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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靜待緣分0812

    是否有證據?別人為啥打你?傷情如何?是否報警了?做過傷情鑑定和傷殘鑑定嗎?你這種情況也可以認定為工傷,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也可以要求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 2 # 願祖國強盛國泰民安

    沒有告知原因,但能猜個百分比來,1:你們最開始只是口頭語言糾紛,但你能口語成章,而另一人卻屬於嘴拙的。

    2:你平時嘴狂慣了,大多數人都忍著你,這次,這位沒忍住,幹起來了。

    3:所以大多數人替他說話,你就拜拜了。

  • 3 # 凡事必有果

    解除勞動合同要合理合法,如果公司提出你打架,要開除你。需要公司提供相關的證據。

    不排除為了找理由辭退你,找的打手,辦的這個事情。也許打你的人有關係。不過這都不重要,法治社會,什麼都要講理。

    如果才發生不久,那就讓公司去做鑑定啊,你沒打人,對方身上不可能有傷的。你被打了,你有,根據受傷害的程度,嚴重的話,打你的人是要坐牢的。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情形如果因為打架員工開除,是不合理的。不能出現因為開除,因為員工在公司打架,公司沒有給予調解好,就把員工也可能因為勞動者違反勞動紀律等原因而被知工人單位開除。這些都是要分情況的而定。

    用人單位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相關規章制度明確打架的罰則,或者制定了制度沒有提前告知勞動者,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回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3.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4.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5.嚴重失職,營私答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6.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如果你的公司章程裡沒寫,什麼都沒有和你提前約定,這個也是不成立的,可以考慮透過勞動仲裁,獲得相應的賠償。不管公司是因為真實原因還是編造的理由要辭退你,你都沒有呆哪裡的必要了,透過勞動仲裁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讓公司給予相應的賠償或補償,然後好聚好散,是最好的結局。

  • 4 # 洛春秋

    你有沒有傷?首先報警,有傷要求傷情鑑定,要透過警方給你出具的傷情鑑定起訴他,不接受調解;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或者不受理再起訴公司。不要越過仲裁再起訴,因為法院可能不受理。

  • 5 # 凌雲248606139

    不太可能,你一點都沒動手的話公司不會開除你。只要你有個最簡單的推搡動作,就可以定性為互毆,公司開除你就一點問題都沒有,哪怕你去勞動局人家也不會受理。

  • 6 # 鐵憨憨吖

    讓我想起了一個事情我朋友跟我說的事情,我朋友在一家企業做HR,有一天老闆要他去想辦法不用賠償辭退一個老員工,因為那麼員工馬上就要籤無固定勞動合同了,可是我朋友發現那名員工中規中矩的,雖然沒有什麼亮點但是也沒有瑕漬!

    就在我朋友一籌莫展的時候,他老闆想出了一個辦法,那就是叫另外一個員工去跟那個老員工發生爭鬥,最好是發生打鬥,這樣一來就可以已打架鬥毆的理由來辭退那個老員工,可是人老闆想不到的是那名老員工既然不還手,不過最後老闆還是把那老員工給開除了,原因是雖然沒有動手,但是因他而起!

    所以,我認為比你這樣的事,有可能是你公司故意的,因為你工作10年多了,屬於無固定勞動合同的群體了,那麼你這樣的事情應該怎麼做呢,下面我說說我的建議,希望可以幫到你!

    1:報警,首先就是報警,讓警察來處理你這個事,千萬不要私了,私了對你是非常不利的!

    2: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呢不需要什麼證據,只需要拿上警察的受理書就可以了,就說自己的受害的一方,但是公司還以此把自己開除了,要求公司賠償!

  • 7 # 清風明月zcj

    打架鬥歐必須是雙方性的,如果真沒動手,你可以報警,如果還手了性質就變了,如果事端是你挑起的,對方有理動手了,公司會把兩個當事人都吵掉,我相信公司不會平白無故不主持公道。

  • 8 # 開朗山雀ui

    沒把領導圍住(跑跑送送)你再是個老實實在人(如今現實社會)呵呵!公司以打架為由把你開除,你找準主要開除你的人物,先禮後兵的講理,實在不行的話,要我說:如今的年輕人幹完,清算了走人,你如此單位的領導幹部,沒硬留住的必要(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必備。。。

  • 9 # 神奇飛羊

    你知道嗎?如果很多事看起來第一反應是“為什麼?”“沒理由啊!”,那麼肯定有細節被隱藏了。

    比如你這事,如果是:早上剛開工,打人者走過來,沒有對話,沒有原因,只打一下,就打傷了你,而這之前你都不認識他。如果是這樣,你有理。

    但實際情況是,你倆你來我往,交鋒數個回合,矛盾不斷升級,最後其中一個氣瘋了,打傷了另外一個。另外一個沒來得及還手就被打躺了,起來後覺得虧了,他想:“必須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你會毫無理由的動手打一個陌生人嗎?你不會,別人也不會,一個正常人都不會。

  • 10 # 摸著石頭過河的奶爸

    勞動仲裁嘛!先去警察局報案被打了,把事情經過具體緣由搞清楚,拿到相關證據!然後去仲裁,就OK了!當然,關鍵在於你沒有說謊!

  • 11 # 韓伏增

    不還手,就是你的錯!

    這個世界是骯髒的!不是童話世界!弱肉強食是生存法則!

    受欺負,玩兒命打回去!!!輸贏皆是命!

    還說你沒錯?

    某老師,就是狼性培訓師,同學打架,各打五十大板,不管怨誰,也不管誰對誰錯!弱者捱揍,自己慫,活該!

    下次,要麼打回去挨一次揍,要麼繼續挨兩次揍!

  • 12 # 不散不知聚

    前段時間有兩個同事打架,跟你情況一樣。打人的被罰款200元,被打的罰了300元。對,沒錯,被打的人還罰得重一些,因為她嘴欠。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誰知道這是什麼藤類植物?大樹都快被它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