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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御銀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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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言昕語
個人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內,提前3天提出離職
試用期過後,提前30天提出離職
不論企業是否同意,均可到期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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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海潮律師
籤合同了要做一個誠信的人、負責任的人。如果必須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提前3天,正式合同期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再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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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河邊居士118
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應該不能直接走人,這樣做很可能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因為公司裡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職責,未經過公司同意自己擅自離職,你的工作沒有人接替,就可能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搞不好還會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勞動法有規定試用期辭職必須提前3天,正式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0天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
如果沒有和公司透過正常的辦理離職手續離職,自己就直接走人。有可能當月已經上班的天數工資拿不到,還可能會對以後再找工作造成壞的影響,因為一般很多企業招聘新員工時好了解你的工作經歷,如果知道你擅自離職給原公司造成損失,可能會增加你被新單位錄取的難度。
等和公司辦好離職手續再走也有弊端,那就是很可能你屬於主動辭職,單位不會給你經濟補償,社保機構也不會給你發失業救濟金。但你因其它原因不想或者無法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下去,辭職也就成了沒有辦法的辦法,不管怎麼做都不會有好處,都可能給自己造成損失,所以說辭職有風險,跳槽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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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度海明光理豸
在遇到下列情況時,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問題所說的可以直接走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八)不存在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或者不存在服務期約定到期前提前離職的;
但是!如果遇到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勞動者強行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或者勞動者在約定服務期內離職的;用人單位有權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勞動者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因此,最好的方式還是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或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由於公司有起訴勞動者並索賠損失的潛在可能,建議勞動者離職前還是做好證據收集工作,防止出現舉證不力的情況發生,這方面有個不錯的工具 勞資簿小程式,可以幫你對症收集齊證據,以防企業翻臉
說點法律之外的話,大多數問及是不是可以直接走的情況,都是出現了對公司不滿、對領導不滿、對同事不滿,受了委屈吃了虧,或者感覺氣氛壓抑等等,大有多看一眼都會覺得噁心的心情,恨不得馬上把這段經歷從自己的生活當中抹掉的情況。越是遇上這種無良企業無良同事,更應該做好防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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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某個
直接從法律規定層面來說:試用期提前三天提出離職即可、轉正後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即可。
至於是否要賠償公司,兩種情況下需要賠償:一是公司付費讓你參加第三方的培訓;二是你違反了競業禁止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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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民工夫妻
如果是臨時工的合同是可以隨時走的,如果您籤的合同是一年三年的那一種長期合同。什麼都不管,直接走的話算是違約。其實如果簽了長期合同,你是佔便宜的。
因為大部分的公司是不會與沒有實力的員工籤那麼長的合同。你在合同期間是不能隨意開除員工。轉員工工作不稱職。也不能這樣。
如果萬一公司要裁掉那些長時間的合同工,那麼他們得賠一大筆違約金。兄弟所以這一點你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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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愛生活的騎士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通常情況下,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試用期過後,提前一個月通知書面公司即可離職。
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就是公司在你入職期間花不小成本對你進行培訓,並且你們在合同內也約定在某個時間點之前不能離職,否則需要支付一次不小的違約金。
即使沒有上述情況也建議不要沒同公司達成一致的情況下離職,一是違反職業道德,而且萬一你下一家公司會做背景調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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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54780870820
辭職是您的權利,您想要辭職,只需要在合理期限內向單位提出,就可以辭職。
在試用期內您只需要提前三日提出,非試用期辭職提前三十日提出即可。
如果用人單位阻撓的,您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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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房小律
可以辭職。如果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提出申請,如果已過試用期,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請。法律規定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當然,如果不考慮工資,很多離職的人想走就走,老闆很難控制。
回覆列表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的原則;在合同中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和義務,任何一方違約都要承擔相應責任。
勞動者辭職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這是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的。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勞動者強行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或者勞動者在約定服務期內離職的;用人單位有權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勞動者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其次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對其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提前離職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並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