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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是小朱哥

    如果是公司辭退,應該給辭退人馬上把工資結算完的,因為不是員工自己犯錯自離,你突然把員工辭退,員工也很被動,他拿到工資可以馬上重新找事重新上班,畢竟現在每個人都不容易

  • 2 # 衣者016

    公司把員工辭退,員工要求結清工資是理所當然的。

    希望你們好好看看《勞動法》,勞動法不是擺設,他是約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都能認真履行權利和義務的保障。

    公司不僅要及時結清工資,還要根據其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放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如果拖欠工資不結清,還要按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發放賠償金。

  • 3 # 糖糕丫

    不合理。每個人手上的工作都是長期積累下來的,需要時間交接溝通,手上有專案或者物資的話,更要交接清楚明瞭,如果立碼結算,後面出現的損失只有公司承擔。。。

  • 4 # 職場維權

    辭退員工理由千萬,這七種理由,員工可能不知道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到了年終,跳槽的特別多,開始看機會的更多,開始投遞簡歷,為明年離職做好準備。同樣的,到了年終該兌現年終獎的時候了,老闆也開始各種原因辭退員工,想逃避員工的年終獎,節省一筆人工成本。但以下這幾條員工一般忽視了自己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權利。

    一、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續簽的

    好多人不瞭解,即使合同到期了,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如果公司提出不續簽了,員工堅持要續簽的。公司要堅持不想續簽合同的,需要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你自己不想續簽的則沒有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二、被公司裁員了

    被裁員了,一般情況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是保護勞動者的,公司如果要裁員,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職工本人,要不還要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這個工資標準上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三、在試用期內被裁員

    這一條几乎九成人不知道,以為試用期就可以隨意裁員了。其實關於裁員的補償金是是不區分試用期和轉正的,試用期被裁員同樣可獲得經濟補償。計算標準一樣。

    四、派遣員工被裁

    有些企業以為,派遣來的員工,想不用就不用,不用賠償。其實這是錯誤的認識。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把你所服務的公司和派遣公司作為共同責任人的,要求他們履行勞動合同的義務。

    五、公司變更工作地點,員工不服從

    工作地點的變更,也就涉及到了勞動合同的內容變更;也就是指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簽訂勞動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了變化”。這勢必會影響員工得決定。合同簽訂基於當時各方條件的;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改變了工作地點,就要重籤勞動合同;員工不同意去的情況下,公司可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經濟補償金。

    六、被公司調崗,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嗎?

    一大半老闆可能都認為崗位調整是公司的用工自主權,這其實就是想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看員工不順眼就調崗把人逼走;其實調崗要考慮到一定的合理性的。不能隨意調崗。主要看調崗後新崗位能否發揮員工的工作能力、是否符合員工的成長利益的,不接受調整的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提出恢復勞動關係的申請。

    七、競業協議的補償金是怎麼計算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而且企業要按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不是一次性支付。支付的標準雙方協商約定。沒約定的,可仲裁解決。同樣的,兩年內,員工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要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 5 # WangjinZhi

    公司辭退人員,一般都是提前最少一個月告知。給對方一個找新工作的機會。被辭退人員要求工資立馬全部結算是合理的。就是你不要求,工司也應該主動給你結算全部公資的。

  • 6 # 職林新語

    通常都是跟隨正常薪酬週期走,立即結算的情況非常少,通常小規模企業會配合。但是中大型企業很難立即結算,人力流程、財務流程走完也需要時間,如果企業遇到這類員工的離職請求,儘量安撫,也要根據情況,是否有激化矛盾的風險、是否有訴訟風險來判斷是否需要儘快結算薪酬。

  • 7 # A0晴朗的天空

    說的好聽是“辭退”換一種說法就是“開除”。在這種情況下,一般都是領導對你平時工作有所不滿造成的。

    在沒有意義的前提下,不管它們啥時候開工資,對你的工資和工錢沒有任何關係;它們必須得在你離開公司之前,結清你所有經濟賬目,和你的剩餘工資。

    這是規矩,因為你是被它們開除了。

    沒有理由在拖欠你的工資。

  • 8 # 清山峻嶺常青松

    應該結箕清楚,辛苦打工幾年了能創造無數財富-文不少結箕給墨墨無聞的勞動者毫不猶豫的事看提問題總是這樣問這麼無聊的活題總是不想支配給勞動人民,妄想收自己公司的保險櫃逢年過節大擺酒席和夥伴分享大宴賓樓揮霍一空無席,

  • 9 # 阿良姜

    在這裡我要糾正題主一個詞語,立馬是什麼意思?是“立即馬上”的意思嗎?如果是這個意思,那我認為題主的要求並不合理。

    如果是被辭退當日要求公司結算全部工資,那我認為這樣的要求是合理的。

    支撐我答案的依據是: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完畢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節選)。

    同時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因此不論是主動辭職人員、辭退人員,只要是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人員,在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後,都可以要求公司當日結算完畢所有工資。對於辭退人員,結算工資應該包括:01.正常出勤天數所產生的工資。

    辭退當月,勞動者依據當月的實際出勤天數,計算當月應得工資金額。

    02.公司辭退員工因此導致的賠償費用。

    賠償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 賠償標準是: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03.辭退當日離開公司,公司需額外再多支付一月的工作,作為代通知金。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公司辭退員工,被辭退可以要求公司當日結清所有工資,這樣原要求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檔案精神,也符合實際執行的需要。同時勞動者應該清楚,公司辭退自己時,有哪些費用是需要結算的,其中不僅包括正常的出勤天數,還包括賠償與代通知金等。

  • 10 # 北京紫乾律師事務所

    合理的,如果公司存在違法辭退員工的情形,員工還可以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申請勞動仲裁,請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兩倍的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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