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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格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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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胖子厚道
公司已違反勞動法!
現在要做的是; 保留好每月工資單,上班記錄,工作證及能證明你是該公司員工的相關資料,為以後勞動仲裁做準備。
剩下來的是,你感覺工作環境、收入等是否符合你本意,這得問你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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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夢雲山人1
謝謝!
據我個人的經驗與聽聞,我們的勞動法是不太健全的法。
通常,[法在公司手中],不是在勞動局。當公司要使用你的時候,就什麼都“合法”,一旦公司不使用你的時候,合法也可以變成不合法。
你進公司兩個月沒籤合同的原因只有你自己才知道。不過,這公司到底是什麼原因不與你簽合同,你必須弄清楚,然後與之協商,這也許是解決“合法與不合法”的關鍵。
有些公司是先簽訂合同之後,才讓你開始工作;但也有的公司不與員工簽合同的,員工只管工作,然後領工資,僅此而已。
如果怕吃虧,就纏著籤個合同;不怕吃虧或不會吃虧,這合同只是一張廢紙,有跟沒有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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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高興18
謝邀。未籤勞動合同不是合不合的問題,而是違反勞動法的問題。首先,這樣的公司(單位)一定是不正規,管理混亂,經營不善,隨時可能倒閉的。或且僅是皮包公司,草芥班子。不籤勞動合同,用工單位逃避政府監管,勞動者得不到法律保護。因此,勞動者不要盲目到這樣的地方工作,更不要被錢多,高薪等誘惑陷入被動。當前發現也有一些用人單位在簽定勞動合同時採取兩夲賬,即沒有給全部員工籤勞動合同。碰上這樣的單位,勞動者要及時要求單位落實。如拒不簽定,則可向當地政府勞動管理部門反映,申訴取得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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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和諧快樂
謝邀!是的!安勞動法進公司得安時籤合同!你沒有籤合同就沒有法律依據!最好還是與公司補籤合同!如果公司拒絕籤合同,那你還是考慮考慮了!如果公司不給你工資了那你最好去政府清欠辦催辦!對於用法律手段你是一點辦法沒有!因為你沒有法律依據!告狀也不夠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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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景德鎮南河公安
感謝邀請。如果你的公司已經明確錄用你了,兩個月沒簽勞動合同應該是涉嫌違法了,你可以去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但是有的公司錄用員工時說的是要試用期三個月或多長時間,試用期結束才確定是否正式錄用在簽訂勞動合同,而雙方均自願同意的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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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葉天痴
這個情況,公司是違反了勞動法。正常來講,從你進公司開始,公司就應該和你簽訂合同。一般來說,公司應該懂得這種法律事情,也可能有些小公司,不太重視這種事情,覺得無所謂。從你的角度來講,你沒有要求公司和你簽訂合同,也可能是你不懂法,但是今天又提出來這個,覺得有些矛盾。或許你本人確實不懂法,但是有的同事或者朋友和你說了,你想到來問這個,來找人瞭解這些相關法律,也有可能。
這件事情,涉及到雙方的問題,所以從兩方面來說一下。
從你自身來說,沒意識到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我們雖然不是律師、法律專業工作者,但是我們也要懂得一些基礎的法律知識。特別是在你找工作的時候,更應該先了解一下相關法律情況,然後再去工作。這其實就是沒有法律意識,從某種角度來說,很多打工者也和你一樣,屬於法盲。已經在公司工作了2個多月,早就應該簽訂合同了。可能在你初進公司時,公司給了你什麼承諾,也或許你對公司的各方面很滿意,怕失去一個好工作。但是,這些都是在有勞動合同的保障下,你才能夠得到有效保證的。公司的什麼口頭承若,根本沒有法律效力。所以從你自身角度來說,也是有一定責任的。
從公司角度來看,當然沒什麼說的,就是違反了勞動法用工規定。一種可能是小公司,沒有法律意識,主管老闆什麼的都屬於法盲。可能公司裡的其他人也都沒有簽訂合同,這些都有可能。所以從這種角度來看,你就要問下其他同事,他們是怎麼回事。另一方面來講,公司可能故意這麼做的。有些公司就是為了自己利益,不管打工者的利益,鑽打工者著急找工作怕失去工作的心理空子,你不找他他也不說也不做。在這樣的公司打工,必須小心,最後有的可能欠薪很久也不給你,你恐怕要都不好要回來的。
至於說公司違約,剋扣工資什麼的,那隻能是找勞動仲裁部門進行解決。不過,這類事情,確實不太好辦。而你說的要找到什麼快速及時的解決,來維護自己權益,還真不太容易。這種勞動糾紛,真的不太容易解決。所以,我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事先多瞭解,慎重去做,別等著事後怎麼想盡一切辦法去善後,要好得多。欠薪討薪這類事情,網上很多例子,不再例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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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Sylphy箐風鈴
進公司兩個月沒簽合同已經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隨著法律懲罰力度逐漸加強,越來越少的公司會選擇不籤勞動合同,因為只要沒有籤勞動合同,勞動者起訴的一訴一個準,公司可能要面臨懲罰性賠償。
《勞動法》中明確規定,勞動者一旦和公司建立正式勞動關係(包括試用期、實習期等)應當一個月之內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也有權要求公司和自己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簽訂勞動合同會有什麼後果呢?
首先,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時間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兩倍工資。也就是說題主兩個月沒簽合同,那麼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其四個月的工資。這是對公司不籤勞動合同的懲罰性規定。
其次,如果在公司工作已經滿一年公司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則視為公司與個人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合同的好處就在於勞動者只要不想繼續幹了,可以直接拍拍屁股走人,完全不受提前三十天遞交辭職報告的約束。一般這種情況比較少見,畢竟合同約束的是雙方當事人,對公司和個人而言都是規制,如果變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極有可能面對不可知的風險。
最後,如何需求權利救濟。都知道不籤合同違法,但是怎麼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呢?第一步就是申請勞動仲裁。到勞動關係發生地,就是工作地方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只要能證明你與公司發生過勞動關係(比如有同事證明或者拿到過工資),那麼你差不多就能贏得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支援,這時候公司極有可能面臨著賠償風險;第二步,仲裁後,公司不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不籤合同的勞動訴訟關係比較簡單,案件事實清楚,因此很容易贏得訴訟。
總之,工作中遇到不公平不公正需要積極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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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社保分析師
公司不和你籤合同你還在那上班啊!
影片解釋:
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公司拖欠工資、整體未繳納社會保險找用工地的勞動監察部門。
(2)公司拖欠工資、由於未繳納社保給個人造成損失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3)公司未給部分人員未繳納社會保險找社會保險稽核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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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悅讀職場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一般情況下新員工入職其本人的工資不能低於約定工資的80%,也就是說比如單位跟你談的工資是1萬,試用期發放8千,這個也不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如果單位確實有違法現象可以找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協調解決,同時還可以去勞動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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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入職三十日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從第二個月起,需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
你現在要留存好自己的入職登記表,或者錄用通知書,能證明你入職日期的,工資條,考勤表,工作證等能代表你在公司工作過的證明。
如果公司違約侵害你的權益,可以仲裁解決,不但要求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還要讓他賠償你自入職日開始的社保損失。如果他解約還要支付你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