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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成都市民彩虹屁

    直播平臺的盈利模式無非就是廣告和主播的禮物分層,兩個贏利點都需要流量的支撐。所以每個直播平臺都會報出虛假流量資料用以吸引人氣和廣告商。

    而對於主播來講,在這種模式下就出現了2種主播:流水主播、流量主播;三方:平臺、經紀公司、主播。

    流水主播的收入=總禮物數-【平臺抽傭+經紀公司抽傭】 具體的抽傭比例根據平臺和經紀公司而定,大致30%-50%,部分經紀公司和平臺會有底薪大概3000-5000不等。

    流量主播的收入=年薪/月薪+禮物分成 這裡的收入具體就看主播能承載的粉絲量了。

    總的來說直播平臺主播的收入主要是根據平臺和主播之間在禮物上的分成決定的,也有一些和平臺簽約的網紅主播是以年薪+禮物分成來定的,具體的分成比例根據平臺的不同比例也不同,具體詳細的分配比例和計算細節可以去網紅主播第一諮詢門戶平臺:米辣網Milatop(www.milatop.com)瞭解。

    而針對於YY平臺來講,其有一個很大的特殊點就在於它的公會。很多公會是主播成立起來的,也就代表著主播與經紀公司的合體,這樣減少了成本,主播也就拿得更多。其實,對於直播刷禮物這件事情來看的話,我們早已司空見慣了,但是都嚷嚷著說給主播刷禮物的都是傻逼,但是還是忍不住主播的誘導。像平臺上舉辦的一些擂臺賽,主播爭霸賽也是將攀比作為粉絲砸錢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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