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紫氣貫虹

    你好,這種情況是沒得賠償的,因為A給B買保險的時候,並未告知B之前感冒過,所以這種行為不但沒得賠,而且還涉嫌騙保,將會受到法律制裁

  • 2 # jacky85chan

    你這種假設 就像做題 都是一些理論知識,問題在於,你怎麼去證明你說的就是事實,失手,不知情 這兩點法律上都沒辦法證明

  • 3 # 風雲老人1

    這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根據保險監管要求,A給B買保險,A與B必須是直系親屬關係(配偶,父母,子女)。如果B是成年人,就必須B親筆簽名和人臉驗證,不存在不知情。如果B是未成年人,保險法規定,未滿18歲前身故的,保險公司只退還其所交保費或現金價值中較大值。不存在理賠。做為C,同樣必須是B的直系親屬才能做為受益人,也同樣必須錄入身份資訊,成年人必須人臉驗證和親筆簽名。免責條款中投保人或受益人對被保人的故意傷害或故意殺害,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 4 # 泉城小亮

    這本身就是個偽命題,一看就沒買過保險。

    第一,A給B買保險,A是有身份要求的,直系親屬可以,不是隨便就能買,女婿就不能給岳父岳母買。即便是買也必須B知情核對身份,因為都要簽字的。

    第二,B被殺,一般條款中,有理賠免責問題,可能不成立理賠條件。

    第三,B給C為受益人也存在問題,指定受益人必須是被保險人的直系親屬,如果沒有直系親屬可以立遺囑,如果沒有遺囑,只能按照法定受益人來執行。

    最後從法律上來說失手致人死亡,有兩個“過失殺人罪”這個是有罪的,但是比如父母非常想吃什麼東西,子女不知後情的情況下給父母吃了,導致意外過敏死亡的,很可能是無罪的。這也不影響他繼承遺產。

  • 5 # 慕容有青雲

    這個問題,我想回答一下。我倒是覺得,這個提問題的人要嗎想幹壞事,要嗎就是想騙保。也能看出來這個人沒有買過保險,同時也沒有具體去問過保險公司,選擇在網上詢問,估計是怕保險公司的人知道,不好成事。曾經上課的時候,一個學生問老師是不是車險買了以後,出車禍死了,保險公司會替司機理賠,老師沒有想太多,回答了這個問題。然後這個孩子買了車險開車撞死了那個經常欺負他家的人,最後因為是故意殺人保險沒有賠。這孩子還怪老師騙他。氣勢所有的保險都有一條,違法犯罪是不賠的,跟人相關的保險,要求的更嚴格。你說的情況光簽字這一關都過不去,除非替別人簽名。再一個你跟人家都沒有關係,怎麼可能買保險呢?

  • 6 # 王子185051169

    保險公司要依據具體情況分析:

    首先:購買保險時(假定被保險人成年),被保險人不知情,投保時需要被保險人親筆簽名,如果是代簽名,保險合同本身就不生效。

    購買保險時如果被保險人未成年,投保人是法定監護人,那合同是沒有問題的。

    其次:被保險人的身故是受益人殺害導致死亡,依據保險合同中的除外責任,受益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導致死亡,保險公司不承擔賠付責任。

    雖然是失手導致死亡,但是存在故意行兇,具體要以警察界定的死亡原因確定。

    一般受益人指定的都是父母,子女,配偶等關係,就是為了防止受益人故意殺害被保險人的道德風險。

  • 7 # 達瓦里喜

    B是一些80歲的非親非故的老人家吧?

    曾經保險還可以騙的年代,一些壞人就去農村騙那些腦袋有點不靈光的老年人,說送他們去大城市玩耍、旅遊等等。然後,騙子甲就給這些老人買高額的意外保險或者人身保險,受益人就是騙子乙。在這些騙子帶著老人遊山玩水半個多月後,他們就會趁老人家不注意,把老人家推下樓梯,或者在帶老人坐車上高速外出之際,讓車門故意關不嚴實,利用甩尾把老人家甩出車外,造成意外死亡。然後這些騙子就會找保險公司索賠!

    受當時技術限制,那個時候很難查出來老人家究竟是自己跳車致死還是意外死亡。最終都是賠錢了事。

    那個時候,保險公司人員內外勾結,害了不少無辜的老人。

  • 8 # 江邊的森林

    首先,這個問題心術不正。有圖謀騙保的嫌疑。因為曾經這種騙保很流行。

    其次,這個騙保的圖謀不可能成功,不可能獲得賠償。因為保險法已經堵上了這個漏洞。

    根據保險法,以人身傷亡為作為標的(賠付條件)的保險,必須經過被保險人簽字同意。也就是說,你要給B買保險,B本人不知情不簽字,保險是無效的。所以,別說是你失手,就算是真的意外死亡,也不可能賠的。

    另外,保險法還規定了,投保人和受益人的故意行為導致死亡的,也不會賠償。你說c失手,你怎麼證明是失手而不是故意?很難。因為失手是無預料的突發的,不太可能留下明確的證據,你如果有證據比如錄音錄相,那說明之前就有預謀,那就不是失手。當然有一種情況,有第三方錄相,這種情況下,也得先排除你的故意才行。

    以前,保險法不完善,的確的很多人給某人買下鉅額保險,然後製造各種意外導致被保險人死亡,再來索賠的。武漢曾經發生過一起很有名的漢正街三兄弟為其中一個媳婦買下鉅額保險,最後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索賠,保險公司報案,被判騙保,最後因證據不足改為無罪的案子。當時作為無罪推定的案例,轟動全國(現在網路應該可以查到)。

    現在,保險法已經完善,一是要讓當事人知情,防止別人謀害死。二是對買保險的人和受益人進行了限制,這樣就從兩個方面減少為了騙保而謀害當事人的事件發生。

    另外,現在天網普及,技術手段大為進步,想通製造“意外”來造成當事人死亡從而騙保的行為,基本很難實現。這種賠案,保險公司首先就會調查是否有意為之。排除了才會談得處理賠。

    當然,有一種情況是可以賠的。那就是保險人知情且簽字同意買了保險,保險人兩年後自殺死亡,也是可以獲得賠償的。也就是說,想為後人留點財富,這個用自己命換錢的辦法,保險是允許的。(記住,是投保兩年後。保險業認為一個人有自殺的念頭,不太可能堅持兩年,如果兩年後還自殺,不認為是故意騙保)。

    最後還是想說,做人做事,還是得走正路。

  • 9 # 凡人閒聊

    C有涉嫌故意殺人騙取保險金

    首先,弄明白什麼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這些保險名詞。02年我在職時,一位下崗胑工推銷人壽公司保險,1份1年交2000保費,好象叫保本付息保險。交了5年,後來取出。這算接觸過保險。辦保險我才知道這些保險業務術語。我是投保人,老伴是被保險人,孩子是受益人。

    什麼是投保人?投保人也稱"要保人",是指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交納保險費的人。什麼是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是指接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也就是指保險事故發生時,或保險期滿時,有權按照保險合同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損失或給付保險金的人。什麼是受益人?受益人是在人身保險中,被保險人死亡後,享受保險合同規定的保險金的公民。受益人一般由被保險人指定,並在保險合同中載明,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數人。

    其次,再看一下題主介紹的情況。假設A給B買保險,受益人是C,B和C都不知情。這種假設是否可能?

    從題主介紹情況來看,屬於人身保險。人身保險合同是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因而說B做為被保險人,不知情是不可能的。不僅知情,還要書面同意即在被保險人處簽名,還要認可保險金額,未認可保險金額,這個保險合同不會產生效力。受益人不知情是否可以?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從這點上看,被保險人必須知情。但受益人是否知情,我認為無所謂,知情也可,不知情也可。受益人對人身保險合同不產生影響,只是發生事故需要保險人賠償時和人身保險合同期滿領取保險金,領取人是受益人。

    再看一下C失手致B死亡,保險公司是否賠償?也就是受益人失手致被保險人死亡。

    在人身保險合同中,被保險人死亡後,遇有3種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但被保險人的死亡必須符合保險合同規定的死亡條件,題主稱C失手致B死亡,失手致死一般是涉嫌過失殺人罪,不是故意殺人,並不影響受益人取得保險金。但一般人也會認為C以失手致B死亡為掩蓋,騙取保險金,涉嫌故意將B殺害,涉嫌故意殺人罪,根據巜保險法》第六十四條,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或者傷殘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喪失受益權"。

    受益人涉嫌殺害被保險人,不僅得不到保險金,還要受《刑法》的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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