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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百品參茸

    同情是一回事,違法是另外一回事。我們不能因為同情而縱容他犯錯,難道窮人就該殺人放火嗎?難道可憐之人就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嗎?不要做道德綁架,也不要煽風點火。同情不等於縱容,我們要尊重每一個為生活努力奮鬥的人,但是我們更希望每一個人都活在規則和法律的約束內。

    現在社會很多人打著傳遞正能量的幌子卻行著自私自利的苟且之事,都知道傳遞正能量無論是官媒還是閱讀者都會買賬,所以無論什麼都冠以“傳遞正能量”的帽子。

    很多人會說外賣小哥生存如何艱難,交警應該網開一面。試問下如果每個人都不遵守規則,都賣慘是不是就可以脫離於法律之外呢?那麼規則是給誰制定的呢?難道就是給遵守規則的人制定的嗎?這顯然有失公允,守規矩的人難道就活該被規則約束嗎?

    外賣小哥橫行街頭這種事情已經成為一種社會現象,造成公共危害,媒體對於這種現象也是口誅筆伐。外賣小哥作為社會的底層的一部分,每天奔波於城市的大街小巷,為社會做出自己的貢獻,這點我們應該肯定。不過街頭橫衝直撞這一現象並不能因為其為社會帶來貢獻而忽略其社會危害性,我們也不能因為其貢獻和社會底層的屬性而選擇性忽視。

    所以對於外賣小哥電動車被扣一事我認為只要處罰有依據即可,我們不能因為同情而選擇縱容。每個人都在為社會做貢獻,每個人都都有其不易之處,社會的發展並不能以犧牲規則為代價,作為吃瓜群眾我們不僅要吃瓜,更要知道吃的是什麼瓜,不能見瓜就吃,更不能吃完以後啥味也不知道,那豈不是白吃嗎!

  • 2 # 享受平淡的快樂

    外賣小哥電動車被交警扣,罰款我交,別扣車我要活命。你怎麼看?

    我覺得不應該通融,該罰款罰款該扣車扣車。

    道交法是為了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的。所有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

    任何人不能凌駕於道交法之上,外賣小哥也不例外。

    外賣小哥,被越來越多的人理解、包容和尊重。外賣小哥更應該嚴格要求自己。

    如果該扣車的,因為你是外賣小哥,就不扣車。既讓交警執法不嚴,也讓外賣小哥抱僥倖心理。外賣小哥應該認識到自己職業的特殊性:不停的在大街小巷中穿行,兩輪車、肉包鐵、本身就危險,如果再不遵守交規,更將自己置於險境。有的違法只是罰款扣車,有的可能就代價慘重,甚至生命。

    謹記:要活命不是求交警通融,而是自己自覺遵守道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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