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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溫榆河畔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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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靚仔其
不只是否決權,還有決定權。
根據聯合國憲章的規定,對於一般的程式性問題,15個成員投票,9票同意就可以透過;對於實質性問題,需要9個理事國的同意,其中包括5個常任理事國的一致同意,如果有一個常任理事國反對,該決議就不能透過,這個制度被稱為“大國否決權”或“大國一致原則”。
當時聯合國憲章賦予5個常任理事國這個權力,是因為國際上的事務,大國發揮的作用很大,如果這5個常任理事國不能協調一致的話,很難作出決定,即使作出決定,也很難得到執行。
所以,有關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重大問題,只有得到5個常任理事國的一致同意,才能透過。由此可以看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在國際事務中享有特殊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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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OSLW科技新聞聚合
成立之初蘇聯拉中國英國拉法國美國想拉巴西遭到堅決反對。聯大規定是決議只要有五大常任理事國任意一國反對就不能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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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小緣影視
當然有好處,說沒有好處是沒人相信的。但是對於具體有什麼好處,就很難說,但不難猜出,就比如我們身邊的例子:班級上的班幹,雖讓都是學生,都上課,但是 有很多地方是,普通學生比不了班乾的,雖讓這樣的比喻不是很切確,但是都是異曲同工。
在聯合國安理會,5個常任理事國(中國、俄羅斯、法國、英國和美國)都擁有否決權。只要其中任何一國反對某一提案,即使其他4國全部贊成,該提案也無法在安理會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