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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財金經融

    重疾險當然有用,最好是先配置重疾險,百萬醫療險作為補充。

    重疾和百萬醫療險是兩款不同的保險:保障功能不一樣;保障範圍不一樣;保障額度不一樣;理賠原則和賠付標準也不一樣;等等。

    兩者都有自己的單獨的功能和作用,不能相互替代,所以重疾+醫療的組合搭配,才是比較科學合理的。

  • 2 # 康博士講保險

    你就有一件毛衣,冬天冷了難道你就不需要羽絨服了?

    2、買保險是做什麼,無非就是當自己面對疾病、意外風險解決錢的問題。我們不能保證疾病或者意外會不會在我們身上發生,不知道什麼時間會發生,所以保險做的就是未雨綢繆的事情。

    3、一般來說,購買保險是一個階段的過程,跟你的年齡,經濟收入都是有密切相關的。年紀輕,消費型的疾病保險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因為投入不大。如果年齡大一些就要考慮購買儲蓄型的保險,有病賠,沒病當養老補充,當然價格上也會相對貴一些。

    4、我的很多客戶都透過購買重疾保險得到了理賠,現在其實很多疾病都是可以被治癒的,有了百萬醫療加上社保,自己承擔不了多少費用。但因為住院造成的收入損失如果不購買重疾保險是無法得到彌補的,而且對於有些疾病,雖然被治癒但後期會有一段時間的康復期,這個期間正常建議也不能從事工作,需要修身靜養。就比如癌症,癌症發現的及時治癒的機率還是很高的,但癌症最可怕的是治癒後3年內的康復,如果3年期間沒有惡化、轉移跟復發,那麼之後就會跟正常人一樣。但對於我們普通人,這3年的經濟花銷也不少,很多人就是不注意康復,依然參加工作不注意身體的調養,最終遺憾復發離開了。所以我們不能光想著治療的問題,治癒後的康復問題同樣重要,而這兩種問題歸根結底都是錢的問題。

    所以有能力還是要把重疾跟醫療都購買齊全,這樣才會讓我們在治療跟康復的期間做到遊刃有餘,延長我們的生命。

  • 3 # 保險經紀人小魚兒

    重疾險,是指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患有合同約定的疾病、達到約定的疾病狀態或實施了約定的手術時給付保險金的健康保險產品。發生風險後重疾險定額給付保險金,至於這筆錢如何支配,由受益人(一般為被保人)支配。

    1、如果一個人發生了癌症,他還能不能上班?他的收入會不會中斷?就只有他一個人進醫院嗎?是不是需要人照顧呢,他/她的妻子或者丈夫要不要去醫院照顧呢?這樣的話,另一方的工作會不會受影響?如果在外地就醫,是不是需要一位家人照顧呢?這個時候家裡的小孩誰照顧呢,如果有爺爺奶奶照顧也挺好,如果爺爺奶奶年齡比較大,又要照顧小孩又要送上學又要做飯,萬一老人也累病倒了那就麻煩了……這時候如果花錢請一個保姆會更好一點,省心省力。

    2、所以家裡有人生大病,掙錢的人少了,生活成本也上升了。

    3、目前保險公司重疾險賠付最多(80%-90%)的病種是癌症。在醫學上,癌症是有五年生存期的。如果過了這五年,患者相當於治癒(有的可能要終身服藥),五年後他的死亡率和平常人可能是一樣的,五年後可以回去上班,繼續賺錢。如果熬不過這五年,身故了,壽險就會賠付。

    4、至少五年時間以內,家庭收入減少,生活成本增加。重疾險最重要的功能是補償這段時間的收入損失,維持現有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同時解決我們的負債。

    5、已經有了百萬醫療險,在發生重疾時可以報銷醫療費用,解決了看病的錢。但是解決不了收入的損失,解決不了孩子的教育費用,解決不了上漲的生活費,解決不了房貸。所以醫療險替代不了重疾險。

  • 4 # 阿朱生活

    重大疾病和百萬醫療是互補的,他們倆互相是對方的半身。

    其實不止,意外險、壽險、重大疾病、醫療險都是有用的,要買就買全

  • 5 # 晨光說險

    答案是有用,而且兩者搭配組合十分必要。

    商業重疾險與醫療保險雖然同屬健康險範疇,但兩者的產品形態、保障範圍、給付方式存在根本不同。這兩個險種所針對的是不同的風險,其作用無法相互代替。

    一、醫療險的特點是,就醫所需費用需要自己先行墊付,治療完成後,憑發票進行報銷。因此,其發揮作用的時間相對滯後,尤其對於前期投入花費比較大的病種,醫療險一時是難以發揮作用的,嚴重的甚至會因為一時籌措不齊押金及一期治療費用,而延誤最佳治療時機。因此,最好的組合方式是重疾險和醫療險相結合,可以做到治前不愁錢,治後還回錢。

    二、醫療險對於報銷範圍有嚴格限制。對於不合標準的醫療機構、以及醫院之外發生的費用都是無法透過醫療險獲得補償的。比如有醫療險將就醫醫院限定為三級公立醫院,不滿足此條件的醫院所發生的費用就無法報銷。若醫院內無藥,需要到院外病房買藥,醫保也無法報銷。此時可以發揮作用的是重疾險,重疾險的特點是在達到合同約定的重疾種類、治療方式、疾病程度之後,根據購買時所確定的額度,進行一次性給付的險種。其特點是不限制額度,買多少給付多少;不限制用途,改善生活也可,用於治療也行;無需實際治療,先行給付。

    三、醫療險只針對醫療費用進行報銷。但一旦發生就醫,除了治療費用之外,還有許多醫療費用之外的費用是無法體現在發票上的,同樣也是醫療險力不能及的。比如後期營養費、護理費、家人誤工費,以及最主要的長期無法工作帶來的收入損失問題。而這些恰恰又是重疾險所能解決的範圍,當然前提是這份重疾險的額度足以覆蓋以上費用,這也就是為什麼說重疾險要做就一定把額度做夠,不足額重疾險是無法真正體現其價值和作用的原因。

    四、醫療險是消費型險種,如果未發生醫療費用,則無法產生任何形式的返還。因而其起作用的範圍只能是被保險人發生的實際醫療費,只有補償作用,但沒有傳承作用。而商業重疾險只要滿足合同約定賠付條件即可進行賠付,對是否發生醫療行為不做要求。並且,含有身故金責任的重疾險,還可以作為一份愛與責任,傳承給受益人。

    以上是配置單一醫療險的不足之處,其實不僅醫療險,任何一個險種都有其無法覆蓋的風險,這也是許多人“買了保險不賠”誤會的由來之一。最好的方式是各險種之間合理搭配組合,全面防禦各種風險。

  • 6 # 保險達人趙裕慶

    不跟你來虛的,直接聊點實在的吧,因為重大疾病險它解決的不是醫療費用問題,而是因重大疾病造成的,3~5年的收入損失和後期康復的費用,因為這些費用是醫保也不報,商業保險也不報,全是要自掏腰包的。當一旦不幸確診了重大疾病,符合保險公司條款規定,即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公司稽核及可賠付相同保額的理賠金。比理賠金全部由我們自己自行支配。

    百萬醫療險解決的是因疾病造成的醫療費用,它是根據你實際合理的醫療費用進行報銷,一般百萬醫療險有1萬元的免賠額是需要自身承擔的,1萬以上是由保險公司承擔的,這樣就基本上解決了因重大疾病造成的醫療費用,除此之外還有一點大家忽略了,其還能解決非重大疾病造成的高額醫療費用。

    所以重疾險和百萬醫療險之間是相輔相成的,重疾險是往你賬上打錢,百萬醫療險是幫你報銷,兩者配合才能讓你治病無憂,可以安心休養3~5年,提高生存力,你覺得這樣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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