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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前世今生122629507

    只要是因為納稅人的原因少繳稅款,不論主觀客觀,一律視為偷稅!

    後果: 1、經濟責任:補稅滯納金(相當於借了高利貸)罰款(使納稅成本成倍增加:偷稅數額不滿1萬元或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不到10%,稅務機關追繳偷稅款、並處偷稅額5倍以下罰款) 2、行政責任:提請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採取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 3、刑事責任(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1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因為稅法規定許多行為視同應稅行為,比如以房換房沒有發生貨幣交易、房屋抵押,所以納稅人很容易在不經意間產生偷稅並達到承擔刑事責任的數額,而一旦達到此數額補稅為時已晚,司法程式已經啟動,稅務機關已無權過問,必須移交司法機關,否則稅務機關責任人將承擔責任。單位犯罪,對單位處以罰金,並對主管人員判處刑罰。市場份額領先的公司更應控制風險確保地位,防止對手的攻擊。此外,單位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如未代扣代繳,被查出後個人所得稅將由單位承擔。由於監管力量的不足,一部分人已偷稅卻不知,一部分人在搏弈(因為資產實名制、計算機聯網、打擊力度、納稅意識是前提),但名人、高收入者已成為稅務局重點監管物件,多人監督一人,並對其建立專門檔案。一些偷稅者辦理了移民,但未登出中國國籍,外華人在中國尚要納稅,汝能逃乎?君不見,索非亞羅蘭流亡美國數十年而不能返鄉!

    漏稅:只有因為稅務機關的過失而使納稅人少繳稅款才叫漏稅。後果:補繳稅款(稅務機關3年內可以追徵;特殊情況追徵期可延長到10年;偷騙稅無限期追徵)補稅時可爭取分期但要注意對現金流的衝擊。不交滯納金、不罰款(不會使納稅成本成倍增加)。 意義:如果一年漏稅100萬,國債年利率3%,則相當於得到國家無息貸款100萬,一年後補稅還本,至少贏利3萬元。如果每年漏稅100萬,補稅100萬,"漏新補舊",則相當於得到一筆永久無息資金。

  • 2 # 萬則紅

    回答,凡是偷稅的依法判刑,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法律擺在人人面前,你是知法還是守法,守法的人規規矩矩,犯罪的人不知天高地厚,膽大包天,欺騙了國家,坑害了農民,偷稅的名人狂野,橫行霸道,在國內掙錢,到外國消費,給他國帶來市場繁榮,忘本了,華人要尊守國法,該我得的理所當然,該我上繳國庫是應該的,哪麼你富了是光明正大的,社會上不會有爛言碎語的,名人要有氣概,名人應該得到公眾的認可,在社會上做公益事業,為低保戶,五包戶,困難戶,殘疾人獻出你的愛心,否則捐錢希望小學,是否重災區,哪麼你在公眾面前喊你萬歲,但是你在國家和法律面前做事不公,認為自已聰明,你錯想,大眾最聰明,法律最聰明,到監獄學習你的聰明財智吧,採取重判重罰,決不能手軟,讓他懂得法律的嚴肅性和歷害性。

  • 3 # 暖心財經說

    2002年6月19日,劉曉慶因涉逃稅,被拘押北京秦城監獄,其公司涉嫌逃稅金額1458萬元。2003年8月17日,劉曉慶因得到好友姜文幫助被保釋出獄,失去自由422天。不過其公司最終宣判時沒有涉及劉曉慶。只是將其公司的總經理靖軍因偷稅罪判了三年。

    不過這都是歷史了。我們國家現在沒有偷稅罪了,只有逃稅罪。

    2009年2月28日,全華人大常委會表決透過《刑法》第七修正案,其中對第201條的偷稅罪進行了修改,將偷稅罪改為逃稅罪。

    何為“逃稅罪”?刑法將“逃避繳納稅款”的行為規定為“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

    怎麼處罰呢?初次違法,可以不受刑事處罰。

    雖然增加了不受刑事處罰的規定,但是必須符合相應情形才可以。 《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零一條增加了第四款,即“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前些日子,范冰冰是被稅務部門確認偷逃稅款1.34億,最終加罰款高達8.8億。不過已經籌錢全部補交了。未來五年,范冰冰可得小心點了。

    所以,觸犯刑法有時候不僅僅看金額,而且要看行為和態度。

  • 4 # 王勝偉Jerry

    偷稅漏稅本身就是性質問題!就好比一個人,愛偷東西,是非常嚴重的道德問題!並不是偷一個針就能原諒,非得偷黃金才受到懲罰!壓根,他們就沒有把國家政策放在眼裡,也沒有把觸犯法律的後果當回事兒!因為他們有錢,有關係!

  • 5 # 一意孤行賣酒家

    中國不用座。就和抓小偷一樣。偷東西被抓。把偷的東西交出來就可以走了。皆大歡喜。丟東西的人東西找回來了。小偷手裡沒有我的東西,當然得讓人走了。小偷也要生活啊。你不讓他/她走,怎麼偷下一個人?

  • 6 # 難得糊塗1672

    本人不知道就不坐牢說的和現實有不同,站不住腳,如果你的車借給別人出事,交警是如何處理的,如果經人用她的錢報復舉報人,說她不知道,有人信嗎?你不同意誰提你賣命,她是第一責任人!

  • 7 # 429方寸世界

    偷稅,是指納稅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不繳或少繳稅款行為。

    逃稅罪的立案追訴標準是,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但偷稅數額多少並不是定罪判刑坐牢決定性因素,主要要看偷稅人是否存在偷稅前科、偷稅被查出後是否主動悔改糾錯等情節。例如范冰冰偷稅案,范冰冰因逃避繳納稅款數億元被人公開舉報,稅務機關接到舉報後組織調查並根據查清事實給予范冰冰行政處罰,由於范冰冰之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此次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行政處罰和追繳通知後,若范冰冰在法定期限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罰款,公安機關將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若范冰冰逾期不能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公安機關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再例如,廣東有個私營業主承包經營專案時少繳稅款十萬元,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業主選擇銷燬賬目和隱匿財產等行為逃避稅務處罰,被稅務機關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當地法院依法判處業主有期徒刑。

    納稅人之前是否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第二次行政處罰,是追究納稅人偷稅刑事責任的關鍵因素。現實社會幹活裡,納稅人一般會與稅務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關鍵崗位領導建立密切關係,一些稅務機關工作人員置其國家利益於不顧,協助納稅人逃避稅收徵繳或者給被舉報的逃稅人通風報信,致使納稅人逃稅行為一直未被查處,實在紙包不住火情況下,偷稅人因之前一直未被稅務機關查處過,此次被查出來也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稅務機關工作人員腐敗、翫忽職守、瀆職,導致社會有錢有勢有權的納稅人肆無忌憚地偷逃稅款。范冰冰偷稅行為若不是在網路上激起民憤,估計此次被舉報也會私下運作沒事。

    司法實踐中,偷稅坐牢的只是極少人,多數人在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後補繳稅款,稅務機關完成追繳稅款、滯納金就不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自己沒有什麼背景的納稅人,平時還是依法納稅,可以利用政策避稅,但不能不繳或少繳稅款,最後吃大虧的是自己。

  • 8 # 兵仔1i47489485

    什麼不知情,有收入,納稅人必須要交納所得稅,要是沒有查出來,她會不會交納稅款?不管稅款多少的問題,是稅法所規定的,那每個人都象地這樣說。我不知情,都不納稅,國家財政還有收入嗎!

  • 9 # 黎明小志

    中國的刑法最早,時期,偷漏稅,一但查著,超越一萬就可以進牢房

    如今不同了,偷漏稅,的納稅人,高達上憶

    讓人,疑惑不解的是,一個演員,一年的收入,達到千百萬,還差國家那點納稅嗎

    這真是貪慾不足,是蛇心,理解不了,娛樂圈這些複雜的事情

    娛樂圈的這些明星,正所謂事,你爭我奪,貪慾之心永遠也添不滿

    一個作家的文章裡邊說的很對,他的文章正反應當前社會現實的,一個縮影

    現今的社會,真正的為國家貢獻大的還沒有一個,娛樂圈的人一角的收入

    國家是時候該打擊這些偷漏稅的藝人了,支援國家的政策,堅決打擊偷漏稅,違法行為

  • 10 # 雲裡霧裡lxd

    人們終於又想起范冰冰們了,還有馮褲子,充滿人性的稅務機關已經給他們足夠的時間了,結果不用想肯定是和諧的大圓滿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福格和泰勒相繼到位,遼籃不要高興過頭,西蒙斯的悲劇會重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