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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iongxiong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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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聲叫我董先生
首先是運營方應該完善漏洞,有義務和責任讓自己的漏洞避免出現,不要為了省錢,膽大不要臉。故意忽略問題。否則因此出現問題,由運營商負責。除了技術方面,另外運營方應該廣泛宣傳,盡到提醒警示義務。孩子是家庭未來,本著保護未來的角度,如果因為警示不到位,出了問題也應該運營商負責。
共享單車不是不管單車,必須有足夠的管理人員,否則因為管理不到位會給很多人造成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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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淡淡的淡了5882053
謝邀,這個問題是一個繼發性問題,所有的事物並不存在過錯,而是在實踐中總結,最佳化,不能因為汽車撞車說禁止,不能說三鹿有毒,就禁奶,同理,不能因為小孩子騎共享單車出事故就否定共享單車,那麼我個人觀點,這個責任商家如果沒有在推廣過程中明確提出對年齡上的限制,那麼商家有一定的責任,其次孩子的監護人在監護方面沒我做好,也應該承擔責任,那麼說如果商家有提示,那麼也可以適當的人道主義賠償。那麼這是討論未成年人的話題,我就是這麼看。
學校都有發通知,禁止中小學生騎公享單車,家長應該都會告誡自己的孩子,出了這種事自己多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剛剛從外面回來,看到好多小學生在用公具撬單車鎖,說了他們還沒反應,汗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