流去單位上班了。

    所以您的疑問已是不存在的!

  • 6 # 李文全一一海浪奔流

    我1月2月足足2個月沒有發工資了氣死我了!3月份,我想會發的,

    因為銀行資金在流動!

    別的事,別人管。

  • 7 # 一安行者

    疫情期間首先感謝你還能替員工們著想,之餘怎麼發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有此一念,已經讓員工感受到了你的真誠,你的付出。

    今年疫情讓很多老闆和公司受到嚴重的衝擊,以至於很多公司現在還沒開工,這個關鍵時期對每個老闆都是一種考驗,只有大家一起挺住,共度難關,把公司當家來建設,相互體諒,相互成就,疫情過後將會迎來一片春天,所以怎麼發工資應該不那麼重要了,重要的是如何在當下尋求新的機遇。

    祈福疫情早日結束,祝願所有的老闆們工作順利,一切旺起來!

  • 8 # 子騫職說

    我是一家國企的HR,我僅從我們單位三月的薪酬發放角度給你支招。話不多說,直接來乾貨。

    一、我們單位發放工資的依據之一

    我們單位的薪酬發放是根據上個月的出勤情況進行統計的,今年三月份跟往年不同,由於絕大多數人都沒有復工,所以考勤統計也有所不同,本月我們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將大家的工作狀態分為住單位工作未回家,住單位工作返家,居家待命,異地未返回四種,四種工作狀態分別用★,☆,○,*四種符合進行區分。同時可以看到我們並沒有統計2月1日、2日兩天,這是由於國家延長後的假期到2月2日截止,所以對之前的在本次不予統計。

    二、我們單位工資發放的依據之二

    二月由於我們單位採取的是遠端雲辦公模式,情況較為特殊。因此我們單位綜合人力資源部、工會委員會、公司領導的意見,對上述四種工作動態的員工分別賦予不同的工資係數。工資標準係數為1,疫情期間其中住單位工作未回家為1.2,住單位工作返家1.1,居家待命0.9,異地未返回0.8。既體現了公平同時兼顧到大多數人,還對少數貢獻較大的員工予以適當的傾斜。

    三、我們單位工資發放的依據之三

    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前面也說到2月1日、2日兩天不在上述工作動態統計範圍內,我們單位對於法定節假日這兩天到崗上班的人員,按照加班進行處理,加班費由透過其他費用進行列支,不在基本工資予以體現。合法合規的同時,保證員工付出所得相匹配。

    四、我們單位工資發放的依據之四

    關於二月職工工作動態情況,要求各單位嚴格按照實際進行填報,職工工作狀態統計情況需在本單位(部門)範圍內進行公示並保留公示佐證材料備查,經公示無異議後報主要負責人稽核後方可上報。紙質材料需簽字蓋章在疫情結束後報送至人力資源部。對各單位出現的錯報、漏保、多報情況,從嚴從重考核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保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

  • 9 # 向麗華zqs

    想留住老員工,發個基本工資應該不錯,同時向老員工說明疫情情況對公司的影響,請大家理解!

    像我們工作在餐飲業,不上班就沒工資發!我們員工也認了!老闆都沒有收入,拿什麼發給你啊!

    非常時期,大家多點理解吧!活下來已經不容易了!

  • 10 # 金道緣

    我不知道問這個問題的題主是老闆還是員工?所以,身份不同,就會有兩種不同的答案。

    先說老闆。2020年,一場突如其來的災難降臨中國大地。新型冠狀病毒,給國家和全華人民及各行各業,都造成了巨大的損失,這是一場天災+人禍(濫吃野生動物)、不以人們意志而轉移的災禍。為了有效的抗疫,國家採取了封城、封村、封路閉戶的嚴格的管控措施,因此,導致了企業停工,員工停業,宅家避難的局面。記得當時有句口號是:“老實的呆在家裡,就是對社會的重大貢獻!”。是的,對於對付新冠病毒的大面積傳播和擴散,減少大量人員的聚集和流動,進行封城、封村、封社群,全華人民自我封閉自己,是最為行之有效的措施,事實證明,透過兩個多月的封控管制,確實起到了顯著的效果,使中國的瘟疫得到了有效的扼制,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關於計發員工抗疫不上班工資的事,如果你是一位宅心仁厚或目光遠大的企業老闆,我認為,儘管企業停工造成了很大的損失,但,也是可以給自己的員工照發工資或只發一部分工資的。因為自己的企業,一來是將來複工後還要指望這些員工進行生產,如果老闆給這些員工發放了宅家工資的話,員工們肯定是非感激企業的,必然會心繫企業,增強企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上班後絕對會精神煥發、積極工作,用實際行動去報答企業的恩澤;

    二是於人為善是華人的美德,在國家災難時期,各行各業諸多慈善人士心繫災區,踴躍捐款捐物支援災區抗疫,得到了民眾的交口讚揚。作為一個企業老闆,不管捐贈過與否,給自己的員工發放宅家工資,也是大善舉一樁,也算是間接的支援抗疫了,(當然,這絕不能算道德綁架!)

    但,這樣做雖然受些損失,但就當積德行善了,好人終歸會有好報的!

    回頭再說員工。抗疫期間接受管控,宅在家裡不能上班掙錢,無疑是整個家庭的重大損失。但自古以來“無功不受祿”,不工作白拿工錢,天底下沒有那麼便宜的事。雖說宅家是犧牲自我,響應號召是為社會做貢獻,但企業不開工,員工沒給企業做貢獻,企業無效益,老闆不給不上班的員工發工資,也是理所應當的。所以員工們也要體諒企業的難處,畢竟,復工後還要回到原企業工作不是?

    呵呵!說了這麼多,也沒說清楚該怎樣給員工發工資的問題。有人可能在罵我了。

    但是,有一點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們:至於怎樣發工資,則是因人而異、因地區、企業而異,國家對抗疫期間員工停工期間工資的發放問題,還沒有什麼明顯的暗示和明確的規定。但據我瞭解的我們本地的情況,有些個別企業,給員工照常發放了工資或部分工資,大部分企業在停業期間對員工是分文不給的。

    總之,若叫我說,領到工資的人,不要沾沾自喜,沒領到工資的人也不要唉聲嘆氣。在這場前所未有的大災難中,我們的身體健康無恙,我們的家庭親人們安康無恙,才是最最重要並值的慶幸的,畢竟生命重於一切不是?

    好在寒冬即將過去,中國抗疫戰鬥形勢出現了可喜的逆轉,徹底的勝利已遙遙在望,寒冬過去便是春暖花開、萬紫千紅。

    相信各地離全面復工已經不遠了。讓我們在復工上班後,以飽滿的精神狀態、十足的努力去工作,來挽回抗疫期間所遭受的損失吧!

  • 11 # 手機使用者緣來

    你好,如果是這樣的話,那能否想辦法儘早些開工吧。要不然時間長了老員工或熟練工肯定是走的,因為打工者都是掙錢養家過日子的。今年因為疫情原因,復工復產已經幾度延遲了,現在還不能復工的公司老闆和員工肯定是非常焦急了,但最焦急的應該是打工者、公司員工,因為公司、工廠再不復工,員工就沒有收入而影響到日常生活了。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原來的公司、工廠到現在還沒有復工,為了生活員工肯定是另選別的單位上班掙錢,以維持正常的生活。如果公司確實近期無法復工,為留住員工,只能給員工發放月基本工資,並說明原因,及儘早復工復產吧。這只是我們老闆的做法,不知你又想出了什麼好辦法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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