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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玉儒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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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淡風融月
我,從象形文字而言,即從戈部,單看我的左部,即一人的手,人的左部,加上扌手旁,合起來即人拿兵器站在那裡,昭示其自己,即我。而做第一人稱代詞,應該很早就有了。舉幾個例子吧:《詩經.·邶風·柏舟》“我心匪鑑,不可以茹”。《左傳·莊公十年》“春,齊師伐我”還有表私心,《論語·子罕》:毋固,毋我。當然,也有姓我的,戰國時代有我子。
至於說到最早,本認為我字成形之初,其彰顯的就是自己,而非第一人稱代詞,也非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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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醉香溪
我是有“手”和“戈”兩個字組成,意思是我們每個人的手中都拿著一把匕首來保護自己,有時候不惜犧牲別人得利益來保全自己的利益,每個人都都是自私,甚至連我們的父母也是的,他們對我們無私的愛雖然是無私的,但他們也是為了彌補自己的遺憾,是為了願自己當初的夢想!
我們每個人是自私的,但大部分得人都是自欺欺人的告訴自己,我是無私,我們對每個人都很好,很難有人有勇氣承認自己時自私的,我有個朋友就很有勇氣承認自己的自私,勇於自我析刨自己,挺好的!
的確每個人是自私,如果我們在不影響別人的利益下,自私是允許的。
我”是第一人稱的代詞,指自己。無論 書面語還是口語,都是使用頻度最高的幾個字 之一。你是否知道, “我”最早指的是一種殺 人的兇器呢? “我”是會意字,從戈;甲骨文中的 “我”字形如兵器。戈是古代常見的一種兵 器。戈者,秘也,長六尺六寸,其刃橫出,可 勾可擊,與矛專刺、殳專擊者不同,亦與戟之 兼刺與勾者異。戈盛行於商至戰國時期,秦以後逐漸消失。其突出部分名援,援上下皆刃, 用以橫擊和鉤殺,勾割或啄刺敵人,因此,古 代叫做勾兵或稱啄兵。後來從“戈”中引申出 “殺”的含義,因此《說文》中又云: “我, 古殺字。” “戈”還可代指戰爭,如干戈, “偃武息 戈,卑辭事漢。”可見“我”從單純指兵器, 再到“殺”、 “戰爭”等義是經過一定的歷史 演變的。但何時開始指稱自己的呢?“戈”在古 代是一種很有代表性的武器,能夠激發大家的鬥 志。戈兵屬於國家的正規軍,《禮記·檀弓下》 有大丈夫當“持干戈以衛社稷”,因此武士常持 戈以自恃。戰爭中持戈的軍隊稱“戈方”,與其 他兵種相區別, “戈”便有了“我們”的意思。 西周時期,“我”開始代指自我,正式成為 第一人稱代詞。但古代使用最多的還是“餘”、 “吾”,第二人稱也用“汝”、“爾”,而不是 “你”。 “我”、你”這些現代交際經常使用的 名詞是伴隨著元雜劇、明清小說以及近代白話文 運動而逐步確立其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