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Sgg呀

    首先要看什麼癌,那種活不了多久的病,監獄是不想出錢也不想人死在監獄的,會通知家屬讓你們辦理保外就醫,如果家屬不辦,病情實在不行了,監獄會自己往醫院裡送,相對於花錢,人更重要,畢竟不能讓人死在監獄裡,我在監獄的時候見過的都是這樣辦

  • 2 # 小光314

    要看罪犯人具體情況,但是釋放是不可能的。免費就醫的問題,監獄和看守所還是有醫療保障的。

    保外就醫的條件根據司法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印發《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的通知,已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醫:

    (一)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二)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為無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期限(已減刑的,按減刑後的刑期計算)三分之一以上(含減刑時間),患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下列罪犯不準保外就醫:

    (一)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的;

    (二)罪行嚴重,民憤很大的;

    (三)為逃避懲罰在獄內自傷自殘的。對累犯、慣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醫,從嚴控制,對少年犯、老殘犯、女犯的保外就醫,適當放寬。

  • 3 # 數字使用者的覺悟

    確實可以免費就醫,從被逮捕哪天就可以享受免費就醫,但是這個免費不是無限制的,必要治療都是國家財政出錢,一些特殊的手術則無法享受免費,比如心臟支架一類的,免費治療主要是為了給服刑人員續命,而不是改善身體健康。如果確診癌症要看是早期還是晚期,是否需要入院治療。監獄裡面有醫院,日常疾病是可以在監獄醫院解決的。如果是癌症早期,正常執行刑罰,在監獄看病吃藥,能解決的就在監獄醫院解決,實在解決不了的就帶去社會醫院處理一下再帶回。監獄系統還有專門的監管醫院,一般是與社會醫院合作,屬於監管型醫院,癌症嚴重一些可能會調入監管醫院住院。如果癌症晚期屬於病危狀態,就可以啟動保外就醫,這樣就可以出去了,但是基本上是沒救的且沒有社會危害性才可能保外就醫出去。

  • 4 # 自然醒學

    看了一些他人的案例和回答。我個人認為是可以免費在監獄就醫,或者被家屬保送就醫,釋放應該不太可能了。

    免費在監獄就醫前提是病情並不嚴重,屬於癌症初期,具體發病還有很久,所以可以免費的享受監獄內就醫,如果到了癌症晚期,快要不行了,監獄會通知家屬保外就醫。

    那麼能不能出去就醫發現救不好就不救了呢,最後幾天還需要被監獄抓回去嗎?我覺得應該是不用的,因為犯人患病已經取得保外就醫的資格,這時候病情已經很嚴重了,監獄不會在最後幾天特意來家裡抓人,因為這段時間還是屬於保外就醫的,意思就是可以在治療期間自由活動。

    另外,殺人犯被判無期患上癌症的機率是比較大的,因為在監獄裡常年待著,所以在癌症晚期的時候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是可以保外就醫的,但不能無罪釋放。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26歲欠債1.5萬,月收入四千,該怎麼還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