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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溫情襄江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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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暖陽悠悠609
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15條、第39條的規定,如果該名職工系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腦出血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其近親屬依法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如果單位沒有為該名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則其近親屬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相關款項。
二、上述情況以外發生的腦出血,不屬於工傷,單位依法不承擔賠償責任。
人死為尊,願他一路走好!
首先,你的本意可能是問他的去世與工亡能不能扯上關係,從你“打工期間”的用詞,我估計不會是正在工作之時發的腦溢血,所以不能算工亡。即便是工亡,也該依法解決;
其次,如果權利確實受到侵害,則合法維權無可厚非。但凡事都想“討說法”觀念則不能鼓勵和提倡!我們現在所處的社會太需要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感恩啦!打工的應感恩老闆提供的工作機會,老闆應感恩打工者的勞動付出。遇到矛盾應提倡互諒互讓,以感恩之心依法依規、合情合理解決。動輒鬧出點動靜的想法對傷人、害己、損公德!
改革開放以來滋生的最大的社會毒瘤就是過度維權、無理維權、鬧事維權。碰瓷、醫鬧及其他各種以獲利為目的的鬧劇,便是過度維權衍生出來的。這種情況再也不能進行下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