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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遊戲森森君

    傳奇網頁遊戲是中國遊戲市場的一大特色,該類遊戲不僅種類繁多,廣告更是鋪天蓋地。有意思的是,這些看似小小的網頁遊戲,卻不惜花費重金邀請大牌明星代言。就拿貪玩遊戲平臺來說,該平臺旗下傳奇頁遊眾多,為它們代言過的明星有古天樂、張家輝、孫紅雷、甄子丹、郭富城、陳小春、劉燁、鄧超等等。

    這些代言明星,至今在娛樂圈中也算是大咖,可見傳奇頁游出有多闊綽。貪玩遊戲之前發行的藍月傳奇(貪玩藍月),在2017年第四季度的收入有2.1億,由此可見該傳奇頁遊年收入大概在10億以上。而貪玩遊戲官方曾稱,自家平臺月流水五萬,要在未來五年在A股上市成為業內佼佼者。根據業內人士透露,貪玩遊戲每年在明星代言和廣告費用上要花10億元之多。

    像上述的這些明星,古天樂、張家輝、甄子丹這種級別的,代言費用怎麼也得幾百萬起步吧。幾百萬的代言費說實話在娛樂圈根本不算什麼,相反在電競圈卻是天價級別的。就拿LOL電競圈裡的UZI來說吧,2018年的UZI可謂是獎盃不斷人氣高漲,當時三星手機給他開出的代言價格是200W一年。這個訊息是娃娃和米勒親口說的,作為圈內人可信度還是比較大的。值得注意的是,200W是一年的廣告費用,而娛樂圈明星代言都是以一個活動、一個影片或者一段時間來結算。另外,很多電競選手的簽約費一年都達不到200W。

    這樣看來,傳奇頁遊請電競選手代言確實能省下很多錢。就像題主所說的,電競選手的受眾基本上都是遊戲愛好者,而明星的粉絲中游戲玩家佔的比率就很小了。另外,UZI微博粉絲411萬雖然跟明星粉絲差距還是很大,但費用摺合下來請電競選手代言價效比並不低。那麼,為什麼傳奇頁遊不選擇電競“明星”而選擇娛樂明星呢?

    網頁遊戲和電競遊戲的粉絲並無交集

    電競選手雖然擁有很多遊戲粉絲,但是傳奇頁遊並不屬於電競遊戲範疇,而且電競遊戲的受眾往往都是年輕玩家。一方面他們沒辦法接受傳奇型別的網頁遊戲,因為他們追求的是更高的遊戲體驗和遊戲樂趣。傳奇遊戲裡的自動刷怪、做任務爆裝備,難以吸引他們;另一方面,這種傳奇頁遊在年輕玩家的眼中很Low,他們對此類遊戲有很大的牴觸情緒。

    而傳奇頁遊的遊戲受眾,往往是70、80後玩家,他們經歷過2000年的PC傳奇時代,對這類遊戲有很深厚的情感。換句話說,兩款遊戲的受眾不同,電競明星雖然擁有的都是遊戲粉絲,但這些粉絲並不會成為網頁傳奇的玩家。而傳奇頁遊的潛在使用者,也不怎麼接觸電競遊戲,這兩類遊戲的玩家並沒有什麼交集。

    除了深厚的遊戲情感,這些70、80後玩家也已經在社會上積累了相應的財富,有一定的消費能力。而年輕的遊戲玩家,像90、00後,他們整體的消費力是沒辦法和70、80後相比的。傳奇頁遊看中的就是老傳奇玩家的消費能力,畢竟網頁遊戲圖的就是賺錢而不是遊戲口碑。另外,網頁遊戲往往不需要較高的操作和意識,也不需要長時間待在電腦面前,這樣的遊戲更適合70、80後的玩家。

    之前一個傳奇頁遊的大佬,差不多每天充值一兩萬,後來有人在遊戲裡問他為什麼消費這麼多錢。大佬回答(大致意思):

    家裡是開工廠的,場子有人負責不需要自己管,年產值幾個億。在三線城市真的沒有娛樂專案,以前喜歡喝酒唱K,一晚上消費幾萬塊,家裡人怕喝出事就不讓去了。35歲了,玩新遊戲學不來,反應也跟不上,跟不上時代了。現在玩傳奇頁遊,花的錢反而少了,幾百個人天天喊我大哥,也有兄弟陪著玩,在家玩遊戲老婆也不擔心自己外面有人,玩遊戲價效比很高啊。

    相信聽完這段話,大家都明白傳奇頁遊的“客戶”是哪些人了。而之所以請明星代言,是因為他們的粉絲群體更廣,雖然遊戲玩家的佔比小,但是70、80後粉絲佔比很大,相應的廣告收益也會越大。就算UZI只需要10萬的廣告費,甚至更低,他能為傳奇頁遊帶來的新玩家卻寥寥無幾。這就是為什麼傳奇頁遊寧願花高價請娛樂明星代言,也不請電競選手代言的主要原因。

    在傳奇頁遊的廣告中,大多數明星都是以“兄弟來玩”的口吻做宣傳,為的就是激起傳奇時代玩家的熱血和兄弟情。另外,貪玩平臺頂部有這樣一句話“找回年少時貪玩的你”。我覺得頁遊商家內心世界應該是這樣的:說白了,我這遊戲電競“明星”的粉絲玩不來,也不願意玩,就算玩了也沒多少消費。不如請娛樂圈明星,拉來1個大哥就有得賺。

    娛樂明星更有利於廣告傳播

    除了遊戲受眾不同以外,娛樂明星和電競明星的影響力也是天差地別。網頁遊戲的廣告手段往往都是鋪天蓋地+製造話題,前者是什麼網站平臺都投放廣告,後者是製造熱點話題吸引眼球。大家在看明星代言頁遊遊戲的時候,往往會有這樣的疑問“這是真的嗎?甄子丹怎麼會代言這種垃圾遊戲”,然而這卻是事實。只不過這種廣告形式明星們可能先前並不知曉,網頁遊戲商就是要在廣告中顛覆大家對娛樂明星的認識,形成這種反差來製造話題。

    他們讓明星們扛著大刀,穿著花裡胡哨的服飾,然後說著“進服就送XXX”的廣告語,這種滑稽的形象很容易讓看到廣告的人產生好奇,從而吸引眼球。除了讓明星的形象形成反差效果以為,他們還會搭配勁爆的音樂以及讓人產生聯想的“廣告詞”,比如“古天樂綠了!古天樂綠了!驚喜不斷月入上萬!”,這種誇張的廣告不得不說很利於傳播。至少第一次見到這個廣告的使用者,很容易被廣告內容吸引。

    但如果把娛樂明星換成電競明星,不僅粉絲群體變小了,而且這種反差效果也會大打折扣,因為電競玩家本身的形象就沒有定型,年輕的遊戲群體也能接受“惡搞”的套路。但娛樂明星就不一樣了,他們在銀幕上有固定的形象。另外娛樂明星的年紀也比較大,臺詞中“兄弟”的稱呼不僅能走進老傳奇玩家的心中,還不會讓老傳奇玩家覺得彆扭。你說要是請二十出頭的電競選手代言傳奇頁遊,這個稱呼就夠想一陣子的,叫兄弟?叫大哥?都不太合適,甚至會讓已經加入頁遊的傳奇玩家覺得反感。

    當然了,最關鍵的還是傳奇時代的玩家,他們的回憶中除了傳奇遊戲也有這些明星的身影。就像上述35歲的那個大哥,代言陣容裡的這些明星他應該都認識。但是UZI、廠長這些電競明星他可能一個都不認識,這樣就不利於廣告的傳播和獲取潛在使用者,甚至很容易適得其反損失更多已有玩家。你想想一個大佬一年花幾百萬在這個遊戲裡,代言的是一個他不認識的小孩,他肯定覺得這遊戲商沒水平。但要是娛樂明星就不一樣了,大佬會覺得我這遊戲都是明星代言的,花這點錢算什麼。指不定玩的好充得多,開發商還能請明星過來PK下(貪玩遊戲確實請過明星現場和大佬們PK)!

    上述兩點相信足以幫助題主解開這個疑問,事實上很多明星也並不是一開始就願意合作的,甚至他們都沒有聽過這些遊戲。網上有圈內人士爆料,最早這些傳奇頁遊都是先用明星的圖片P成廣告,如果明星不來找那就繼續用,如果找上門了就打官司賠錢。用了你幾張圖片賠錢肯定也賠不了多少,這些遊戲商就跟明星協商,打官司費時費力,不如之前的代言費我一併給你,然後你再給我拍個廣告,我給你150W。就是用這種方法,一些明星才無奈的選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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