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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書伴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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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浪漫的人
當然不合理,沒在一起生活還要兒子兒媳婦的工資,說是她保管,這是什麼世道,你們如果要交,是不是太軟弱了,這不是孝順的表現,如果她提出每月要點養老錢另行別論可以給部分,我看極其不合理,家中的開銷管她要錢,婆婆還想當一把手,自己花錢多不方便,千萬別同意,讓她的意圖打住,現在是新社會,自己當家做主,就是在一起住也不能把工資全部交給她管理。回憶起多年前,70年代我的婆婆和我們在一起過三年,第一天就開始說兒子兒媳婦的工資由誰保管?當時我就闡明觀點全交不可能,我有二個孩子需要各種費用……買點小東西都管你要錢,我做不到,如你想管錢我只能交飯錢,根據當時市場上的物價給,那時候我就不是一個軟柿子任人捏,任人擺佈,做人嗎要厚道點,無理的要求不能提,別拿人當傻瓜。以上是我的想法,說的對就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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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蔣閒言
就如樓主所說,兒子媳婦剛領結婚證,婆婆就單獨告訴媳婦,你們兩個已經結婚了,以後兩個人的工資必須交給她保管。兒子媳婦又在城裡上班,沒和婆婆在一起生活,我估計這個生活在農村的婆婆一定是窮瘋,娶的不是媳婦,而是一個賺錢的機器。
我還真佩服這個婆婆有這個膽量,能厚著臉皮提出這種無理的要求。不知道她哪來的自信,還是他兒子忒優秀,認為媳婦配不上她兒子,所以媳婦必須聽從她的安排。無形中從另一面,我彷彿看到了一個傳統式的惡婆婆醜惡的嘴臉。
當媳婦的只是和你兒子領取了結婚證,並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就算是共同生活在一起,也是各顧各家,各顧各媽,憑什麼 要管媳婦的收入?要小兩口的經濟權交給大家庭來主宰?這不是混淆了家庭與家庭之間的界限,毫無理由的就剝奪了兒子媳婦家庭的經濟權,忽視小家庭的存在了嗎?
再說婆媳關係就是姻親關係,兩個不相識的女人就是因為一個男人才走到了一起,有這個男人存在,姻親關係存在,一旦婚姻解體,兩個女人什麼都不是,又回到原路成了兩個互不相識的陌生人。
又從婚姻的角度來說,要新組建家庭,就意味著脫離了大家庭,在經濟上各負其責,井水不犯河水,大家庭有困難小家庭幫幫忙還可以。要想把小家庭的收入來養活大家庭的一家子,當媳婦的就沒有這個責任,也不符合天理。
面對這種無理的要求,婆婆可以厚顏無恥的提出,媳婦就可以直接了當的拒絕。誰也不是傻子,不可能把自己的經濟權也可說是生命權交到他人手上,當奴婢任由他人主宰。婆婆要是不同意,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拿腿就走,難道還嫁不出去了,我就不信這個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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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舞歌暢想
如果在過去的老時代,婆婆這種要求是合乎情理的。如今是新社會新時代了,婆婆的做法難以讓人接受,兒子娶妻成了家,兩口子的日子怎樣過,錢怎樣支配是不該插手來管的,更不該掌握兒子兒媳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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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92舒暢
——俺的娘呀!什麼年代的婆婆呀!
我記得很早之前,兒子結婚後,與老人一起住,那時候,的確部分老人有這方面要求,他們怕兒子、兒媳不會管錢,到處亂花,所以要控制一下。
可是現在的婆婆們很少會這樣說。巴不得兒子兒媳多掙多得,過好日子!
公公婆婆就是個操心的命,有時候淨是瞎操心,真是該操心的不操心,管那麼多幹嘛?這樣還能搞好婆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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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累了不說
交由她管只要她不亂花當然合理。
我女兒和女婿都原意和我們一起住。婚後帶小孩、洗衣、做飯也大多是我們的事吧,他們倆都幹銷售的晚上沒八九點是回來不了的。他倆也自覺的每月交5千生活費給我老婆,還時常問夠不。當然這5千我愛人是分錢也沒花給他倆存著,還告訴她們現在存了多少。
你說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樂意交嗎?
如子女和父母同住光啃老,我想老的肯定會讓他們交Q,讓她們有壓力感才是最終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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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皮560
我家鄰居老婆婆很強勢。她三個兒子,今年又該我家鄰居養。鄰居正在蓋房,沒啥大本事,做豆腐賣,孩子大了房子不得不蓋。找親的戚的七拼八湊的。那日正在瓦房,十幾個師傅幹活。老太太在門口,一邊轉一邊說:在過三天,我生日,得吃魚。都在忙,也沒人理會。春天我們沒事都在門口閒聊。老太太在她家門口,一遍一遍的轉,說這事。其實老倆口做小買賣,有些錢。大概說了有四遍,媳婦出來,扔了五十塊錢,:過吧,過吧。摔袖而去。老太太撿起地上的錢,眨了眨眼沒說啥,走了。我們幾個都知道小倆口會過,平時連菜都不買。你看老太太這生日?這魚?哎,孩子要是打心出的這事,吃不吃你都高興,這事鬧的大家都不愉快。我過日子大手,婆婆公公沒閨女,每年過生日我多加兩菜,也不會發生這不高興的事。
今天這問題,我用上面這事作為回答。每個家庭都不一樣,在不傷和氣的情況下咋辦都好。因為一點點事就雞飛狗跳的就犯不著了。家和萬事興!只要大家高興就合理。要是生氣打架的就不合理。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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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桂林全州文橋
你先問問你婆婆,她做兒媳婦的時候,錢是不是也交給他婆婆保管,如果婆婆說是,你就為你這個婆婆"伸張正義″,指槐罵桑地把那個婆婆的婆婆罵個狗血淋頭,讓她見好就收!如果婆婆說不是,那麼前兩任婆婆的行為就是你學習的榜樣,提醒婆婆,發揚良好家風,別做千古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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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歡貓的簡單生活
當初我剛結婚的時候,我婆婆問我要過我老公的工資。要過好幾次,第一次是透過我老公說的。我直接給說了:行,你可以拿去給你媽,你拿去給你媽那天就是我們離婚的日子。從此老公不在提。直到後來婆婆夾不住了,直接問我要。問的有點婉轉,我回得也婉轉:放你那裡是一樣的,放我這也是一樣的。
做人要有自己的底線。你自己想想合理嗎?你掙的工資她有什麼權力保管?美名其曰是保管,怕你們亂花錢,實則是她自己太強勢處處想管制你。你也可以反過來問問她,我們成家了當家作主了,你把家底交出來我保管成不?我想她聽到這話,她不炸鍋了嘛。
自己的錢還是要攥在自己的手裡,老公的錢也要保管起來,將來有孩子不花錢,你的同事朋友結婚不要錢,你想買點衣服穿等等,你都去開口問她要的?高興給你點,不高興給你臉色? 在我看來,女人強大起來的第一要點,就是經濟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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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時代傻瓜李博士
你與你婆婆之間只有社會關係而無血緣關係,你的出生與成長與她沒有半毛關係,憑什麼要把自己的收入交給她管?
所以,我建議中國新時代的年輕男女,如果要結婚,必須要有自己房子,有一片屬於自己的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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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3561584743679林
婆婆不懂事,一丁點資格都沒有,為什麼別人的工資要給你儲存,我看見好生氣,對不講理的人,把她當空氣,在不講理,讓她土豆下山滾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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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風風285750272
笑答。
不能理介。
上海從來沒有聽說過,婆婆管媳婦錢,這大都是城鎮裡的事吧?
憑啥?
既便兒或媳一起吃,也只交飯錢吧。
兒子結婚,宣告新家產生了,父母除了祝賀,更應遠離,不干預為主。
界線,中國家庭如缺失分寸,就會大亂。
父母有自己生活。
回覆列表
合理,合理,太合理了。
我就想找個這樣的婆婆。
我每個月的工資都不夠花,媽媽總是給我錢,才不至於捱餓,媽就希望我快嫁出去,找個能養活我的老公。
如果我把每月三千元的工資卡交給婆婆,她會給我多少錢呢?三千五?四千?少了可不行。
我為什麼要結婚啊?難道就是為了找個人幫我拿著工資卡?還不如交給我親媽保險呢?
婆婆啊,如果你能每個月多給我點錢呢,我可以把卡交給你,如果你不多給,還是算了吧。
還有,你兒子的工資卡,也不能交給你,如果你不放心給我的話,可以交給我媽呀。你看,你們家這麼多年都是你當家,也沒見你把錢都交給奶奶呀,你呀,該歇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