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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吃愛玩的南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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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商言商422
聶快遞最大的權益在於接破損快遞時應有權要求圓通承認接來的包就破損了。這樣張芒果投訴不到她頭上。什麼賠一箱那都是圓通或比圓通更早的貨運車上,發貨車上的事。至於第二告,聶快遞是沒有任何權益違約的。說什麼多賠了就要騙貼假單,那都是騙子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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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牛腦洞開
有道是,在一個騙子和傻子組成的社會,你揭露了騙子,傻子馬上過來打你。
都是民警王海港在客戶張某報警出警後不聽報警人陳述反而聽信上門無端滋事者一派謊言拉偏架、在報警人當面打電話舉報他的這種行為後被惹怒而連夜出一不合規的“證明”並洩露出去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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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宣告,遇到這樣的事,我不會去較真,因為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我為這種事去較真無論從時間還是從精力上都不值得,也與我為人處世的一些信條不相符。但我敬佩那些較真的人!正是因為這一個個敢於較真的人才推動了法制的發展、社會的進步!
究竟誰是弱者?誰不講道德?這是首先要搞清楚的兩個問題。是多次投遞破損郵件、被拒籤投訴後又不顧約定冒充中國郵政及工作人員投遞郵件、再次被投訴後到客戶家撒謊耍賴跪地威脅客戶的快遞點負責人聶某是弱者、不講道德?,還是因多次收到破損郵件而第一次投訴、被圓通承諾賠償一箱芒果並同意不用圓通快遞但卻收到冒用中國郵政的郵件憤而再次投訴、在投訴後被圓通快遞員無端上門撒潑跪地無理取鬧的客戶是弱者、不講道德?
換成我們自己,如果我們自己累累收到破損郵件,我們會不會偶爾投訴一下?而這唯一的一次偶爾投訴又被戲弄,我們會不會憤而再次投訴?再次投訴後又遭圓通點負責人上門鬧事,我們會不會打電話報警?
這實際上是情與理、情與法、情與規則、情與契約精神之間的關係的問題。
縱容小惡,終會積成大惡!
寬容不等於縱容,不等於就可以不守規則、就可以放肆地弄虛作假欺騙客戶,一昧地寬容同情這些人只會使不守規則的人更加不守規則、只會社會風氣變壞,最後的受害者就是我們這些規規矩矩老老實實的人。
誰願意生活在一個不講規則、不講信用、沒有契約精神、犯了錯誤就靠一哭二鬧三上吊靠坐地跪地滿地打滾就能贏得同情和眼淚的社會和國家?
即使張某被認為是惡意投訴,聶某下跪的原因也不在張某,而在不分緣由一有投訴就處罰快遞員的圓通公司。
按理講,公司在接到客戶投訴後(客戶收到破損的快件當然有權投訴,無論所寄財物價值多少、是否免費),首先應分清投訴有沒有道理,即使沒有道理也不一定都是惡意投訴,對不成立的投訴要向客戶耐心做好解釋。對成立的投訴,也要區分情況,如問題較小,應主動求得客戶原諒; 如問題較大,首先就應分清責任,是在郵運過程中還是在快遞員。如責任不在快遞員,公司就應直接處理,否則還要分清快遞員是失誤還是主動為之而作不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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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點感想:
一、圓通服務有錯在先(客戶張某此前多次收到圓通破損郵件,這次先是郵包破損以致張某懷疑少了一個芒果而拒收,後是在圓通為息事寧人答應補償一箱芒果後又不僅不按約定選用非圓通渠道寄送反而冒用中國郵政送達被客戶識破而惹怒客戶),張某投訴在後,張某針對圓通服務問題的投訴是沒問題的,不應該被指質。不能一跪就不分是非,這會縱容蠻不講理與不講規則不守法的人;
二、對圓通同一問題在處理過程中的多次溝通不能算作多次投訴;
三、聶某不是圓通普通快遞員,而是快遞網點的負責人,即她承包了這個快遞點,她的生活應比她服務的許多普通客戶好些,與他們相比,她不屬於弱者。她偽造中國郵政快遞單並偽裝中國郵政快遞員是不對的,應受譴質;
四、民警王海港所開出的證明內容有越權之嫌。王警官不能為了幫多次撒謊的聶某而置事實與法規於不顧,中傷客戶張某。王警官業務素質太差,不詳細瞭解事情過程,不向報案者瞭解詳細情況反而把上門滋事者拉到一邊問究竟,主觀武斷,只憑下跪就斷是非,糊塗官斷糊塗案,真有點懷疑他寫證明中傷張某有因張某當他面打電話舉報他作風粗暴而報復張某之嫌。那個公安局政委不首先反省王警官執法不守法是非不分蠻橫霸道的問題,一昧為王警官辯護,很為這個縣的法制環境和普通老百姓能否生活在法治社會而擔心!
五、圓通快遞點負責人聶某為了免受公司處罰不是認真反思自己工作中的失誤與錯誤,而是毫無尊嚴地坐地跪地撒潑哭鬧、謊話連篇地威逼客戶欺騙警察,應遭譴責與批評。即使退一萬步說聶某下跪是迫不得已,也本來是因圓通自身有錯,即聶某之所以下跪是因為圓通不分青紅皂白對員工的處罰制度,而不應該歸結為張某因圓通錯誤而進行的投訴;
六、圓通隨後進行的表態和處理是輕率的、不合適的,有藉此推卸自身責任之嫌;
七、中國快遞協會未經調查就發聲是不太合適的。即使是使用者惡意投訴,也不能把聶某遭處罰的責任推卸給張某。需要搞清楚圓通服務有沒有問題、張某投訴有沒有道理,如果聶某是在張某有道理的投訴後就被圓通處罰的,那她下跪的責任不在張某而在圓通本身;
八、快遞員聶某先是假冒中國郵政投遞郵件,後又謊稱被圓通公司罰款2000元並要被公司開除來要挾張某,其人品很值得懷疑。
九、應調查清楚警官王海港所出具的證明是如何洩露出來的。如果是王自己洩露的,那麼他出具這份證明的動機就值得懷疑;如果是聶某洩露的,那麼她的人品就值得懷疑,因為她本身就有錯,她是想以此撇清自己的責任;如果是圓通公司洩露的,那就有惡意打擊客戶推卸自己的責任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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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今生有緣5889643
1芒果沒少,免費芒果說是3斤,實際收貨2.7斤,這屬於正常(難道長得很標準剛好是3斤的?@張芒果你去市場幫我挑四個剛好3斤的,再說0.3斤芒果多大能吃?難道我們平時買水果剛好夠秤的?)。
2快遞員主動賠償芒果,而張芒果不同意快遞員的賠償提出的十倍以上的賠償,主動提出要一箱。
3張芒果收下一箱賠償芒果後繼續找理由投訴,要求不要圓通快遞,但發現使用郵政快遞是假的再進行多次投訴,說是投訴圓通公司,我就想問問這跟圓通公司毛關係,賠償和發快遞給你的是快遞員聶某,張芒果你還有臉說不是投訴快遞員?
張芒果你免費得的芒果,實際還沒少,快遞員都賠償一箱給你了,還介意是不是郵政快遞寄出的(快遞員都已經是十幾倍賠你了,是不是郵政快遞發的就那麼重要?就算你雞蛋裡挑骨頭打電話叫快遞員拿回去重新發給你就可以了呀,用得著再多次投訴嗎?),但凡是有點人性的都不會把事情做的這麼絕,所以像這種人心是黑的,居然還敢上新聞維權,投訴警察。這一家人應該早在地球上消失免得禍害其他人。
絕大部分人不瞭解快遞業和外賣業,快遞員或外賣騎手對貨物動手腳的可能性為零的(當然心裡有問題的人除外),每個環節都有防盜防損跟蹤措施的,快遞裝車時都有高畫質攝像頭拍攝及掃碼確認這件貨裝的是那個車(這就是我們看到的物流資訊),裝好車後發出站會對車廂進行封存和防開啟措施處理(在到下一個目的地前司機是不能開啟車廂的),當到了目的地時接收人員會確認封條防開啟一次性的鎖完整性當然還有全程高畫質錄影,卸車分撿時掃碼及確認包裝完好成度,到快遞員分撿裝車時快遞員也要掃碼及確認包裝完好成度,這也是淘寶賣家一再強調要當面驗貨簽收,只要使用者一簽收快遞公司是不負責件損壞的情況,同理件出問題快遞公司能追查到那一級那個人出問題了,件在誰手裡出問題就是誰的責任處罰誰。不然怎麼進行追蹤,沒有這麼嚴密的措施那還不亂套,相互扯皮。所以說快遞員或騎手不會監守自盜的,為了偷你一點小東西而罰幾百。這個制度沒問題,但客人投訴處罰制度有問題,一般偏向客人不會太多瞭解真實原因,快遞員或騎手申訴也很難透過的。這也是出現投訴罰快遞員的原因,假如張芒果的包裝箱質量很差在多次搬運運輸中就容易裂開(本來東西就點重),當然也有可能沒少(商家沒那麼老實的剛好3斤,再說這熱天還有水分蒸發的),也有可能確實少了一個,但張芒果賠償了一箱還不依不饒的險惡用心讓人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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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奮者行空
維權無錯,但無底線的維權是道德的淪喪,三兩芒果,且得到賠償,還繼續投訴,一連三次,最後逼著快遞員沒辦法下跪求原諒,換來的是永遠不會原諒,一個23歲的小夥子不是想著怎樣去努力賺錢,而且錙銖必較,心眼比針鼻還小。我想任何一個人都不會為了三兩之重花大量的時間精力去做這個事情。因為不值得,如果人人都像張芒果一樣,那社會能和諧?人人都像張芒果一樣,社會肯定亂的,因為道德無底線,這個代表就是張芒果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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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記憶中的猹
維權肯定是沒問題,但是如果斤斤計較雖然在規則層面沒有問題,但是我們不是一個只講法律規則而不講道德的民族,所以把握好度。
我一直是認為,嚴格來說,網購除了快遞員態度差,或者遲遲不派送,不簽字就簽收了等等這些問題可以投訴快遞員。其他問題一般只能投訴賣家,因為買家只是和賣家有協議,至於是快遞把貨弄丟了,還是把快遞弄沒了,這都是賣家問題,他沒有選好快遞,所以與賣家協商,協商不好再投訴賣家。
所以如果那個事,張與賣家協商或者投訴賣家,什麼事都沒有,什麼都不會發生。但是他投訴主體錯了,他“越俎代庖”了,行使賣家對快遞的權利了。
很多朋友喜歡用:快遞既然接受他投訴,那投訴就是合理的。存在不一定是合理的,就像不管是不是惡意投訴就要罰款就決對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但是依然存在,存在就一定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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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飄雨的季節719
維護權益一點都沒錯,贊不說芒果是否真少了,在對方並沒有逃避責任,道歉,願意賠償,賠錢的情況下,三兩不到的芒果,是不是該把這事和解了?
提賠償也要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快遞買不到一摸一樣的芒果,就像無意間傷了你一下,你同樣還回來才算維權?
其實最大的責任是快遞公司,習慣了霸權管理,以罰代管,其實這已經是快遞界的行規,《極挑》中黃渤打工都有罰款的體現,這件事快遞聶是在圓通和客戶狹縫中求生,權衡利弊還是賠芒果划算,只是想省點錢,沒任何惡意,不過是耍了個愚蠢的小聰明,作為一個四十多的農村婦女,想省點錢真是可以理解。生活不易,雞毛蒜皮,鄉臨鄉親他們之間有共同的朋友,況且聶某態度沒有推責,積極賠償,道歉。有些事真不必太認真,心大了事就小了。 生活中比三兩芒果值錢的事太多了,沒必要把人逼到絕路。
還有一些不良媒體,為了博眼球斷章取義煽風點火沒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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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話我要說153519311
我始終認為客戶維權是沒錯的。就算芒果丟了一個不是真的,但投訴本身就需要有關方面進行調查,然後給出調查結論。沒丟,客戶自然不再追究。真的丟了,再協商解決。可是這次事件,無論是公司,還是當事店主(兼快遞員)都沒走那一步程式,就直接進行協商解決。這也成了很多人為女快遞嗚冤叫屈的理由。這個問題始終是公司和員工之間的事,怎麼也算不到客戶頭上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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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門一笑
張芒果先生,在發現自己(他母親)用兩個多月在拼多多種樹澆水的遊戲中換取的免費越南芒果三斤包裹破損後,根據以往經驗簡單粗暴的判斷芒果丟失,在記者採訪時口述說快遞員說在快遞車裡發現一個芒果,他說你聽,本身就是死無對證的話。覺得包裹破損很氣憤,投訴也無可厚非,但是為啥要針對給你投遞的快遞員投訴呢?因為圓通公司是個大範圍,而快遞員是你本地的鄉親,客戶就是上帝,你沒給我上帝的待遇就不行!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越南芒果不能用本土芒果代替,最起碼張芒果先生是這麼認為的。那麼法律磚家說了不存在惡意投訴,我真想問問他有沒有過度維權!即使是芒果真的缺失,少了幾個?三倍賠償夠不夠?五倍賠償夠不夠?也許張芒果先生覺得自己的尊嚴收到傷害,但我想問一下,你顧忌到快遞員的尊嚴了麼?她跟你一樣,都是生存在這片土地上的老百姓。都要養家餬口。她已經承攬了本不該她負責的責任,拿一箱免費的本土芒果這件事過去了又如何?提出不用圓通快遞投遞的要求是針對一名圓通快遞員?你不覺得你這個要求很操蛋麼?其他快遞送達的芒果和圓通送達的不是一個味兒?當時別讓快遞員買芒果直接要錢豈不是更好?!更搞笑的,你給市長熱線打電話啥意思?圓通公司的上級管理部門不是你本市的明白麼?其實你真正把吃瓜群眾惹毛了的並不是這些,是警察在出警時沒有向著你說話你和你家人馬上翻臉打電話投訴警察!還是那句話,你的尊嚴沒有權利建立在踐踏別人的尊嚴之上!既然你覺得你可以得理不饒人,那麼請承受後果!無論這個後果是不是正確!
再說說快遞員,失去圓通快遞的承保資格能死麼?這年頭天災人禍躲不過,明明不是你的責任,上級壓你你就軟,見到客戶你還軟,被缺德者剪接你的錄音你也軟,你天生是受氣包麼?這樣的錢賺不賺還有啥意思?王警官說的對,沒有任何人任何事情需要你拋棄尊嚴!現在是新中國!不是萬惡的舊社會,在這片土地上你也是主人!
最後提一下王警官吧,一個警察系統的基層工作人員,半夜還要出警,警察出警目的是不讓矛盾進一步激化,在這點上你做到了。我有點搞不懂張芒果先生,你報警讓警察把你門前的快遞員帶離(沒進你傢俬人空間,門外是公共區域),警察出現場,詢問雙方情況不是很正常嗎?你跟你母親為啥要打電話投訴呢?警察問你是不是你讓快遞員跪下這句話是問句,本身沒錯啊!你的目的已經達到警察把快遞員帶離了,你還投訴啥呢?
王警官辛苦了!作為一個生活在祖國大地上的普通公民,我沒權利代表誰,我只代表我自己,感謝你!感謝你不愧人民警察這個稱謂!感謝這個世界還有基本的良心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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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滄海一粟MDx2
就一個芒果,人家賠了你一箱,還他媽搞清楚是哪裡郵寄來的,張芒果本就一小人,芒果你沒花一分錢,你維的什麼權。你花錢了你維權,沒花錢還這麼較真?從這事看出了,張芒果就一小肚雞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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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這麼久了,是時候淡忘了,這件事沒有贏家,其實這件事也說不出誰對誰錯!張某維權是正常的,但是他太較真,有時候太較真不一定代表好!如果他在收到賠償後就結束,就不會發生後面的一切。一個芒果引發的血案。至於快遞員,只能說她做了自己能做的一切,但是唯一一點不足,就是不該說謊。警察真的是一個正義爆棚的人,他發了這個宣告,也是為了快遞員,希望她不會再被罰款。最後是快遞公司,也許這就是當前所以快遞公司的現狀,投訴就罰款,因為他們不想查也不願查!
事情這麼久了,就放下吧!雖然我覺得張某不太好,但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我們沒有權利要求別人!
最後希望不要再出現這樣的事,也希望這個事沉下去,他們都要生活,也沒必要深挖下去了,迴歸平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