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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qswybzdss

    我們小區也是這種情況,要頂物業費,我去找了2次,就是各種不退,然後出門就找工商,早上打的12315下午工商局就去那邊了,第二天通知我去拿錢。去了各種說我咋這樣,說了錢頂物業費什麼的。。。。。。我說我的錢怎麼用我說了算,你們無權支配,你們要合理合法,怕工商幹嘛,繼續別退就好了。第三天工商打電話問解決了沒有。攏共3天全搞定。

  • 2 # 如果再回到從前

    你們還好,可以頂物業費,我的裝修保證金物業壓根就不想退,還時不時找我要物業費,物業每次打電話我,說我的物業費還沒交,我就說我的裝修押金到的什麼時候退,再然後物業就把電話掛了!!!!!

  • 3 # 鼎潤經濟

    你交了4年的物業費之後,物業公司中間跑了,沒有在管理。後來又有新的物業公司進駐,要找你要中間那一年的物業費,這個事情很好解決。

    這個問題要分兩部分來看,第一部分,第1家物業,他走的時候是不是跟第2家物業進行了財務以及費用各項的交接。如果他們中間有交接,那就看他們中間都交接了哪些東西,有沒有這些費用的交接?如果沒有費用交接,那麼這個問題,責任不在你,是這兩家物業公司中間對接的問題,他可以找那家物業公司去要,不過你要提供你交那4年的那個票據。

  • 4 # 紅楓財俠

    這個問題挺有意思,我認為既然已經起訴了,那就按照法院的判決了執行唄!

    如果讓我來分析這件事情,我會考慮新物業與老物業之間的傳承關係。

    如果新物業和老物業沒有關係,它能收取的就是它開始從事物業管理以後的相關費用,之前的費用和它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新物業和老物業有關係,那新物業追繳之前欠下的一年未繳納的物業費是有道理的。這種債權關係是從老物業那轉讓過來的。

    但這裡面有一個問題需要額外強調,在過去的五年時間中,老物業收了四年的錢,但只服務了一年,中間有三年,收了錢未服務,有一年未收錢未服務。

    這個問題新物業如何處置是很重要的一面。新物業不能只繼承權益,不繼承義務。

    另外,需要說一點。在法庭上,講的是證據。如果你們小區只有你一個這樣的案例,你的話,被認可的機率不大,多找一些同小區的人吧!

  • 5 # 文婷律師

    現在的物業公司在其入駐小區之前,與業主不存在物業服務合同關係,要求業主支付其入駐之前的物業管理費,缺乏依據。

    前任物業公司將自己對業主收取物業費的債權轉讓給現任物業,根據法律規定:債權轉讓應當通知債務人,未通知的,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前任物業將債權轉讓給現任物業,現任物業要求業主支付其入駐之前的物業費,也沒有依據!

  • 6 # 關注熱搜

    2000元的裝修保證金,你能直接頂四年的物業費嗎?那你家多少平啊?一平多少錢的物業費?

    我家裝修也交了2000元的裝修保證金,物業也說,不退了,直接頂物業費,好像去年七八月份交的,今年應該還有1000多裝修保證金,我們那是8毛錢一平米。房子是110個平方,算下來一個月差不多88元物業費。

    2000塊錢頂了一年的物業費,應該也沒有剩多少了吧?

    現在你那個物業公司要求交空白期的物業管理費,肯定不合理了,中間都沒有他們,都沒有來小區裡,加上都沒有物業服務過,那肯定不會交物業費啊,他起訴怕什麼,你還可以反起訴他呢。

    交空白期的物費,堅決不要交,維護自己合法的權益。物業公司都沒有入住,都還沒有到小區裡來,都沒有提供服務,憑什麼交空白期的物業費?

  • 7 # 浩瀚蒼穹之光

    物業公司收裝修保證金2000元是違法的。依法業主物業費可以一個月、一個季度、半年、一年交一次,最多交一年的物業費。物業公司用裝修保證金頂4年的物業費是違法的。可以到物業公司的政府部門投訴物業公司去。

  • 8 # 安家天津W

    很遺憾收到您的問題,@武清安家 你問我答

    購買一手房時,我們都會交一定金額的裝修保證金,裝修後沒有對房間內整體結構的破壞,物業應退還業主所繳的裝修保證金。

    您說的物業未退換裝修保證金,衝抵了四年的物業費,不知道物業是否給您開具了四年物業費的收據或發票,是否有合法證明。同時物業給您服務是否滿四年,如果不滿,您可以拿著交納物業費的合法收據,待新物業進駐,可以協商,或者到當地法院起訴,但是由於金額較小,受理可能性不大。

  • 9 # 十禧宅小豬

    無論合不合理,如果你覺得不服氣而且不怕麻煩的話呢就去諮詢律師和物業剛到底,畢竟律師比較專業,他們結合你的具體情況給出的分析總比這裡回答的有用得多,因為地區不同物業不同,情況都不一樣,所以給出的答案對你的幫助並不大。

    另外如果你沒有時間,沒有精力而物業費又不是很多的話,一般情況下你可能會妥協,而物業也是看中了這一點,所以如果你們小區有人情況和你類似的話,你們可以團結起來。

    如果單你一個人的話,花去的時間和成本都不划算,當然如果是衝著你心中的那一口氣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 10 # 漠聊

    這個物業費是應該要交的,當是一個智商稅。

    相信一個事實,天上沒有餡餅,便宜的事情永遠輪不到你。別太天真相信不合理的事情。自己算算就知道。即使你買個100方的房子,一年的物業費至少不低於1500元,2000元只夠一年多幾個月的物業費。物業公司難道不會算這筆賬嗎?既然同意你用2000元頂4年物業費,按一年1500元算,4年就是6000元,那物業公司損失4000元。你想想他會平白無故給你4000元嗎?

    不合理的事情總有意想不到的結果。不貪就不會有麻煩。老老實實交了吧,省得麻煩。如果不交不是不可以,肯定得不償失。

    一來你要應付人家的起訴,這裡你要花不少的時間對應,一天算200元,10天就2000元。而且10天還不一室搞得完。

    二因為對應起訴肯定會拖延工作,影響心情,工作也開展不好

    三因為應訴要多個地方跑,車費油費也是不少的開支。就算你勝訴了,可能你付出的代價遠不止2000元。

    所以何必為區區2000元,搞得自己糾結,心情不好,影響工作,影響心情呢。

  • 11 # 燎原東錡

    這個問題比較常見,比較普遍,一般花出去的錢很難再要回來,對方會想各種辦法不給你錢。首先還是要分清楚兩家物業公司交割情況,財務部分是否已交完畢,找出問題到底存在哪,拿好有力證據,甚至可以尋求法律解決。

  • 12 # 弋工667

    你這個很有問題啊!

    1.第一家物業收了四年服務費只服務了一年,那該退回你三年的物業費;

    2.第二年到第五年沒有物業,那這四年是什麼服務(包括公共衛生)都沒有還是有或有部分服務但沒確定物業服務公司?

    如果是第一種,那這四年無須交;第二種,則應交(具體費用待定);

    3.第六年新物業接手,如屬2第二種情況,則應補交第五年的費用。

    再,你所述情況不明確,第一家物業的“跑”,是什麼都沒交接直接攜款蒸發的跑還是單純的只是提前終止合同的跑?其次無人管理是什麼個無人法,情況不明,所答就會差之幹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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