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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向陽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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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藍2892
不交物業費是不行的,實在掙錢不行就只能賣掉房子換個不交物業費的小區,或者郊區,總之一句話,沒錢除了去想法掙之外,沒人管吧。所以就如同說我有病了沒錢治咋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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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喜怒哀樂的生活
所謂你說的吃不飽還是吃不好有沒有區分出來,正常上班就算是環衛工人也能讓一家人吃飽吧,如果是吃飽還要吃好那就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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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流年似水
這個問題的確比較棘手啊,現在生活的確壓力很大,壓的很多人喘不過來氣,也不知道樓主具體是做什麼工作的 ,但必須一點要做到收支平衡。
有些錢能省出來,有些錢省不了,物業費顯然沒法省出來了,只有日常生活消費 能省就省吧。節流是必然的,但開源才更重要,有時候不逼自己一把,怎麼會知道自己不行,像你這種情況工資應該不會太高,但不要灰心,很多人工資都這樣,現在的情況來說你還是踏踏實實的工作吧,或應該更積極的工作,爭取早日升職加薪,要做個有自信的人,做什麼事情才能有力量,才能積極的做好每件事,另外就是做兼職了,天上不會掉餡餅的,還是要透過你的雙手去創造財富的,一步一個腳印,不會掙很多錢,至少生活一切開支不會再囊中羞澀了,白天上班,晚上擺地攤也是可以的,如果你有專業,有技術,那就更好了,利用自己的優勢賺外快是很可觀的。你媳婦是寶媽的話可以在網上做兼職,不多,一天幾十塊錢的可以補貼家用。
一定要邁出那一步,邁出了也就沒什麼了,努力吧,我們身邊有不少比我們條件好的還很努力,他們就是榜樣。
致所有默默努力付出的人,相信我們會越來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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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仁愛Sunny1q
這是普遍的行業壟斷,人權歧視的社會問題,入不敷出的奇葩消費。
必須政府出面(有監督職責)取締違反工商局:禁止搭車銷售的,把開發商承擔的售後服務責任義務,強加給業主,脅迫業主供養其關係戶==二道販子,皮包公司前期物業,推向市場,自主雙向選擇,物權法規定:業主自管。
把基本能力能完成的保潔,綠化,保安工作高大上化,違反安全生產法,電力法等,超管轄擷取瓜分各司其職的(費用直接交水電氣暖等單位公賬戶,欠費自動停止服務)專業服務單位公款,國家財產業主出資地下車位,業主70年產權維修資金收(每年每個小區成百萬上千萬的維修資金),偷稅漏稅。
難道業主,社群安排從業人員就不是解決社會就業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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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底月zj
您好!根據您的情況,建議您透過改變自己的工作或者透過其他正當途徑來繳納相應的物業費,或者跟物業協商,請求他們將繳費期限延後,這樣就不會產生相應的違約金,同時提醒您,注意看下物業管理合同,一般情況下是超過多少時間會加收滯納金等等,同時物業可以停止對您的服務,嚴重的話,拖太久有可能會被起訴!為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建議您在物業管理服務滿意的情況下,及時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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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講道理的小老頭
你說的情況屬實的話確實應該照顧。但有的人假借生活困難之名。而不想交物業費,物業也無法驗證真偽,所以物業也不好處理。如果一個正常的人,智力正常,身體正常,勤勞肯幹也不可能收入讓家吃不飽飯。社會上有很多裝窮的,在繁華區要飯,裝殘疾上上街討錢。在欺騙善良人的心。有的開的假證明買經濟適用房。家裡有多套房,開著寶馬奔池買經濟適用房的有之。在欺騙政府。真經濟困難,怎麼能買的起商品房呢,能買的起商品房,又怎能交不起物業費,值得懷凝,如果真困難,就應該申清買經濟適用房,那是政府專門照顧特殊群體而建的。現在申請經濟適用房比過去還好辦了,只要你居住的社群能證明你是困難無房戶,社群就能推薦你購買經濟適用,這種房子房價低,物業費也低,這樣的條件還交不起物業費嗎?實在還交不起,還是回農村種地吧,其碼不交物業費,自己種糧,自己種菜,還能讓家人吃飽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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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情第一錢第二
這可是考驗你的時候了,既然你們已經決定把家定居在那裡,那就要想盡一切辦法先解決眼前的困難,並從中吸取教訓,在今後的衣食住行上都得精打細算,能省就省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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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小區就有這樣的,以前家庭可以全款買的房,後來單位不行了,自己又病了,和物業申請減免或者緩交物業費,物業直接告訴他,以後小區的廢品都給他收,賣的錢歸他自己支配,物業費減免50%。別說物業都是黑心的,也有好的,業主物業本來就是一家人,有什麼事好說好商量。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