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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隨性Degage

    1、首先找領導聊聊,看是什麼原因要辭退你

    2、如果你的原因,和領導溝通,自己可以改正,是否能給一次機會

    3、領導執意要辭退,那就正常要補償,但不要撕破臉,按法律要求來就行

    4、一切談妥,正常離職,找下一份工作。

    解釋一下為什麼不建議和領導撕破臉,因為每個企業的領導層和行業其他單位的管理層一般都會有交集,撕破臉不利於以後找同行業的工作,當然如果當前領導太過分,那也沒必要給他臉了,但是一般好好說,都能好聚好散

  • 2 # 路飛說職場

    首先要知道為什麼部門經理要辭退你,是什麼原因導致你要被辭退,你才能採取一些措施穩定當前的局面。

    如果你觸犯的酒店的某些規定,但無法達到辭退的程度,你可以先和部門經理協商,透過協商來調解你們之間的矛盾和誤會。其次如果部門經理執意要辭退你,你可以投訴至勞動監察大隊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個人的利益。

    第一:勞動法中明確的規定了一下情況下,公司不可無故辭退員工:

    1、辭退員工事實依據不充分

    2、辭退員工法律依據不準確

    3、辭退員工操作程式不合法

    所以當前的首要任務是,先了解清楚為什麼酒店部門經理要辭退你,如果理由不充分,證據不足矣辭退你,那麼你可以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二:勞動法同時也規定,如果員工有以下情況出現,公司隨時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當你違反了上述條件時,部門經理有權利和你解除勞動關係,並不用支付辭退賠償。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只能跟酒店的負責人進行協商,承諾自己會改正錯誤,如果酒店能夠接受你的承諾,就可以留職。但是一旦酒店不接受你的承諾,被辭退也沒有辦法。

    結語:我們無論做什麼工作都要遵循公司的規定,杜絕自己觸犯這些規定,特別是一些負有法律責任的事情,千萬不能觸碰,不然被辭退是遲早的事情。但是如果只是簡單的觸犯了公司的一般規定,沒有達到辭退的程度時,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 3 # 春風HR

    要辭退可以,有原因給原因,沒原因就給錢。

    如果這份工作自己很在乎,那就與部門經理之間好好溝通,為什麼要辭退,自己有哪些方面做得不夠好,是否可以彌補,是否可以再給自己一個機會,比如一個月期限,做不好自己再走人,做得好就留下來,總之為了自己能繼續做下去,將自己的姿態擺得低一點,這樣別人就會多加考慮一些。

    如果這份工資自己本身就不在乎,那何不趁勢就離職呢,從金錢的角度來說,這樣總比自己主動辭職要有利得多吧,如果公司有合理理由解除,工作半年的話,還可以有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是非法解除勞動合同,那就是雙倍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正好是自己不想要做的工作,離職了還能拿點錢,夠了。

    很多人覺得這事麻煩,其實還真不麻煩。

    如果公司既不想給錢又想要辭退的話,在自己沒有明顯犯錯的情況下,也不要緊,把相關的證據都留起來,可以去勞動監察處申請勞動仲裁,這種情況下都會勝訴的,流程也不會麻煩,也不要求很強的專業性,一般人不願意去做就是把這事想得太複雜了,其實並沒有那麼複雜的。

    作為員工來說,只要工作踏實努力,沒有違背公司的規章制度,到哪裡都能找到好工作,到哪裡都不要畏懼強權,更不要害怕被無端辭退,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辦法總比困難多,有時候看似壞事換個角度想就是好事,好好去做就是了。

    一切都沒有那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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