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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勝哥聊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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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家管險保
因為這是保險!
如銀行存款你剛存了,立馬就取都可以,但你為什麼不存銀行買保險呢?無非保險會提供保障,保障是白送的嗎?肯定不是,需要您支付成本,支付成本就需要從你的保費里扣除。
除此之外還有業務員的佣金,也是從您的保費里扣。
你的保費扣除保障成本、業務員佣金,肯定是回不了本金的,如果想回本就需要時間的複利,不滿期肯定是難回本的。
所以,保險就是保險,別用存款的思維來看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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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八年保險人
你問的應該是年金險和終身壽險
保險不是存款,
沒有本金和利息一說,
也沒有取現一說。
保險只有保費、保額和現金價值,
繳費年限和保障期限。
一般來說,
繳費年限少於保障期限,
繳費期交滿了,
保障還沒到期,
現金價值也沒有超過累計保費,
後面隨著年金的複利增值,會慢慢超過保費。
所以保險一般都是中長期規劃,
時間越久越能體現複利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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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號角訊
您所謂的取現是什麼意思?您是不是認為,保險繳費期滿後,保險公司應該把所交的保費退還給咱們?
需要明白的是——
存保險跟存銀行不一樣舉個例子,咱們存銀行,每年一萬,存五年,到第五年共存了五萬。
咱們存保險,每年一萬,保十五萬大病,存到第五年,共存了五萬。
這個時候,萬一咱們出險,前者,從銀行取出了五萬本金外,還有利息;後者,保險公司賠咱們十五萬。
如果沒有出險呢?
存銀行的可以取出來本金加利息,存保險的這時即使退保,也不可能退回全部本金。
何況,這個時候退保,享有的保障就沒有了。
不忘初心要想想,咱們投保的初衷是什麼?
是不是為了有一份保障?
是不是為了出險時能夠有一份經濟補償,讓咱們的家庭生活不致因病返貧?
既然如此,繳費期滿,咱們就繼續享有這份保障。
有的人會覺得很吃虧,哎呀,我買了保險沒出險,早知道我把錢存銀行存定期,隨用隨取還有利息呢!
要知道,甘蔗沒有兩頭甜,你看那些在“輕鬆籌”“水滴籌”上求大家獻愛心的病患者們,哪一家的重大疾病是自己家裡求來盼來的呢?咱們出門旅遊進了某個寺廟不都是祈求各路神明保佑“家宅安寧”“全家和睦”“健康平安”“財源廣進”,有誰家是求著得病盼著生大病的呢?
可以解決部分資金難題雖然繳費期滿不能全部退保,但是,在咱們急用錢的時候,可以申請保單貸款。
比如,可以在咱們現金價值範圍內,按年息5%每半年結算一次的形式貸款,用完了再還回去,原有的保障不受影響。但出險了理賠時會把貸款這部分減去。
比如,用的數額較大,可以在銀行稽核我們的徵信後,在年息7%-15%之間貸款,多數都是三年期,貸款三個月後,提前還款沒有違約金。這個年息7%-15%也僅是個參考,要看銀行最後稽核結果。
寧願備而不用不要用而不備保險是咱們生活的必備品。跟咱們的雨傘差不多,晴天備著,雨天用上;不同的是,下雨時可以臨時買到雨傘,出險了就不能再買保險。
不要認為沒有出險,買了保險就吃虧了。
買了保險沒出險,不涉及到理賠,這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說明我們健康地活著,還在十幾年二十年中不知不覺存下一筆錢。真出險了,獲得理賠時咱們會後悔沒多買保險。同時,咱們的工作能力因疾病的影響降低了,其實也是不划算的。
所有能想到的風險都算不得風險,所有我們意想不到的出險,才是真正的風險。
我們無法預知會發生什麼風險,只能盡我們的力量把能考慮到的,提前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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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喜TALK
首先,保險≠儲蓄,所以不存在必然取現的說法,儘管保險有強制儲蓄功能
其次,保險產品分很多型別,只有兩全或者萬能投連等承諾有滿期返還功能的產品,才可以約定滿期如何的。
第三,許多險種不具備這個功能,說明絕大多數人真正需要的並非返還獲利而是交費保障型產品,所謂保險姓保就是這個意思。
保險和銀行儲蓄還有一個很大的區別是,屬於保障責任範圍內的賠款一定可以拿到,而存在銀行的錢未必就一定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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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嚴有話說
因為很多人對保險裡的各種期限並不清楚,產生了誤解。
首先,說說繳費期限。這是我們作為投保人需要履行義務,繳納保險費用的一個時間段。保險的繳費方式可以分為躉繳,也就是一次性繳清。還有期繳,按月、按季度、按年都可以,具體看合同約定。
由於人壽保險通常時間比較長可能要幾十年甚至一輩子,往往保費金額會比較大,一次性繳清有困難,很多保險採用期繳方式,有點類似於分期付款。繳費期的產生就是由於採取了期繳的方式。
接著,說說返還時間,根據您的問題,應該說的是返還型保險,這類保險到了時間可以領取一筆錢,稱為生存保險金。
什麼是生存保險金?就是在保險合同里約定的,在合同生效多長時間之後或者等到被保險人多大的年齡之後,被保險人依然生存的,那麼其可以申請領取這一筆錢。這裡我們要注意,首先這個生存保險金的請求權屬於被保險人,其次領取的時間是按合同約定為準的,它不是剛才說的繳費期限終止的時間點。保險實踐中,通常不存在剛交完全部保費,就可以領取生存保險金的情況(有些保險可以部分領取)。
也就是說保險返還的時間,大多數是在我們交完保費之後的某個時間點。比如說我買了一份保險,繳費期是10年,但返還時間是30年之後,我今年30歲的話,那麼到我40歲可以把錢交完,但要等我到60歲才能領取。至於說具體什麼時候返還的,需要您翻一下保險合同,按上面約定的為準。
順便說一句,現實中很多業務員會在返還時間上誤導客戶,他們會明確告知客戶需要交多少年的保費,但會故意模糊返還的時間,通常用“期滿返還或者合同期滿”來代替具體的時間,往往這還是和繳費時間一起說的,比如說“這份保險,交我們只要交10年就可以了,但可以保我們一輩子,合同期滿您交的錢還能拿回來”。所以很容易造成客戶誤解,交完保費之後就可以拿錢,大家務必要留意。
另外,再說說保障週期,也就是在這個時間內發生風險,如果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保險公司需要履行賠付責任。說的通俗一點,就是我們平常說的這份保險可以保我多少年。
我們要注意繳費期終止時間、返還時間、保障期終止時間,這三個時間點即可以重合,也可以分開,具體要看合同中是怎麼約定的。比如有一份保險,繳費期是15年,合同生效30年後可以返還(領取生存保險金),但它是保障終身的,活到80歲就保到80,活到100歲就保到100歲。
總之,我們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謹慎務必問清楚各個時間點,拿到合同之後請仔細檢視合同,特別是這些時間點,是不是跟之前業務員說的有差別。我們在猶豫期之內,可以全額退保(可能要付10塊錢的保單工本費)。這裡又有一個期限,猶豫期,它通常是10天也有15天的,這要看合同的具體約定。
講了這麼多,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具體按照合同約定”,所以大家買保險一定要仔細看合同,看合同,看合同。看不懂的,就一定要問清楚,而且不要只去問您的業務員,多問問其他人,兼聽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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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滿和到期是兩個概念。
交滿指的是交費期已經結束了,這叫交滿。
到期是保險合同已經到期了,這個叫到期。
從保險合同到期的角度來說,有定期的,有終身的。
定期的確實有一個時間點,就是合同約定的期限到了。放心,如果保險合同到期了,保險公司也不願意留著,她也想辦法把這筆錢給客戶兌現出去,因為這筆錢算保險公司的負債。
還有就是終身險,這種產品什麼時候到期?到期時間就是生命終結的時間,那你取錢還有意義嗎?
再說了,保險公司也沒有說不讓取錢啊,大部分的保險合同都有現金價值,現金價值是可以取的,只不過是有些產品一旦取了現金價值,保險合同可能就會終止了。
現金價值在前期肯定是會低於所交保費的,到了後期現金價值會高於所交保費,就看自己什麼時候取了。
很多人說,我要是退保取現之後,自己有損失,豈不是被保險公司騙了嗎?
在這裡本人不太認同,如果是帶有身故責任或者是重疾險,過了等待期之後,保險公司就開始承擔責任,如果恰好客戶交費一年就出險,保險公司賠償的可不是保費,而是保額,那你說是保險公司賠了,還是你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