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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安逸678

    考驗你品行的時刻,不喜歡貪小便宜的就把多給的那份付款,否則就不管他、他也不能把你怎麼樣,畢竟過失是賣家自己造成的,反正也不值幾個錢。

  • 2 # 紫竹情27447392

    這好像不是你的錯吧!何況你兩次提醒他攔截快遞了。賣家要求你賠償這個從道理上是講不過去的,自己犯的錯誤想要你來承擔。他應該主動承認自己錯誤,跟你友好協商。其次,你可以出於人道主義給他退回去,畢竟賺錢都不容易,郵費要賣家承擔,如果他態度惡劣,你可以拒絕退回。

  • 3 # 魏錦怡

    其實這不是你的錯,你可以不必管的,如果賣家硬要你賠償,你可以把你兩次攔截的記錄儲存下來,發給阿里巴巴小助手,小助手會給你解決的

  • 4 # 清水簡

    買了一份蟲草,600多塊錢的,賣家不知怎的發了兩份,退了一份回去,他還不知道,再次購買的時候讓他優惠幾塊一元都沒優惠

  • 5 # 綿綿溫馨

    27號買了一份燒餅,28號看冰箱比較滿而且還沒發貨,就申請退款,退款成功了,結果今天3號收到了燒餅,查了快遞1號發出來的,估計賣家也不知道吧,剛聯絡賣家轉賬給了他。

  • 6 # 老使用者跟狗

    買一份基本上不可能發兩份。

    而且收快遞的時候可以直接拒收。

    你想佔便宜就佔便宜。不補也沒有什麼可以指責的。

    比較這點零食的錢也不是大錢。雙方都無所謂。

  • 7 # 葉律師

    我買了一箱零食,賣家多發一份,兩次提醒他們攔截快遞可還是送到了並且被家裡人簽收了,賣家找我賠償怎麼辦?

    賣家多發貨物,這個是錯誤問題。但這並不意味著買家便可以有權佔有或使用這個貨物,這個行為在法律上屬於不當得利。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民法通則》第92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所以,作為買家返還賣家多發的零食,這個沒有問題。當然,若是零食已被拆封或食用而無法返還,那就返還相應的價款。不過,因為誤發或多發零食這並非買家原因導致,完全屬於賣家的個人原因。作為賣家可以返還,但因此產生的費用應當由賣家承擔。這裡主要是產生一個快遞費用。至於賣家要你賠償,這個基本不存在賠償的問題,倒不用過於擔心。

  • 8 # 蝴蝶筘1

    我年前1月20號左右拍了一箱醜橘,賣家說正常發貨我才拍的,因為疫情一直到2月15號才收到,20天左右的時候還沒收到就申請退款了多次給賣家溝通因為是水果嘛想著20天了到貨也不一定能吃了,賣家也給處理退款了,25天快遞打電話讓去拿我就問賣家是拒絕收貨還是怎麼辦,賣家讓我簽收,一共17個橘子39塊錢,壞了8個,我給賣家轉了19塊錢,畢竟都不容易,因為疫情賣家也虧不少

  • 9 # 相知倍真惜

    這個情況要是家人拆了就不退吧!大家都不容易,聯絡商家付款吧。

    年前有個親友在網購了一批禮炮,是用來辦婚禮的,由於雙十二期間物流太忙,導致物流資訊不及時更新,眼看婚期將到,商家接到投訴後,怕誤了日期,二話不說又給親友發了一次貨,結果在婚期前收到了兩份。

    正當新郎喜滋滋的敘述這禮炮付一次錢,收到兩份貨時,新外母要女婿將錢付回商家,說不能貪人家便宜。

    希望這件事得到啟發。

  • 10 # 嘎嘎n啊哈

    真可笑,被家人簽收了。買沒買,買了多少,心裡清楚的吧,賣家多發了,你要是要就把錢補給賣家,不要就拒收退回。把責任推給家人,,,又沒多少錢,再說了,是吃的,丟不起人的,,這種事就不要拿出來問了,特別讓人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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