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黃半仙說說

    這個問題很嚴重。

    1、作為公司的合夥人有權利知道公司財務情況如何,發展狀況如果,下一步如何發展等等。

    2、財務不公開是否到違法範圍,是否要動用法律來解決,到這一步,公司基本已經分離裂。也合作不下去。

    3、一起開公司一定要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不理解不信任沒有一起開公司。

  • 2 # 司學勇

    按照《公司法》規定,作為法人的股東有權利查詢公司的財務收支情況,有權瞭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法人必須定期向股東公佈其財務狀況。如果合夥企業的財務沒有定期向投資者進行財務資訊公開,則違反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向董事會提出要求解決財務資訊公開的問題,當然,股東查詢財務資訊必須要符合正當目的,不得有損壞公司利益的行為。透過定期召開的股東會了解公司財務資訊是股東的基本權利,如果連這個條件都不能滿足,則可能存在所謂捆綁股東的行為。此時合理地選擇退出公司是明智之舉。但要符合公司有關章程退股的基本規定。方法是向公司權力機構提交要求退股說明書,並向其他股東征求意見,收到通知書的公司全體股東必須對其退股要求作出答覆,定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退股。具體情況如何操作,請諮詢律師瞭解。

  • 3 # 舞動橡皮0

    首先謝謝您的邀請,如果是我我會選擇退出,因為最起碼得信任都沒有就沒必要去合作了,財務不公開無非就是兩個問題,1、你合夥人想獨吞利益。2、暫時沒有盈利業績不好暫時不想讓你知道,以免影響你的繼續合作的信心,所以這得取決於你對他的瞭解有多少了,但作為合作伙伴必須要坦誠,所以我建議您退出。

  • 4 # 王鋒說財稅

    財務不公開,需要一個有效的的分紅機制約束

    網上和實務中,經常有合夥人苦惱這個問題。為此,我專門寫了一篇文章,分析其利弊,設計出來一個方案,可以給你做參考。或者有可能開啟你的思路,說不定找到一個有效的辦法。

    如果不是合夥人利用財務監管的漏洞投機取巧,而是純粹耍賴,那麼只能透過其他手段

    1.強制要求其提供公司的賬務資訊

    《公司法》第三十三條股東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撕破臉,訴諸於法院

    當然這個是沒有辦法的辦法,至於打了官司也不一定有多大效果。

  • 5 # 就聊企業股權

    如果是註冊股東,是有權利檢視公司財務報表的!其實這就是人性問題,作為股東的你本來就是可以看財務報表的!你為啥要退出呢?真要退出,就用方法退的漂亮點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價值投資越來越受到追捧,那麼該怎麼簡單判斷一個公司的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