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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文以載道MZS

    這個問題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才明白是否合法。

    一是如果是在大的疫情的環境下,由於執行單位的公務而到疫區出差,在疫區和回來了被隔離,這個隔離期間單位是以員工正常上班來計算的,所以就不能剋扣員工的所有福利待遇,如果這種情況下,要員工個人承擔養老保險金的繳納,是不合法的。

    二是如果員工在放假和休息期間,沒有給單位報告和報備,私自出行到疫區,回來後被隔離而無法上班,如果你以公休假和不休假頂替這21天的隔離期,那麼單位也不能讓你承擔自己的養老金繳納,如果單位這樣做,也是不合法的。

    三是如果你是自行到疫區回來被隔離21天,又沒有合理的假期時間來頂替。那麼你這21天單位只能給你算事假,大多數的企業單位事假是要扣工資的(因為你沒幹活,就沒有工資),你差不多一個月沒上班,這個月的工資基本上就沒有了,所以這個月單位讓你自己承擔養老金的繳納也不無道理。

    這就是筆者對你這個問題的看法。

  • 2 # 文竹說社保

    這要看您是因何原因導致的隔離21天。

    如果您是因為單位工作原因導致的隔離21天,那單位讓您個人承擔養老保險費,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如果您是因為個人原因導致的隔離21天,那單位讓您個人承擔養老保險費,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是因為單位工作出差等原因導致您隔離21天,單位讓您個人承擔養老保險費,您可以以此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和社保局投訴舉報單位,要求單位為您繳納養老保險費。

    但投訴舉報時,您需要提供因單位工作原因導致您隔離21天的證據。

    例如:出差時的火車票、飛機票、船票等報銷單據及其它報銷單據,差旅費、出差借款憑據等等。

    還要出示你與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以此證明您與單位之間存在合法的勞動關係。

    如果您與單位之間未簽訂勞動合同,你需要提供能證明您與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否則,勞動監察大隊和社保局無法受理您的舉報和投訴,您也只能認倒黴。

  • 3 # 香坊老農

    首先在法律上肯定能找到是單位交還是個人交的相關依據。

    其次單位肯定不是慈善組織,一切按法律、按規則、按要求做,沒毛病。

    現在出現的個別隱瞞行程的案例,生活所迫逼的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有關職能部門最好能承擔這部份費用,或者給予優惠補貼,疏解用人單位和個人的壓力。

    這樣做的好處,從大的方面,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制度優越性。從小的方面,贏得了民心,舍小錢換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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