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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ndy咔咔

    我在社會工作也有10個年頭多了,在自己及身邊的朋友,在拖欠工資也有很多看法。

    重點:發放薪資的日期,我個人認為就是企業生態的一個縮影,從中也可以看出來一家企業的好壞。好多企業最晚什麼時候發工資?如果企業沒有按照規定發放薪資又該怎麼辦?

    在我看來企業發放薪資日期分為3個階段:

    第一類:10號以前:多為高科技公司、上市公司、外資公司、國企。

    第二類:10~15號:部分A股上市公司和效益比較好的、制度比較健全的、注重管理的公司。

    第三類:15號以後:多為小企業,尤其是社會服務業、勞動密集型公司。

    企業:正常情況下,企業需要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況,比如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按照規定,應當向勞動者說明情況,並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後,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

    這裡又分為兩類情況:一類是給企業打工,一類是給個人工作。

    給企業打工:

    勞動者可以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或者是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給個人打工:

    正常這種情況是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致公司:各位老闆們,我們在公司也有這麼長時間了,我們還要養家餬口,房租,生活開支,房貸,車貸,老婆孩子,爸媽,社交等,我們每個月就等工資,我們能理解你的不容易或近期公司經營狀況,也不是那種延期發工資就去勞動局,但你們似乎也抽時間考慮我們員工,或許你的後盾強,但我們就是靠我們自己了。

    致所有經歷過的朋友:各位勞動者的朋友,我們在不同領域的公司,也要看清公司的發展,老闆的格局及經營方向,也不要一味從容的被管理者忽悠,當然更多的是希望企業發展好,薪資高。但保留一手收集相關的工資條,打卡工資憑證,勞動合同等,以防最後的需要。

  • 2 # 宋家二哥

    簡答:俗話說:“火炭不落在誰的腳上,誰都覺不著疼。”這句話著實讓我體現了一回託欠工資滋味,就像人們常說的一樣,一口吞了25個小老鼠,百爪撓心啊!

    84年我在企業機關團委工作,妻子在商業從事營業員工作,那個時候因雙方單位經濟效益不好,我所在的單位三個月沒有發工資,妻子的單位也半年沒有發工資。

    我們是82年12月26日結婚,女兒是84年3月份出生。結婚時手裡有幾個錢,在女兒出生後基本花的差不多了,每月就等著發工資度日。誰曾想我們倆人的單位都託欠工資。

    向周圍的同事借吧,還不好意思開口,不借吧,這一日三餐咋辦啊?我們倆個大人還好說,還有女兒吶……我有時早上吃的少一點,三餐改為兩餐。快到午飯時,對桌的同事都能聽到我肚子嘰裡咕嚕的叫聲……

    沒辦法,只好舔著臉,硬著頭皮向父母去借吧,第一次回家,我告訴父母說我這個月沒有發工資,父母好像沒有明白我想借錢的意思,沒給。第二次我又說:我們倆個月沒有發工資了,父母還是沒有給的意思,到了第三個月實在是撐不下去了,我對著父母直接說:“爸媽,我都三個月沒有發工資了,能借我幾百塊錢嗎?”我媽沒有說什麼,我爸卻說:你們兄妹五個的單位效益都不好,都需要照顧,我也顧不過來呀。十塊八塊拿不出手,一百二百我沒有,給你十塊錢先花著吧……

    下午我吃完飯就走了,可沒走多遠我媽又把我喊住了,遞給我剛才我爸給的那十塊錢,又從內衣的口袋裡掏出五十元錢說:“快走吧,別讓你爸看到,這錢是給小孩買奶粉的。”我騎著腳踏車一路流著淚回到了家裡。

    第二天妻子又把孃家陪送的雙卡錄音機以280元的低價給賣了。(原價480元)算是度過了最艱苦的那一年。

    97年我在基層掛職,因實在無法經營,託欠職工工資,我辭去了企業法人代表,廠長職務。

    00年企業改制,我又重新回到了機關,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直到17年9月正式退休。

    我認為:不論企業規模大小,經營好壞,千萬不要託欠員工工資。員工的口碑既是免費的流動活廣告,也是一種無形的資源和財富。

    今後建議立法機關,對此實行立法。各監督、執行部門一但發現惡意託欠員工工資的現象,輕者關門歇業,重者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 3 # 樑上喬下

    被拖欠工資能有什麼感受,當然是非常的憤怒和難受的了,你試想一下,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一個月,有時候還必須忍受天天加班,受無理的指責,這些都是辛苦錢,所以肯定是非常難受的。

    那麼如果被拖欠工資應該怎麼辦:首先和公司協商,不行的話根據拖欠工資的部分找街道的勞動部門和市城的稅務部門(如果沒有購買社保)。如果還是不行的話只能申請勞動仲裁。

    最後如果被拖欠工資了要儘快處理,不然老闆跑路了,你就只能登記,基本沒有追回的可能性。

  • 4 # 90孤獨者

    當初我被拖欠工資提成,年底直接跑路,你今天能拖幾個月,以後說的話都能當放屁,當初我們公司賬單上有幾千萬存款的,問的會計,別給我講受不了委屈或者理想,最討厭有錢也拖欠的狗老闆

  • 5 # 疆南職都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先說一個社會現象。那就是當前處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潮之中,現在中國的中小微企業越來越多,即使大型企業,也是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

    這麼多的企業裡,偶爾都會有這樣那樣的財務問題,拖欠工資成為了一種社會現象,而不是個別問題。

    我的回答是:區別對待,不能一棒子把人打死。

    一.長期性拖欠:應當申請法律程式

    員工畢竟是來打工的,打工的目的就是養家餬口。如果長期性(3個月及以上)拖欠員工工資,無論有什麼理由和藉口,我們都不能姑息遷就,那隻能依據國家法律,走相應程式。

    二.暫時性拖欠1.客觀拖欠

    創業都不是一帆風順的,因此,誰都會面臨著意想不到的問題,如果只是因為生產、經營、管理當中出現的臨時性問題,緩一緩就過去了。

    站在道義上來講,我們是可以理解的。只要共同度過了這一臨時性難關,一切能夠正常運轉,工資也能及時到位,只要公司領匯出面澄清一下事實,我相信能夠得到員工的理解和支援。

    更有甚者,難關更是考驗員工忠誠度的最佳時刻。

    因此,客觀拖欠的暫時性現象,我們可以給予一定的理解和同情。

    2.人為拖欠

    有的公司,把員工工資當成一種控制員工的手段。

    因為害怕員工領了工資就會離開、剋扣一些工資當作某種跳槽的風險金等,這種現象絕對不能容忍。

    對員工不好,還不想讓員工跳槽,這說明老闆是做賊心虛,那我們必須及時要回來,否則,就是對錯誤行為的一種巨大縱容,對自身的付出的不尊重。

    綜上所述,發生拖欠工資的行為,我們需要區別對待,對那些長期性拖欠、暫時性人為拖欠的行為,申請走法律程式,及時要回來;對因客觀發生的拖欠行為,可以與公司共度難關,給予理解和同情,並很好地在工作中給予大力支援。
  • 6 # 小賤碎碎念

    我現在所在的公司,效益一年不如一年,大概從17年底開始出現拖欠工資現象,最開始只拖欠一個月的,慢慢地越拖越多,到現在已經變成拖欠6個月工資了。

    要說是什麼體驗,就是覺得上班越上越窮,雖然不發工資,但是該有的花銷一點都沒少,信用卡、花唄都欠了不少。公司發工資沒有固定日期,只要工資到賬,第一時間先把信用卡和花唄還上,就這樣週而復始,死迴圈一樣。說句玩笑話,我已經好幾個月沒見到100面值的錢了。

    唯一剩下的就是那6個月未到賬的工資,不過同事之間在一起聊天的時候說起過,現在離職了,可以有三四個月的時間不用工作也有工資到賬,那麼公司拖欠工資,這算不算變相存款?

  • 7 # 最萌美少女

    我自己的體驗是上班會不盡心,抱著不給我工資憑什麼要給你工作的心態。

    我之前在一家快遞公司上班,上了1個多月吧就辭職了,因為公司領導管理制度不好和拖欠工資的原因辭的。整體上班還算比較輕鬆,就是比較髒,整天手都說髒兮兮的,因為我是新去不久,之前面試聽領導說也會準時發,可到了我來之後,到點了還沒發,拖了差不多半個月吧,很多人都蠢蠢欲動,但沒人去找領導,我就發信息去問領導,說是公司上級的款還沒下來,等過幾天就會發,我就暫且相信了;後面幾天聽老員工說之前也拖欠過,快遞公司是有分客服和派件員的,派件員他們就集體罷工去找領導,結果隔天就發了,聽完我覺得我進了賊窩,最討厭的就是拖欠工資,明明有錢就是不給你發,找任何藉口回絕你。又過了幾天工資終於發了,但後面因為跟員工相處不來,跟那些未成年人上班太有心思了,想方設法的偷懶,漸漸的有了2派,合不來,做久就覺得沒意思很煩,辭職後領導也承諾說會準時發剩下的工資給我;等發工資的日子到了還是沒有發,期間我也找了幾次領導,也是拖了好久,最後忍無可忍找上門去了,期間我也有打12345舉報熱線,但時間太長,也不知道有沒有效果,找上門後的第二天就給我發了,真的不知道說些什麼好。到第三次發工資時間到,也是沒有發,我就打電話給領導,然後第二天才發了,真是想不通,本來就才1千多塊錢為什麼總是一拖再拖,非要生出那麼多事?

    後來聽說那個快遞公司的客服部好像解散了,也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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