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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香椿的院

    院子裡的桂花快糟蹋死了,院子裡搭了彩鋼瓦,牆上都是油煙油,現在很後悔租出去。沒有合同,只是口頭協議,說村裡除非拆遷,一般情況下不能收回。一年三千塊錢,真的不值得出租,現在租了第三年了。有什麼辦法收回或者讓他自己退。都是同村人,抹不開面子。

  • 2 # 大疆無界1

    房子出租正常都有合同約定!

    有合同就按合同約定處理,如果你們沒有簽定合同,正常是按收到租金為約定

    比如你收了人家三個月租金,那就等租金到期後就可以叫租客搬走,當然你要提前告知租客(正常提前一個月)租金到期後,你不再出租房子,叫租客提前到外面找房子,給租客充足的時間準備搬家,這是房東因該做的事!

    你沒有合同約定如何處理,如果急的要回房子,可以參照有合同方式處理,若租客好說話,你就按這辦,若租客另有別的條件,依情況而定,個人認為只要提出合理條件都因該滿足!

  • 3 # 小峰看房產

    謝謝邀請。我看你說的情況。你只是跟承租人有一個口頭上的協議,沒有合同,而且還是自己村子裡的,感覺面子上有點抹不開,不好說。而且還有就是你看到承租人把家裡破壞的有點嚴重,所以想收回房子。個人建議,你先去給承租人說,別因為面子上抹不開就不說,這樣其實對雙方都不好,還不如直接說開的好。如果他們還是沒有改變,這樣你就找村委會上的人,讓他們去說,就是終止協議,讓他們給搬出去。現在也就只有這兩種方式算是比較溫和的,再有就是報警強制執行了。以後像這種情況還是籤一份合同比較好,到後期直接按照合同上執行,這樣也會出現這種情況。

  • 4 # 靈子

    題主的意思沒有表達明確,你們家的房子是短期出租,還是長期出租?是因為和房客發生了矛盾,還是因為有特殊的原因,不能夠出租了?按理說房子是自己的,想不想出租也是自己的事情,但是如果你們之間立有合同,那就另當別論。

    比如說出租合同立的是一年或者兩年三年,因為特殊原因,還不到時間,你就想收回房子。如果是房東的原因,那就跟房客說明白情況,同時要減免人家的房租,還要允許人家在一段時間內去找房子,找到房子以後再搬出去。不能說你不想出租了,就把房子收回來,就立馬讓人家搬出去,這個不合乎情理。如果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你可以去幫助房客另租房子,這樣你也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收回房子。

    我們家住在縣城邊上,所以家裡的老房子也是每年都出租。那年因為房子有一點點的漏雨,我想讓房客搬出去另租房子,也好空出房子來重新收拾一下。因為我們家離學校很近,租房子的房客家裡又有孩子上學,所以就不太願意往外搬,後來我幫他們在我們村裡又租了一個獨門獨院的,離學校很近的房子,他們才搬走了。

    如果是你不滿意現在的這個房客,不想讓他在自己的房子裡住下去,那你就需要找出一個合情合理的理由。最好不要鬧的太尷尬,否則他就賴在你的房子裡不走,你也真是拿他沒辦法,總不能給他把東西都扔出去吧。曾經我們鄰居遇到過這麼一個房客,租了房子卻一直拖欠著房租,去了幾次沒有找到人,房東給他們打電話也不接,後來房東實在沒辦法,就把原來的鎖換掉了,並下了最後通牒,說如果再不回來交房租的話,就把家裡的東西給他們搬出去。

    現在,不管是城市還是農村出租房屋,雙方都是立有合同的,大不了按合同辦事。自己的房子想出租就出租,不想出租就可以收回來。大家商量著好辦事,最多你退讓幾步,多退補一些房租而已。如果真的碰上無賴就是不想搬走的話,那就只有走司法程式。不管任何理由,自己都有收回房子的權利。

    我們家也住過好幾波房客,大部分在這裡住過一段時間再搬走了以後,大家都成了很好朋友,除了過年過節的時候,大家相互走動,平常也是誰家有大事小情的,我們也都相互幫助,相互關照。畢竟相識一場,應該相互理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中國這麼多殘疾人,找工作很難,為什麼不能每個市建個殘疾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