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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am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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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ournneySun
提問題朋友所提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回答:
1、主動失業:如果你是因為疫情原因,沒有及時返崗,而主動選擇了辭職,這種情況是你個人主動選擇離職的,肯定沒有什麼失業工資之類的可以領取
2、被動失業:如果因為疫情原因,沒有及時返崗位,且僅僅是因為疫情原因沒有及時返崗的,公司提前與你解除了勞動合同,這個是公司的責任,按照國家勞動合同法規定,這個是屬於非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公司就應該給你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2N標準,N代表你的工作年限,你工作了三年,補償你6個月工資;如果公司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是屬於裁員性質的(公司裁員必須經過政府部門審批透過才可以的,有相關的政府審批檔案),那就只能給你1N補償,公司補償你3個月工資。
3、如查你是被動失業的,你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失業保險金,具體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你可以去社保部門去詳細諮詢一下相關的規定及需要提交的相關資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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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竇律說法
由於疫情關係你無法返崗復工,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工資應該正常發放。其他月份可以按照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70%,若因被隔離、接受治療的,應該按照規定享受醫療期待遇。
若因此單位和你解除勞動關係,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若單位依法繳納失業保險,你可拿到單位解除證明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金。若單位未依法繳納社保,導致無法領取失業金,你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受一起影響,工作了三年需要理智單位是否應該不及按國家規定單位在一起期間因員工為您復工是不允許堅固的,從法律上講單位是不允許這樣去做的去勞動部門去告他是有效果的,但是應受疫情影響有很多企業,現在也面臨著破產的風險資金壓力特別大,因為剛好年底爆發疫情,導致很多企業在年底做了各種績效簡晶,基本上全都已經到員工手裡了,然後連續的一到兩個月不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