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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卜羨雲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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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寒蕭99
按照目前的考古結果看,尚未發現殷商古劍,目前出土的最早的劍是1956年陝西長安張家坡的第206號西周墓裡出土的柳葉型青銅短劍,長度只有約27釐米。就尺寸來說與我們想象中的劍差距還是挺大的,但畢竟限於當時鑄造技術,尺寸過大的劍是鑄造不出來的。
但是,根據《禮記》和《史記》中的一些記載,應該在商末時期就應該有劍的名稱了。在1986年,三星堆遺址中相當於商末周初的地層中出土了一件柳葉型青銅短劍,長24釐米。
從這些考古資料看來,劍的發展隨著鑄造技術的發展,變得越來越長,湖北出土的越王勾踐劍的全長55.7釐米,秦俑坑中出土的青銅劍長度超過91釐米,而到了漢武帝時期,青銅劍的長度已經超過了3尺。
而劍也逐漸由單純的武器,轉變為彰顯貴族身份的標誌物之一,在中國古代,貴族,高階武士和士大夫均有佩劍的習慣。《考工記》中甚至有上士,中士,下士佩戴不同尺寸的劍的記載。
而關於劍的傳說也層出不窮,比如著名的干將莫邪鑄劍傳說,十大古劍傳說等,在《史記》、《越絕書》、《列子》、《吳越春秋》等古書中均有不同版本的關於劍的傳說故事。
青銅劍最早出現的樣式為柳葉型,到春秋晚期以後,青銅劍的製作達到成熟,劍身普遍被加長到五六十釐米。一把青銅劍主要由劍身和劍莖兩部分組成,所謂劍“莖”就是劍的把手。在劍莖和劍身之間還有一塊凸起來的隔板,叫做“格”。比較講究的青銅劍,“格”的上面都有一些裝飾物,以此顯示使用者的身份和地位。這些裝飾通常使用玉質材料,所以這種劍也叫“玉首劍”。戰國後期,隨著鐵器的興起,青銅劍逐漸走向了衰落。
最早的鐵劍出現在西周晚期,到了西漢以後,鐵製兵器完全取代了青銅兵器,青銅劍從此退出了歷史舞臺。
東漢時期,環首鐵刀在當時騎戰中佔有普遍地位,劍逐漸退出了戰爭舞臺。後作為佩帶儀仗或習武強身自衛之功用了。漢代以後鐵劍逐漸定型,即劍身中有脊,兩側有刃,前有劍尖,中有劍首,後有莖,莖端設環處稱鐔,此外尚有劍鞘、劍穗等附屬飾物。
至隋唐時期,佩劍之風盛行。《隋書.禮儀志》載:“一品,玉器劍,佩山玄玉。二品,金裝劍,佩水蒼玉。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名號侯雖四、五品,並銀裝劍,佩水蒼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則象劍。帶直劍者,入宗廟及升殿,若在仗內,皆解劍。一品及散(散)郡公,開國公侯伯,皆雙佩。二品、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號侯,皆只佩。綬亦如之。”劍被當時封建倫理道德和區分官職高低所用,被視為權力和貴賤之分的代表物。
唐代劍的發展進入到鼎盛時期。至明、清時,劍的發展迅速,各種名劍層出不窮,劍術和善劍的名人輩出,劍被廣大人民群眾所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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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記》“桃氏為劍”中曾講到有所謂上、中、下制。既身長五倍於莖長,謂上制;身長四其莖長,謂中制;身長三其徑長,謂下制。是文並雲上、中、下制之劍分別為上、中、下士所佩用。關於此種制度的可靠性(及其行用時代)尚有待於用考古資料來驗證。
殷代時中原與關中地區劍尚未行用。山西保德林遮峪和柳林高紅皆出土有鈴首短劍,約屬於商代晚期。甘肅靈臺百草坡及北京昌平白浮村均出土短劍,屬於西周早期。以上短劍從風格上看皆與北方青銅文化密切聯絡。1956年至1957年在陝西長安灃西張家坡206號西周墓中發現的銅劍,劍身作柳葉形,有脊,扁莖帶孔,莖與劍身之間無明顯的分界,無首無格,通長27釐米。此劍出土時位於墓主人腰際左側,尖鋒向下。同墓所出直內銅戈無胡無穿,玉飾形制較早,屬於西周早期,由此可知此劍年代當屬於西周早期。此劍長僅27釐米。此型柳葉形劍在寶雞竹園溝、岐山賀家村、房山琉璃河諸西周早期墓中有見,從地望上來看,皆出在西部地區、關中以及北部地區,而中原地區迄今尚未發現。
在商代當時的劍一般較短,約為20—40釐米,呈柳葉形或銳三角形,劍初為銅製。 西周時代,戰爭主要以車戰為主。遠者以弓矢射之,近者以戈、戟、矛等長兵器爭鬥之,惟有肉搏以劍擊之。故劍的作用不是很大。
春秋戰國時期,劍作為步戰的主要兵器,得到不斷加長。如湖北江陵望山一號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踐劍全長有55.7釐米。
至漢武帝時期,劍長有超過3尺的,劍刃由兩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劍鋒的夾角由銳加大。由東漢時期,環首鐵刀在當時騎戰中佔有普遍地位,劍逐漸退出了戰爭舞臺。後作為佩帶儀仗或習武強身自衛之功用了。漢代以後銅劍逐漸被鋼鐵劍所替代,並趨於定型,即劍身中有脊,兩側有刃,前有劍尖,中有劍首,後有莖,莖端設環處稱鐔,此外尚有劍鞘、劍穗等附屬飾物。
至隋唐時期,佩劍之風尤為盛行。《隋書.禮儀志》載:“一品,玉器劍,佩山玄玉。二品,金裝劍,佩水蒼玉。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名號侯雖四、五品,並銀裝劍,佩水蒼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則象劍。帶直劍者,入宗廟及升殿,若在仗內,皆解劍。一品及散(散)郡公,開國公侯伯,皆雙佩。二品、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號侯,皆只佩。綬亦如之。”劍被當時封建倫理道德和區分官職高低所用,被視為權力和貴賤之分的代表物。
唐代為最盛,劍被文人墨客視為飾物。常以來抒以凌雲壯志或表現尚武英姿。 如大詩人李白少年習劍,25歲“仗劍去國,辭親遠遊。”杜甫有:“檢書燒燭短,看劍引杯長。”王維的“一身轉戰三千里,一劍曾動百萬師”等劍與戰爭的詩句留於後人。 後劍與道教接上不解之緣,成了道士們手中的法器之一。劍又被披上了神秘的外衣,成了“神劍”“劍仙”等法力無邊的聖物。
劍受到民間武藝家的青睞後,則迅速發展在了多種演練的形式。逐漸演變形成了“鬥劍”和“舞劍”兩種。“鬥劍”即發展成為現今的“擊劍”比賽專案;“舞劍”則發展為現今的劍術套路和藝術舞的劍舞表現形式。
至明、清時,劍的發展迅速,各種名劍層出不窮,劍術和善劍的名人輩出,劍被廣大人民群眾所喜愛。
新中國成立後,劍被列為武術競賽專案。現代武術用劍的長度,規定為運動員反手直臂持劍,劍尖達於耳垂為準。劍不開刃。劍的各部位包括有:劍身、劍尖、劍鋒、劍末、劍脊、劍刃、劍格、劍柄、劍首、劍鞘和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