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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0後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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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秋曲豆
曾經伺候過縣裡的交流領導,所以,對這些情況還略知一二。
首先,先非常明確地告訴題主,住在縣裡的外地交流領導,是一定要自己負責房租費和水電費的。
眾所周知,外地交流到縣裡來任職的領導並不會很多,一般也就三兩個。同時,交流的時間也不會很長,短的一般兩年三年,長的最多就是四年五年。
一般時間到了以後,他們都要往交流外走。當然,他們走的同時,可能又有新的交流領導過來。所以,縣裡的週轉房是一定要存在的。
這些房子主要就是用來給交流領導住的。一般都會由縣裡裝修好,裝裝修的費用肯定也是縣裡出,不可能由交流來的領匯出。
領導來了以後拎包入住就行了,房子的裝修都非常好、非常漂亮,領導住得也都會比較舒心。
至於房租費用,縣裡一般都有統一的標準,規定得很清楚,一點也不模糊,會具體到多少錢一平方。
另外,至於水費、電費、煤氣費等其他雜費,都是第三方收費,據實繳交就行了,都由領導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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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魯南趙公社會大觀
雖然是縣委住宿樓,但是要分出是宿舍樓還是住宅樓,是公房還是私房。不管是什麼性質的住房,水電費都是要自己交的。原因是你私人用,而不是公家用。否則的話,那就是侵佔集體的利益了。輕者違紀,重者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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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年老劉聊財經
體制內,幹部異地交流是一件很常見、很普遍的事情;一般來說,副縣級領導就開始進行異地交流任職,某些地區從正科級開始就進行異地交流。某些規定還要求某些崗位必須進行異地交流,比如組織部長、公檢法主要領導等。
異地交流任職的好處是十分明顯的,俗話說:“樹挪死、人挪活;外來的和尚會念經”,異地來的幹部往往沒有什麼牽絆、沒有後顧之憂,更容易激發幹事的熱情,往往更能推動一些工作的進展。
幹部異地交流短則一兩年,長則四五年,租住在賓館顯然不合適,嘈雜的環境也不利於靜心工作,這個時候異地相關事務部門就會為其安排一些“週轉房”。
如今住房早已經市場化,所以各地“週轉房”的建設年代一般都比較久遠,多以老房子、筒子樓為主,都是早期集資建房的產物,多以兩室一廳、兩室兩廳為主,房型按照交流乾部的職級、職務進行對應分配。
雖說房齡較大,但是各種設施一應俱全,傢俱家電都較為齊全,基本可以達到拎包入住的條件,而且周邊環境較為安靜,更利於靜心工作、休息。
“週轉房”可以供異地交流乾部居住,那麼房租、水電等費用由誰負責呢?是免費的嗎?
當然,目前也沒有明文政策要求異地交流乾部必須自己承擔週轉房的房子、水電等費用,這個要求基本上是從老一輩那裡繼承下來的光榮傳統,作為新時代黨員幹部,當然需要繼承併發揚光大。
事實上,雖說國家層面上沒有具體要求,但地方上會出具自己的執行標準。拿撫州市為例,撫州就曾下發過《異地交流任職領導幹部租賃週轉住房管理規定(試行)》,該規定中就明確要求單位不得違反規定用公款為異地交流任職領導幹部高標準裝修或重新翻修租賃週轉住房,且水、電、燃氣等費用由個人負擔;同時,如果出現異地交流乾部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幹部異地交流任職地購買了商品住房等情況時,3個月內應當騰退週轉房,並結清應當由個人負擔的各項費用。“規定”中還特別說明“租賃週轉房期間,費用由單位在部門預算中合理保障,財政不得另行追加經費”,這也就說明部門預算是可以給予定額補貼的,但補貼保障是適當的,並非全部的,如果有超出保障部分的支出,那麼個人應當自行負擔。
不過,對於異地交流的領導幹部來說,他們本身付出就比較大,異地交流期間,生活成本支出較大、難以兼顧家庭,這是兩個最突出的困難。
為了解決以上兩個困難,同時也是為了解決異地交流乾部的後顧之憂、創造更靜心的工作條件,一些地區會出臺一些優惠政策,比如給予適當的交通補貼、住房補貼,或是對配偶工作進行調動,最大程度上讓異地交流乾部較少生活成本支出,同時在工作之餘兼顧家庭。
寫在最後:綜上,幹部異地交流是改善和最佳化幹部結構、培養和鍛鍊幹部以及加強幹部實力的重要途徑和舉措,這本身是利國利民的好事,但異地交流的幹部隨之而來的是將會面對一些現實的困難,比如生活成本支出增大、難以兼顧家庭等,為了消除他們的後顧之憂,給予住房保障也是必要優惠政策之一,但是無論是從繼承老一輩優良傳統的角度出發,還是從當今住房市場化的角度出發,由此所產生的週轉房的租金、水電等費用都應當由個人負擔,當然也可以給予費用範圍內的適當補助,透過這種方式,一方面體現對異地交流乾部的關愛,另一方面有利於他們無後顧之憂,一邊靜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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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於老師要說
縣委領導幹部單身住機關,不用交費。但全家迂來住宿舍樓就應交租金等費用。本地幹部長期居住本縣者,基本都買了公窩房。少數租房。近年,異地來工作者多起來,在原派地都有房和家屬,所以住機關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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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職場探秘者
一名領導剛從鄉鎮提拔為副縣長後,由於家不在縣城。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為他申請了一套公寓房,用於平時下班臨時用。
剛被提拔的幹部一般都很忙。因為是新人,對上級安排的工作都很認真。這名副縣長白天忙於開會、下鄉,週末難得有空就回到妻子那邊。所以,公寓房也就是他早出晚歸的一個臨時場所。
就這樣,半年過去了。也沒人找他收房租和水電費,他也沒在意這些細節。
沒想到,省巡視組到縣裡巡視時。這名副縣長被人匿名舉報了。直到巡視組的工作人員找他單獨談話時,他才知道自己“欠費”。
後來,他不僅足額補交了房租和水電費,還因為這件事在仕途上受到影響。
現在,異地任職的幹部越來越多。各單位都有備用公寓房提供使用。這些公寓房有以下幾個特點:
1. 它屬於公共資源,只提供在職無房人員臨時租住,而不能成為商品房買賣。
2. 租住人員無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繳納房租費,以保證房屋的正常維護成本。當然,這種租金也是很低的,屬於“廉租”房。
3. 個人居住產生的水電費用、公共設施公攤的費用都必須由本人承擔。
在黨風廉政建設越抓越緊的情況下,很多幹部都是因為不注重“細節”而犯了錯誤受了處分,這是很不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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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魯西北小城
原則上是要交的。
拿我們這裡來說吧。縣委大院後面,有一排平房,大概10棟,就是給各位異地交流來的領導住的。
平房是四合院樣式,北邊是三間北屋,中間是大的客廳,客廳左邊兩間房間,一個是臥室,另一間是儲藏室;客廳右邊兩個房間,一個是臥室,一個是洗漱間,洗漱間乾溼分離,大體是酒店房間裡的衛生間樣式,不過比酒店衛生間面積要大。
南邊有三間南屋,靠著大門的是廚房,中間是餐廳,最裡面是餐廳的衛生間。
房間裡面的傢俱一應俱全,領導可以拎包入住。也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添減傢俱,這部分的花費一般就是縣裡承擔了。
至於房租和水電費嘛,原則上這一棟平房房租是1600元一年,對,你沒看錯,是一年,水電費,原則上也是由領導個人負擔。
請記住這個詞:“原則上”。
因此,大家懂得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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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靜新594
其時不能一概而論,各個地方的情況不一樣,比條件好的地方,交流乾部拿當地的補貼,比其他地方高很多,交點水電氣費就是小意思了。條件差的地方,下派幹部是帶著專案下去的,會給縣上做很多貢獻,這種情況縣上就肯定不會收這點毛毛費用,反而要把這樣的幹部照顧好,分配輕鬆的工作,好讓幹部集中精力搞專案,帶動線上的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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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心比手快
一般組織安排組織負責 這類吃住行都是有規定的 沒必要讓每個流動人員天天張羅自己一些細節 讓他過去目的不是學習就是傳幫帶 沒功夫扯犢子了 好好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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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異地交流如今已成常態。為了讓異地交流過來的領導幹部安心工作,各地機關事務部門都會儲備一批週轉房,用於解決異地幹部住房問題。這些週轉房大多建設於早期集資建房年代,以老房子居多,戶型兩房一廳、兩房兩廳、三房兩廳都有,一般不會超過四房。房型按照交流乾部的級別和職務分配安置。
能享受週轉房安置待遇的,原則上要求必須是四大班子副職以上領導。比如縣委書記、縣長、常委、副縣長,這些領導到任,縣機關事務局一般都會提前騰出房子,為他們落實住房問題。人大和政協正副職因為異地交流不多,安置任務比較輕,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這些週轉房,傢俱家電一應俱全,領導完全可以拎包住入。不過因為領導個人喜好等原因,部分住房不排除會根據領導訴求進行必要的整修。這些費用基本上都由縣裡承擔了。
至於房租和水電費,按照週轉房設定的初衷,理論上是誰住誰負責,不過因為沒有明文政策及現實執行條件,實際上最後則都由縣裡兜底了。保障好交流乾部的後勤是所在地機關部門的職責,也是促使幹部靜心工作的手段。縣裡的房子本身就不貴,租房更加便宜,如果用不多的錢能夠讓交流沉下來工作,某種程度來說也是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