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們的人口紅利和網際網路造就了薇婭們。如果平臺把任何一個教師、樓盤推銷員,甚至是街頭賣藝的人推上去,一點也不比他們差。
單講賺錢,薇婭肯定超過了。但問題是,為什麼她有那麼多的流量,而別人沒有。
薇婭們從來沒有生產過什麼產品,也沒有傳播有價值的知識,更沒有提供多少就業崗位,他們一年能賺50個億,全靠一張嘴。
就憑一張嘴
大家都有一張嘴,為什麼他們能賺那麼多錢,我們不能?這就是問題之所在:他們有流量!
為什麼阿里給她那麼多流量?我們看一下這其中的邏輯。
2016年以後,直播帶貨成為一種銷售的新渠道。由於疫情的原因,人們更加趨向於在網上購物,到2021年,直播電商銷售規模是2萬億。
規模如此巨大,恐怕超出了所有人,包括稅務部門的預期。
薇婭做直播三年多一點,就能積累上百億的資產,以至於在2020年,年收入達到50億,一半的上市公司都達不到這個水平。
做了30多年的老乾媽的陶碧華大家都知道,多大的公司?有著多少年曆史的的老牌企業?沒有薇婭一個人憑著一張嘴掙得錢多!
網紅直播帶貨
是薇婭們的一張嘴就值這個錢嗎?顯然不是。
離開了平臺,讓她像眾多商店的銷售員一樣,站在店裡,面對顧客去賣服裝,憑她的嘴,比一般人強不了多少。
這其中的根本原因,是我們國家的人口紅利,加上當前網際網路風口的加持,才有了這些紅極一時的薇婭們。
可以說,如果平臺把任何一個教師、樓盤推銷員、電話推銷員,甚至是街頭賣藝的人推上去,一點都不比他們差。
網紅看不上明星
如果讓世間所有的事情都自由發展,不加干涉,都遵守“贏者通吃”和“二八定律”。
直播帶貨也是這樣,商家(像:某寶)為了在電商市場上做大做強,阻止別的商家(像:某東和某多多)佔領更多的市場份額,就把主體流量都送給個別博主,從而形成網紅效應,讓他們成為直播行業金字塔中,最頂尖的人。
大家看一下“一姐薇婭”的年收入和“二姐雪梨”的年收入,就能明白什麼是這個行業的“贏者通吃”。
某寶這麼做,目的達到了嗎?
沒有。頂尖帶貨網紅被成功推出,就會產生驚人的虹吸效應,既沒有阻擋住某東和某多多的發展(它們會採用東方不亮西方亮的戰術),自己也沒有賺下多少錢——錢都被主播門拿走了,自己成了給別人做嫁衣的。
某寶不再給他們流量了行不行?
不行。網紅已經造出,憑著這張臉,這張嘴,你不給流量,還有下家在那裡等著。這就等於自己辛辛苦苦養了一個閨女,白白送了人不說,回頭還說不定罵自己的爹孃。
網紅的贈品,都是企業提供的
某寶這麼做,商家賺錢了嗎?
沒有。現在人們大都在網上購物,而流量卻被極少數人壟斷了。某寶上的商家要想把自己的東西賣出去,除了給頭部主播“坑位費”(據說十分驚人),自己還沒有議價權。人家是頂尖網紅啊,這個價格你不賣,她就去找下家。
弄到最後,商家大都在賠本賺吆喝。這就是大家說的:十個做電商的,7個賠錢,兩個保本,只有一個在賺錢。那些網紅說自己花錢送給大家的贈品,其實都是商家免費提供的。
每年2萬億的銷售額,平臺不賺錢,商家不賺錢,店鋪不賺錢,錢都讓誰賺去了?
網紅,是一個時代的產物
一個人,什麼技術都沒有,什麼產品都沒有生產,也沒有創造就業崗位,享受著人口紅利的好處,一年賺上50億,卻幹偷稅漏稅的事情,不該罰嗎?掙錢這麼不講武德,不該封號嗎?
如果不罰,不封,不打破這種流量壟斷,對那些辛辛苦苦上班的、打工的、費精竭慮經營自己企業的、眾多小博主、小賣家等芸芸眾生,公平嗎?
是我們的人口紅利和網際網路造就了薇婭們。如果平臺把任何一個教師、樓盤推銷員,甚至是街頭賣藝的人推上去,一點也不比他們差。
單講賺錢,薇婭肯定超過了。但問題是,為什麼她有那麼多的流量,而別人沒有。
薇婭們從來沒有生產過什麼產品,也沒有傳播有價值的知識,更沒有提供多少就業崗位,他們一年能賺50個億,全靠一張嘴。
就憑一張嘴
大家都有一張嘴,為什麼他們能賺那麼多錢,我們不能?這就是問題之所在:他們有流量!
為什麼阿里給她那麼多流量?我們看一下這其中的邏輯。
2016年以後,直播帶貨成為一種銷售的新渠道。由於疫情的原因,人們更加趨向於在網上購物,到2021年,直播電商銷售規模是2萬億。
規模如此巨大,恐怕超出了所有人,包括稅務部門的預期。
薇婭做直播三年多一點,就能積累上百億的資產,以至於在2020年,年收入達到50億,一半的上市公司都達不到這個水平。
做了30多年的老乾媽的陶碧華大家都知道,多大的公司?有著多少年曆史的的老牌企業?沒有薇婭一個人憑著一張嘴掙得錢多!
網紅直播帶貨
是薇婭們的一張嘴就值這個錢嗎?顯然不是。
離開了平臺,讓她像眾多商店的銷售員一樣,站在店裡,面對顧客去賣服裝,憑她的嘴,比一般人強不了多少。
這其中的根本原因,是我們國家的人口紅利,加上當前網際網路風口的加持,才有了這些紅極一時的薇婭們。
可以說,如果平臺把任何一個教師、樓盤推銷員、電話推銷員,甚至是街頭賣藝的人推上去,一點都不比他們差。
網紅看不上明星
如果讓世間所有的事情都自由發展,不加干涉,都遵守“贏者通吃”和“二八定律”。
直播帶貨也是這樣,商家(像:某寶)為了在電商市場上做大做強,阻止別的商家(像:某東和某多多)佔領更多的市場份額,就把主體流量都送給個別博主,從而形成網紅效應,讓他們成為直播行業金字塔中,最頂尖的人。
大家看一下“一姐薇婭”的年收入和“二姐雪梨”的年收入,就能明白什麼是這個行業的“贏者通吃”。
某寶這麼做,目的達到了嗎?
沒有。頂尖帶貨網紅被成功推出,就會產生驚人的虹吸效應,既沒有阻擋住某東和某多多的發展(它們會採用東方不亮西方亮的戰術),自己也沒有賺下多少錢——錢都被主播門拿走了,自己成了給別人做嫁衣的。
某寶不再給他們流量了行不行?
不行。網紅已經造出,憑著這張臉,這張嘴,你不給流量,還有下家在那裡等著。這就等於自己辛辛苦苦養了一個閨女,白白送了人不說,回頭還說不定罵自己的爹孃。
網紅的贈品,都是企業提供的
某寶這麼做,商家賺錢了嗎?
沒有。現在人們大都在網上購物,而流量卻被極少數人壟斷了。某寶上的商家要想把自己的東西賣出去,除了給頭部主播“坑位費”(據說十分驚人),自己還沒有議價權。人家是頂尖網紅啊,這個價格你不賣,她就去找下家。
弄到最後,商家大都在賠本賺吆喝。這就是大家說的:十個做電商的,7個賠錢,兩個保本,只有一個在賺錢。那些網紅說自己花錢送給大家的贈品,其實都是商家免費提供的。
每年2萬億的銷售額,平臺不賺錢,商家不賺錢,店鋪不賺錢,錢都讓誰賺去了?
網紅,是一個時代的產物
一個人,什麼技術都沒有,什麼產品都沒有生產,也沒有創造就業崗位,享受著人口紅利的好處,一年賺上50億,卻幹偷稅漏稅的事情,不該罰嗎?掙錢這麼不講武德,不該封號嗎?
如果不罰,不封,不打破這種流量壟斷,對那些辛辛苦苦上班的、打工的、費精竭慮經營自己企業的、眾多小博主、小賣家等芸芸眾生,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