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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貴州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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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靈聊齋
如果確定是勞累猝死,公司肯定是有責任的。因為兩者之間有直接因果關係。但是如何確定是勞累猝死,那需要法醫鑑定,還需要很多證據吧!畢竟死亡地點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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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龍天地
你提的這個問題,我認為公司沒有責任。
你可能是從因果關係來提這個問題的,好似是因為連續上夜班造成的猝死。
這個問題應該這樣看,如果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公司是可以向你賠償的。
你所說的,連續上夜班,在家猝死。一,不是在工作時間內,二,不是在單位發生的,三,不是在上下途中受到各種交通工具事故的傷害,四,不是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為從事與工作有關的事前準備和收尾工作受到的傷害。
你還可以檢視《工傷保險條例》,其中第十四條就講到這方面的問題,你還可以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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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羅成Jd
謝謝邀請。時下企業用工成本越來越高,隨著社會綜合成本上漲,國家對企業就員工福利要求上也越來越嚴,特別是相對於基本工資的配套綜合福利,如招一名門衛:其基本工資在3000元的,+年終獎+辭退保障金+47%左右的綜合福利金(五金二險)+國家假日加班費+企業管理成本及稅金...用在該名員工身上沒7500元/月打不下來。所以許多勞動密集型企業(特別是那些需要3班倒24小時制的企業)選擇了讓員工加班的方式來減編制工,雖然也要支付加班費,但因編工減少了,同步的員工五金二險及雜費也相當減少了。
但企業讓員工加班的行為違規嗎?按照中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每日安排加班一般不超過一個小時。”即使加班系自願行為(如果沒有員工確認認可,時下勞動法嚴管環境下,企業是不敢強制員工加班的),許多員工在離職之後,往往也會就此規定請求勞動保護,通常法院會認定企業在員工的加班行為中存在侵權行為且存在過錯,會以協商方式讓企業予以相應賠償。類似員工在家猝死事件,也有法院酌定由所在企業對員工死亡造成的損失承擔5-20%左右的賠償責任。本提問中的死者家屬,如按上述事例參照,最高大約有20萬元左右的賠償。
根據有關部門對時下勞動狀態的統計,中國當下勞動者猝死的資料呈增多趨勢。根據中國工傷保險條例,如果勞動者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可認定為工亡或視同工亡。但是如本提問中死者的這種情形,系在下班之後猝死,按規定不構成工亡的!如何讓這種情況也得到法律保障?我們參照侵權責任法中的相關規定後,可引用“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這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勞動者在下班後猝死,雖構不成工傷,但如果用人企業存在“侵權行為”而導致勞動者猝死的,家屬可以根據法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就這點上,你可以向律師及當地法院諮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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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曾憲全110401818
這是—個敏感的題問,但這個題問沒有說清楚。夜班分兩種,一種是正常八小時工作制夜班。一種是正常工作制下的加班夜班。兩種不同的夜班,產生的責任界線絕原不同,會導致培償標準相差幾十倍。
中國勞動法有明確規定,先建議死者家屬認真諮詢勞動法有關法規。這裡就事論事,如果公司按排的在職崗位是正常八小時輪換崗位,連續夜班,公司不構成侵權,職工卒死家中,要考慮是疾病引起的,這就屬正常死亡。死者家屬要收集醫療病歷,及建康狀況證明,工作日誌等一切能證明因工勞累過度的證據。
公司也會同樣出具相應的證據。並同時請法醫作解剖病理檢查,確定死因,建議家屬能與公司協調解決,因題問沒有祥細說明,我這裡只能作初步點拔,涉法問題,亂說會付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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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荷159128487
時下連續上班夜班是常態,加班更是常態。發現在家猝死,家人所要做的有;儲存好屍檢證明。另外公司每年會有一次體驗,拿到他本人的體檢報告和工資表、加班表。 《勞動法》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經營需要,經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不得超過一個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36個小時。
大多公司為了公司經濟效益,延長加班或上夜班倒班。甚至這些成了衡量員工能力的基本標準。有的還會拿來考核,每月給員工制定生產產量。 家人收集證據,結合公司同事的共詞。給當事人一個答案。
碰到這事,是誰都不希望看到的結果。 無論什麼原因造成的,公司有責任去慰問關心一下自已的員工,就是處於人道主義也應給予一定的補償。
公司有沒責任,就要看當事人生前的體檢報告和屍檢報告,並加上加班表等有力證據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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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海一粟
2、如果公司沒有為死亡繳納社保費用的,則會因此承擔支付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撫卹金的責任。因為,職工因病死亡時,國家應當向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支付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但是,國家支付前述費用的前提是,死亡職工依法參加了社保統籌,繳納了社保費用。因此,如果公司沒有為死亡職工繳納社保費用的,則這兩筆費用由公司承擔。具體標準各地不一,可向當地社保部門諮詢。
(1)必須證明公司存在過錯。也許有人認為,公司安排職工連續上夜班,其行為應當存在過錯。不過,從法律上來看,還沒有看到不準企業安排職工上夜班的規定,因此,據此還難以認定公司因此存在過錯。
(2)必須證明死亡職工的猝死與公司的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這一點,恐怕是死亡職工的近親屬最難以證明的事實。即使透過司法鑑定的方式,也未必能夠得出猝死與公司行為有因果關係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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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農家小哥哥
感謝邀請,現在的人工作和生活壓力大,生活節奏快,在工作裡和平時生活中發生猝死的人數也特別多,而上夜班,對人的傷害是特別大的,特別是長期夜班的人,發生猝死機率也特別大,而對於一個人如果連續上夜班,在家猝死的問題,公司有沒有責任呢,我們來分析幾個情況。
1 在職期間,夜班下班後在家猝死
這個問題對於在職公司是要負責任的,因為猝死和在公司上夜班是有直接聯絡的,所以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於公司需要意識到連續上夜班給員工帶來的危險,而公司沒有做好防護,所以公司要負責任的。
2 連續上夜班,幾天後或者很長時間後發生猝死
這個問題當然公司也有一定的負責任,雖然猝死不一定是上夜班引起的,但是,作為自己公司的員工,發生猝死,和工作肯定是有聯絡的,所以公司需要負一定的責任。
3 連續上夜班後離職,在家裡猝死
如果是這樣的話,就需要由家屬提供發生猝死的原因是不是和上夜班有關係了,如果是上夜班後猝死,那麼公司肯定有責任,即使是離職了,而如果是幾天後發生的猝死,那麼就需要由專業的機構來鑑定了,當然公司的責任也要看鑑定結果了
所以,身體是自己的,如果需要連續上夜班,要根據自己的身體情況,不要硬來,如果有不舒服的地方,可以拒絕上夜班,畢竟生命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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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回憶是思念的甜123654
上市公司上班,要上夜班。八點到八點。吃完飯就做事。沒有休息時間。一週六天。沒多大心願,就希望午飯或者零點餐後能休息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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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覺得如果是在以工作為目的情況下,自身受到了傷害,可以得到公司的一定補償,如果公司不給予受理,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保護自身的權益,保護自己的人生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