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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皇城東子哥

    潛規則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封建文化與官僚制度結合的產物。“官”在中國封建社會就是政府的具象化,政府的管理由官來體現,政策和法律由官來解讀,官甚至是皇帝的化身。在古代“父母官”這個名詞非常形象地表明在封建社會人民把官看作青天、看作父母,反對官就是反對政府,就是反對皇帝,因為官是透過科舉取得的,是皇帝認可的,是皇帝委派的。在中國封建社會時期,以人治國是社會特徵,宗法制度和儒教文化為以人治國提供了思想保證,因此,只有把法律和制度搞得模稜兩可,才能最大限度地體現以人治國中的人的權力,在這種社會氛圍下“潛規則”就產生了。法律、法規、政令如果在內容上只體現綱,則對其理解和調整的範圍就是潛規則作用的範圍,一手掌握模稜兩可的顯規則,一手推動對顯規則靈活解讀的潛規則,這就使以“官”為代表的權力透過潛規則獲得了巨大的利益空間,而且風險很低,因為潛規則是願者上鉤的,看似不合理但沒有它就辦不成事,權力擁有者只需要暗示潛規則的存在,就會有人自動往套子裡鑽,甚至鑽進去後還沾沾自喜,而一旦事情敗露,潛規則的設定者會以百般方法進行掩蓋,使潛規則合情又合理。《紅樓夢》當中提到的“護官符”就是對官場潛規則的具體揭露。由於潛規則可以放大權力而且具有隱蔽性,因此就不斷地滲入到各個層面、各個領域,早已不是“官”的專利,也就是說有權就會伴生潛規則,只要是人說了算而不是制度說了算,潛規則就管用。在今天,封建社會不存在了,但不等於封建思想滅絕了,封建思想是潛規則存在的主導因素,而權力大於制度則是潛規則實施的條件。被潛規則的人,在某種意義上也是為著某種個人目的而去的,因此,潛規則的實施者和被動接受者都是把社會制度和社會利益置之度外的,他們有一個共性就是迷信人的權力高過制度。只有不斷加強法治、約束權力,增加權力的透明度,同時設定多維度的監督,才會使權力被關在籠子裡,那個時候潛規則就行不通了。所以說,人永遠和潛規則並存這個表達是錯誤的,悲觀的,所謂對潛規則積極面對更是消極的。而不受有效的約束和監督的權力與潛規則共存是顯而易見的事實。也就是說,在潛規則存在的社會環境中,由此而帶來的困擾是必然的,即便如此,不等於潛規則沒有消失的那一天。因此,只有抵制潛規則才是積極的,而抵制潛規則首先要清除封建思想。隨著社會的淨化和法制的完善,潛規則就會越來越沒有施展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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