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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揚帆去遠航007

    如果是疫情之前的事,你覺得在別的地方能得到更多的工資就離職去其他企業吧,人挪活麼;

    如果是疫情後的事,你還是忍了吧,因為現在企業紛紛倒閉,人員大量失業,找工作很難,大企業好企業也紛紛裁員減薪了,何況你所在的企業呢(用工不籤合同不是正規企業)?如果你認為這是不了接受的事,就離職吧。

    另外即使你與企業簽了勞動合同,合同上沒有註明你的崗位和工資的話,調崗和升降工資也屬於正常的事,企業有這個權力;有人建議你去勞動保護部門去投訴(鬧事),估計沒用,勞動法沒有規定員工崗位不能調動和不能降薪。

  • 2 # JournneySun

    朋友所提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在來分析回答:

    1、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員工入職超過一年,如果公司沒有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則就視為公司與員工簽定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這個對於員工來說不用擔心,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就可以了

    2、公司單方面降低員工的工資,是屬於勞動合同變更行為,公司必須與員工協商一致後,方可變更,如果公司在未經員工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則就屬於違反勞動法規定的事情了。

    3、公司違規單方面降低員工工資,員工可以要求公司補償所降工資與原工資的差額,如果公司拒絕補償,員工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對公司進行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補回所降工資的差額就可以了。

    4、在申請勞動仲裁時,可能要提供與公司的勞動關係證明,這個時候,員工可以提供社保購買證明、工資條、出勤記錄、工牌之類的作為勞動關係證明就可以了。

    以上回答供參考!

  • 3 # 愛旅行的amber

    需要準備好工資條,社保繳納證明等材料證明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建議儘快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因為仲裁是具有一年的時效性的,從當事人知道或應該知道權益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內,法院民事類的起訴2年有效期。

    具體法律建議參考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和第七條的規定。

  • 4 # 易覺

    現在全球經濟都處於低迷狀態,而且短時間改變不了現狀。應當與企業共同面對困難,等到經濟好轉再提出加工資。當然企業倒閉也意味著自己的失業,所以也應該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多學習相應的技能。人無遠慮,必有近憂。跳槽現在並不是最佳時期。

  • 5 # 職場管理學

    這是天大的好事。

    你趕緊收集證據,證明你確確實實在工廠幹了4年。打卡記錄,會議記錄,工作紀要,工作服,工作證,工資流水,社保繳納記錄,等等。只要是能證明你在這家公司上了4年班的證據都收集著。

    然後去申請勞動仲裁,訴求是未簽署勞動合同,要求企業支付雙倍工資。這樣的情況,只要你證據充分,你必然會贏。結果就是,老闆還需要再付你4年的工資。

    幹4年活,拿8年工資,你不是賺大了麼。

  • 6 # 職場小龍蝦

    【職場之事件分析】【在工廠幹了4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又降低工資怎麼辦?】

    先說說降工資的事情:

    1、如果是由於疫情影響導致的降工資,自己又不合適找到更好的工作的話,那麼還是忍忍吧。畢竟大環境就是這樣,很多企業都是降工資,有些正規公司也都裁員減薪了,都不容易的。

    2、如果不是疫情的事情,如果降工資不能接受,那就更快的去找尋下家吧。樹挪死人挪活!

    再說說合同的事情:

    1、《勞動法》規定,企業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協議,這是單位的義務,也是勞動者的權利。

    2、公司必然是違法的,員工可以要求企業補繳社保,同時給予11個月的雙倍補償金(勞動仲裁時效是1年,因此是11個月),員工可以主張企業沒有繳納社保,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企業需要支付2N的經濟賠償金,N根據工作年限確定。

  • 7 # 不再教書的黃老師

    好久沒回答過問題了,多謝悟空邀請!我覺得題主要明白,沒有籤合同那就說明,你隨時可以燉老闆的冬菇,老闆也隨時以炒你的魷魚!之所以要降你的工資,老闆要炒你又不想明說。兄弟認命吧,結清工資走人好了,別聽人家說什麼勞動仲裁,你都沒合同仲裁什麼?更別聽人家說上法院打官司,那隻會白白浪費金錢和時間精力。不知大家認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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