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飛天豬妖之理查德劉

    現在的新規定,偷稅漏稅不過億的必須判刑而且必須重判,但是偷稅漏稅金額超過一億的車越多越可以免去刑事責任,到達八億左右的可以不判刑

  • 2 # JacksonOng0595

    某冰犯的是偷稅漏稅,代購屬於走私,性質不太一樣。不過一個是數額巨大,不用坐牢,另一個是數額不大,坐牢10年,這樣的結果確實不太妥當。(純屬個人觀點)

  • 3 # 好男人是什麼東東

    問這個問題的人是出於什麼目的呢?是蔑視國法還是單純的想給范冰冰拉仇恨?這個案件的主人公是犯的走私普通貨物罪,不是逃稅罪,按照走私金額一千多萬,判十年是很輕的了,當然你如果有本事走私一千億也最多判無期,因為走私普通貨物罪沒有死刑!劉曉慶當年為什麼判刑,是因為年代不同,法律不同,當年叫偷稅漏稅罪,現在叫逃稅罪,逃稅罪明確表示了,首次犯罪的人,只要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補齊應繳稅款和繳清相應罰款,可以免除刑事責任,當然,這個並不代表範女士就能完全沒有事,因為她可能還涉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如果這個罪名成立,那麼她將面臨最高無期徒刑的刑罰!

  • 4 # O生命密碼O

    逃稅三百萬判十年重不重不好說,畢竟是依法判案。可是同樣是挖了國家財稅的錢,貪幾百萬幾個億是咋判的?

    這才是真正的不平衡!

  • 5 # ha小毛

    太奇葩了,關稅消費稅壁壘嚴重,老百姓想買點便宜貨得點實惠都不行,要臉不,別拿法律說事,符合絕大多數人意願的才是法制,

  • 6 # 探索未知的路上

    這個問題問的?是不是在找罵?貪汙上億元的藝人罰款後沒事,貪官貪汙上億元才判幾年,人家這代購你說十年,一個國家到這份上了,還能要點臉嗎?

  • 7 # 格子青年67090647

    沒打過官司的人不知道,還天真的以為官司贏了就好了,當你打官司你就知道了在天朝是最難辦的事了,沒關係弄不好贏得官司也會輸,就算贏了,不花錢不找人,誰給你去執行,沒人給你執行你就贏了官司又能怎樣,美國能夠為一句髒話,一美元打官司,中國為十萬塊欠債打官司都划不來,十萬塊到手一半算是好的了,

  • 8 # 72355541

    三百萬就要判十年,明星偷稅漏稅八億多為什麼不判刑?按這個標準,明星應該夠判幾十個死刑!這就是中國的所謂司法公正嗎?這法律好像已經成了兒戲,沒有半分威嚴了,中國還算是法制國家嗎?

  • 9 # 黃佳博律師

    首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是大部分代購為什麼屬於走私?

    代購,本身不屬於走私,但是,逃了關稅的代購就屬於走私,不管數額多少,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一種走私行為,只不過逃稅數額達到一定程度,就構成犯罪了。

    正常的代購在過關時需要向海關如實申報,並按章繳納稅款,所謂“如實申報”,包括商品價格、種類和用途等資訊,舉例來說,貨物是皮鞋,不申報或以運動鞋名義申報,都是虛假申報,影響關稅收入,屬於走私。

    我們經常聽到的代購大多屬於走私,沒有如實申報,沒有繳納稅款,這也是大環境決定的經濟行為,我本人表示理解。如果如實申報了,不存在什麼利潤空間,現在網際網路這麼發達,顧客透過正規的跨境電商也能買到外中中國產品,找代購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圖便宜,申報繳稅使得代購者不法從中獲得理想的利潤,所以,很多代購者沒有申報,或虛假申報,數額達到標準容易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那麼,本案淘寶店主逃稅300多萬,被判10年是否量刑過重?

    先表明一個態度:在現行法律規定下,不重。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處罰標準裡,“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起點刑期就是十年。根據《走私案件解釋》的規定,偷逃應繳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於“偷逃應繳數額特別巨大”。本案淘寶店主偷逃的應繳數額是300多萬,法院判其10年有期徒刑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沒有什麼問題。

    在此之前,空姐走私案也因量刑問題引起社會熱議。

    很多人之所以為空姐和淘寶店主鳴不平,是將這兩個案件和范冰冰逃稅案做對比,認為范冰冰逃稅上億元卻不用接受刑事處罰,空姐逃稅數額不到她的零頭,卻要面臨這麼重的刑罰,特別不公平。

    很多答案也解釋了兩個案件不同處理結果的原因,即觸犯的罪名不同,一個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一個是逃稅罪,後者有補繳免刑的行政前置程式,而前者沒有。我同意這種說法,但認為這種解釋並未講到實質原因。正因如此,才會給人造成一種立法者盲目立法的感覺。

    確實,兩人觸犯的是兩個罪名,因此面臨兩種不同的處罰,但是,立法者為什麼會作出這樣不同的規定,如果這兩個法條真的像大家想的那麼不公,為什麼至今沒改呢?其實,這兩個罪名如此設定,立法者有自己的考慮。我們試想一下,兩個罪名相同的地方就是偷逃應當繳納的稅款,那麼,不同之處呢?我認為,不同之處就是偷逃的這些稅的性質不同,也即應稅標的的性質不同。逃稅罪逃掉的這些稅,怎麼轉就留在國內。走私普通貨物物品逃掉的稅就不是這樣了,貨物進入國門的那一刻,沒有如實申報,這些個逃掉的稅對應的錢就已經在國外了,如果大家都這麼幹,國家的外匯市場和外匯制度就會受到很嚴重的影響。什麼?外匯市場和外匯制度受到影響沒甚麼大不了?索羅斯表示不同意。

    因此,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法院這麼判,對淘寶店主來說,並不重。最後,黃律師呼籲廣大網友,代購有風險,賺錢需謹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何為消費公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