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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知唔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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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魚重同學
事實上,誰也佔不了誰的便宜,都有一定的風險。
選擇掛靠企業繳納社保的,多為一些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因為,按照現行規定女職工滿50歲就可以辦理退休,而以靈活就業方式繳納社保則需要55歲才能辦理退休。早一些退休的話,不僅能早點領取到養老金,也可以少繳納一些保費。這種方法看似對掛靠人員十分的有利,然而也是具有一定風險的。一旦交了保費、掛靠費以後,掛靠的企業萬一“跑路”了或者是並沒有給掛靠者繳費,那掛靠人員是很難追回保費的。
對企業來講,掛靠的風險也同樣存在。一些掛靠者在掛靠成功以後,會要求公司負責其就業、工資、福利、醫療、工傷等。萬一在審查過程中,被社保部門發現企業不僅會面臨行政處罰,騙取社保待遇情節嚴重的企業,還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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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鸚鵡螺號
個人“沾”了企業便宜,也“沾”了國家便宜。
“非員工”掛靠企業繳社保,其目的是為了享受國家基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等國家性保障資源。
因為員工身份是假的,所以,需要企業為其偽造勞動關係、工資表、稅務資訊等,這明顯是不合法的。
有些地方社保局有發文,對虛構勞動關係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獲取社會保險參保資格的認定為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企業冒著風險給自己的公司虛增了一個“員工”,雖然從費用角度,需要該“員工”承擔所有金額,有的可能還要一點掛靠費,但是工作人員需要抽出精力處理,每月還要偽造工資表單,上傳稅務資訊等行為,既不合法,有增加了管理成本。
掛靠的,大部分是老闆的親戚或朋友等,如果企業為了經營需求,主動引人掛靠,則風險更高,一旦被社保局查到這種行為,被認定為違法,可能影響該員工社保的幾項“權益”,甚至影響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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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東嶺財經
應該是佔了社保的便宜吧
“非員工”主要是指沒有單位繳納社保、或者有單位但單位不給繳納社保的人。包括繳納居民社保、不繳納社保、靈活用工的形式繳納社保三類,如果想享受職工社保待遇,只能尋求單位掛靠繳納社保。
居民社保因繳納的費用少,退休後的待遇不可與職工社保同日而語。
靈活用工繳納社保,不用繳納工傷險和失業保險,享受不了工傷待遇和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有的地方女性還要到55歲才能辦理退休。
上述人群透過虛構勞動關係,進行職工社保繳納,享受社保相關待遇,歸根結底是佔了社保的“便宜”。
“非員工”佔了企業的便宜1、虛構勞動關係,享受社保待遇
2、與企業有勞動關係,若“非員工”存在道德風險,有向企業索要勞動報酬的可能
企業佔了“非員工”的便宜企業,就是賺了個價差或者手續費。
存在的風險這種操作,個人諮詢過律師,律師說不違法。但這種掛靠社保的行為,為許多地方社保部門不允許。
一、企業的風險
1、企業與“非員工”虛構勞動關係,騙取社保待遇,有被勞動部門處罰的風險。如果數額較大,性質惡劣,可能會受到刑罰。
2、因為虛構勞動關係的存在,比如虛構勞動合同等,“非員工”可能會向企業索取勞動報酬和福利等,同時存在用人風險,比如工傷、僱主、意外等。同時,可能會增加企業的稅費,比如工會經費和殘疾人保障金的繳納。當然,企業可能用代繳或社保服務協議來約束。
3、企業繳納社保的工資與稅局申報的工資不一致,可能會引起社保部門和稅務部門的檢查。
4、增加管理成本,可能要虛構工資表、虛構工資流水等等。
二、“非員工”的風險
1、掛靠社保被社保部門發現,輕者個人繳納的部分退回(個人繳納的企業承擔的那部分不會退回),重則可能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個人退休受到嚴重影響。
2、個人的交給企業的社保費用,企業有不繳納的可能,被企業騙取使用。
3、有的地方要求有工資流水,企業代繳社保,被代繳者一般不會有銀行流水,社保發現該條件不具備,可能都不能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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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員工掛靠企業繳納社保,對於企業來說是有很大風險的,不建議企業這樣操作,哪怕非員工給手續費這種便宜也不好佔。但感覺對於個人來說是佔便宜的,公司繳納社保和個人自己繳納社保,退休工資上面有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