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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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笨笨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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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那朵雲109904036
勞動法也只是保護所謂的正式工,臨時工不管做的在好,在努力,不合他們意一樣下課,還拿不到失業保險,待遇,工資,假期,年終獎都沒正式工高。所以在懶的正式工只要勤快一天,就會得到表揚和精神物質的獎勵,而臨時工那怕天天勤快,天天做好每一件事,給單位帶來效益等,但只要一天稍微偷懶下,等待的就是嚴厲的懲罰,我就是那樣所以果斷辭職,想當初辭職是因為讓我給其他部門做事,被我拒絕後,所謂的領導直接開罵還準備打人,這就是所謂的正式單位,辭職後失業保險沒給我辦不說,還把工資和年終獎都扣了很多。我以前的單位就是成都132食堂科,現在我不相信任何正式單位。勞動法只保護正式工,這就是我的觀點。也只代表我本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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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閒坐靜品不落愛憎
我覺得你的表述不太清楚。公司不淸楚而你自己清楚?既然你是清楚的,簽約合同換了個新崗位,那肯定是你自己負責任。與公司清楚與否無關的!公司若要求你重新簽約反而會合理。籤勞動合同只是法律上承認了公司聘請你有份合同工的工作,產生糾紛可以按照國家法律調整雙方關係,至於換你崗位,只要收入不低於同一崗位的其他人,這也是公司內部管理操作,你不滿意可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也可以到期後不同公司續約,都會得到合同法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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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爸爸去哪7
我在公司上班時,突然我發現在非機動車停放車輛庫時有一電瓶車鑰匙沒有撥掉,我就把這個人的電瓶車的鑰匙關起來了。我本人自作主章,我把別人的車鑰匙借給我朋友用了一時,不知什麼情況,我的朋友沒能急時送來。造成車主報失,當我知道了,我說車子在我這,我就把車喚給失主。為這事情我被公開途了,我的工資是符一分不少的發給我?。
合同的生效必須建立在雙方自願和真實意思表示一致的前提,你說的這種情況可能是用人單位粗心寫錯了,用人單位發現後可以要求解除和修改。單位都不知情,你讓人家怎麼執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