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淮北日月升

    一般來說,這樣是違規的。

    正常情況下,單位的公章應當由行政辦公室的機要員管理公章。需要蓋公章的時候,當事人提出用印書面申請,寫明用印的事由,用印數量,用印名稱,報部門負責人,單位業務負責人,單位負責人和辦公室負責人稽核同意,持用印審批單到機要室蓋章。

    按這個流程用印,蓋章的用途,數量全程留痕並且可控,一旦出了問題很容易查出哪個環節的責任。

    相反,如果公章由負責人自己保管,則公章的使用完全失控,無論對單位,對領導本人都有不少潛在的風險。有不少領導覺著公章在自己抽屜裡放著很爽,想蓋章隨便蓋,沒有任何限制,爽。實際上這才是坐在火山口上的傻事。沒有事是挺舒服,有了事那才叫麻煩。

    舉個例子說明這個問題。

    例如,某單位,因為合同被人騙了二百萬。合同很不規範,但是卻蓋了單位公章和負責人印章。上邊追究下來,部門負責人,單位業務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和名義上的機要員都說不知情,公章一直由主要領導保管。結果責任全部落到主要負責人頭上,最後撤職開除了事。

    以上回答供參考。

  • 2 # 張忠學8

    單位負責人是絕對不能直接管理單位公章的,這是各單位《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所規定的,不充許單位領導直接管印章,要按制度辦事。印章必須要專人專管,但使用時應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後方可使用公章。

  • 3 # 一心唯公

    1、印章的刻制、啟用、管理許可權要求: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印章管理辦法》規定,行政事業單位的印章,由機構編制部門、事業登記管理局、公安機關負責稽核並刻制,並由黨委、政府辦公室以檔案的方式正式啟用。單位的規範名稱、印章使用辦法等,都由相關部門嚴格規定,不得擅自使用不規範簡稱,或者變更機構名稱,隨意加中國、省、市、縣等地區規劃名稱等。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外,其他非由編制部門成立的機構、協會學會等,實行誰成立誰負責的原則,由成立部門負責刻制和啟用、管理印章。

    2、印章的使用:行政事業單位的印章,由單位指定辦公室負責,由專人負責保管。需要使用印章時,必須經由辦公室負責人稽核後,經由單位分管領導、主要負責人同意後,方可蓋章。公章的使用有著嚴格的管理程式和使用方法,黨委機構的公章、政務公章、財務專用章等,都有各自不同的用途,發文、信函、證明等不用用途的公章使用,也有不同的規定。公章的使用,應該有紙質的審批表格,就連印泥的顏色,也都有嚴格的規定。

    公章管理規範極為嚴格,不可能由某人一人負責保管、使用,這種情況極容易形成權力集中或者腐敗現象滋生,無論是從實際應用中,還是規章制度中,都應該及時避免。

  • 4 # 禪心論法

    一般情況是不允許的。

    黨政機關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公司其印章的製作和管理,由法律法規規定,單位負責人不能直接管理公章。

    筆者所在的單位是民營企業,稍具規模,內設機構相對健全,印章的管理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管理,並制定《公司印章管理和使用辦法》。

    如果是小微企業或一人公司,實務中都是負責人直接管理公章。因此我們常常聽說過皮包公司,一個人包裡裝一公章,到處行騙。

  • 5 # 天山不高

    公司各種印章的許可權不一,所有檔案加蓋印章都必須得到重視。所以說公司印章的保管工作必須要引起重視。

    公司印章的保管,應實行印章專人保管、負責人印章與財務專用章分管的制度,並嚴格執行保管人交接制度。一般來說,公司印章的保管具體可以採用以下措施。

    1、印章管理者:明確印章管理者的崗位法律風險防控意識及責任

    公司可以要求印章保管或管理者簽訂“法律風險崗位承諾書”,明確保管者的法律風險防控意識及職責,同時也要加強對他們印章管理工作的法律防範教育,使其充分認識到印章的重要性,加強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風險防範意識。

    在加強管理者的崗位意識的同時,也要建立規範的印章管理規定,如:明確印章管理者的管理職責,規範印章使用的業務流程,以及定期檢查印章使用情況等,使印章管理工作做到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2、印章使用:建立並使用統一的印章使用審批制度和使用登記表

    公司應建立並使用統一的印章使用審批制度和使用登記表,使用者要遵守公司的印章使用規定。一般來說,經企業領導批准後,印章使用者應填寫統一的用印登記表,企業文書人員對用印檔案要認真審查,稽核與申請用印內容、用印次數是否一致,然後才能在相關檔案上用印。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印章時,要確保由印章保管人員親自用印,不能讓他人代為用印,同時不能讓印章離開印章保管人員的視線。一般情況下,未經企業主要領導親自批准,不允許使用者將印章攜帶外出,即使需要外出攜帶,最好指定可信任的人隨往,確保印章安全。

    3、對變更或撤銷的部門或公司及時處理相關印章

    企業所屬部門發生變更或被撤銷後,印章統一管理部門必須收繳部門印章及用印記錄;所屬分公司登出後,在工商登出手續完成後,必須收繳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 專用章、財務專用章、負責人名章等在內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記錄;專案部關閉後,專案部印章及用印記錄必須全部上繳企業印章管理部門。企業印章管理部門會同 法律部門將收繳的印章統一銷燬,用印記錄由印章管理部門按檔案管理規定存檔。

    公章管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國家線最新預測!查分後各科得分情況,如何判斷自己能否進複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