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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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OYIN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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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看別人的文章
要求的不近人情,過分。人家的那麼大的勞動量與花費那麼多的時間,給人家的報酬是多少啊。二樓兩元,三樓三元,四樓五元,五樓八元,六樓十五元。電梯樓能夠用電梯的,二樓一元,三樓兩元,四樓三元,十層以下每層加一元。十一層以上每層加兩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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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度翩翩的精神院長
沒有代收的時候送貨上門,不在家放電井或改天送,一天樓上樓下挨個送家打電話,工作強度高,送件效率慢,一天送不完晚上加班送,再送不完得到第二天,第二天剩的快遞對公司來說達不到簽收率,罰款,對客戶來說時效慢了一天,收到客戶投訴罰款,公司加人,快遞員一天到的快遞可以送完了,就是掙不上錢了,又辭職,流動性變大,有了代收的,有人歡喜有人憂,為啥還送不過來?網購越來月多,派費越來越低,特別趕上雙十一,為了整體時效,先送代收的,有可能代收的一堆都送不過來,晚上加班送需要上門的,或者等到第二天,那麼問題就來了,送代收的當天都可以收到貨,送上門的就不好安排時間趕到第二天,就會產生投訴,客戶要求服務沒錯,快遞員幾毛的派費付出幾毛的服務好像也可以理解,那麼完成互相沖突的根源在哪?這好像由市場情況決定的,假如給快遞員一個件兩塊,這服務肯定剛剛的,但是錢從哪來?從收件商家來,假如所有物流收的費用高了,商家也會提高成本賣東西,最後還是由客戶買單,比如順豐,咋解決派送到家這個問題,受不了這服務就和商家說換順豐吧,加點郵費給商家,不過也很少有人這麼做,無論怎樣,總是會產生各種矛盾,發到網上看戲就行了
最近刷到一個影片,影片中的小哥就拿快遞的問題和快遞員發生了衝突。根據小哥自己的描述,我們大概可以還原一下整個事件的始末。
雙十一,這位小哥的一個快遞到了,但快遞員遲遲沒有給他送快遞上門。小哥打電話跟快遞員聯絡,快遞員給他的回覆是,等我有時間會給你送的。結果小哥又等了一天,快遞員還是沒送。他再次打電話給快遞員,快遞員說,你的這個快遞不願放在快遞櫃或者驛站,要我給你送到五樓,現在是雙十一,我實在太忙了,等過段時間不忙,我再給你送。於是這位小哥第一次給快遞公司打電話投訴了快遞員。
在這位小哥投訴快遞員以後,該快遞員叫了三四個同事一起圍堵這個小哥,並恐嚇他說,以後你的快遞,我就是不及時給你送,我要等三四個,或者是有空的時候才給你送來,其間可能還有一些不禮貌的言語,於是雙方發生了肢體衝突。後來小哥再一次撥打電話投訴該快遞員並報警。警察帶走快遞員以後,小哥錄了一個影片,闡述了以上事件的經過,並且說自己錄影片的目的是為了讓快遞行業改進服務。
對於小哥第二次投訴和報警,我是支援的,因為快遞員的不理智行為確實已經踩線了,無論如何不應該用這種兩敗俱傷的方法去解決問題。
但是說實話,對於小哥的第一次投訴,我持保留意見。從小哥的描述中我們可以看出,該快遞員對這位小哥並不陌生,可能之前已經多次幫小哥把快遞送到家裡。放在平時要求快遞員送貨上門,這是顧客的權利,快遞員也並沒有拒絕。雙十一確實是特殊時期,快遞量劇增,我覺得小哥應該考慮實際因素,給予快遞員一定的諒解。他可以和快遞員溝通,雙十一期間快遞可以放到驛站自己去取,或者就耐心的等待一段時間。我覺得在快遞員已經跟他解釋了沒送快遞的原因之後,還貿然投訴,確實有點兒濫用自己作為顧客的權利了。
還有一個外賣員是遇到了差不多相似的情況。他把一位顧客點的餐送到小區以後,小區的保安死活不讓他進小區,外賣員沒有辦法,只好打電話給顧客,請顧客自己下來拿餐,結果這位顧客不但拒絕了外賣員的要求,還直接向平臺投訴。外賣員非常委屈地說,我向你走了那麼多公里,你就不能向我走幾十米嗎?我覺得如果這位顧客要投訴,那應該向物管投訴,反對保安不讓外賣員送貨上門,而不是向外賣平臺投訴,因為這不是外賣員自己可以輕易解決的問題。我覺得這樣的投訴和前面的那事例一樣,都是屬於顧客濫用自己投訴的權利了。
看到有的網友在網上評論說已經厭倦了看到外賣員、快遞員把自己打造成一個弱勢群體的人設。但我想說的是,就工作環境和生存條件而言,其實他們不是把自己打造成弱勢群體,而是他們本來就是弱勢群體。說到底,他們也只是一個普通的勞動者而不是奴隸,他們應該在工作中享有基本的尊重,尊嚴和體面。我不知道為難他們有什麼樂趣,但是將心比心,你不希望在工作中也能得到起碼的尊重和體諒嗎?
投訴機制本來的目的是為了讓顧客可以得到更好的服務,但有時候,有些人就因為自己是顧客,不管自己的要求是不是合理,直接就給別人一個投訴,這真的是一個好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嗎?另外,我覺得平臺也應該正確對待顧客的投訴,不是所有投訴都要無條件的處罰快遞員或者外賣員的。至少平臺應該在保護顧客權利和員工權利之間,找到一個更合理的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