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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根據證券發行的物件不同,證券發行可以分為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公開發行又稱公募發行,是指發行人面向社會公眾,即不特定的公眾投資者進行的證券發行。公開發行必須嚴格遵循《證券法》有關資訊披露的規定。非公開發行又稱私募發行,是指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進行的證券發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①向不特定物件發行證券;②向累計超過200人的特定物件發行證券;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2)設立發行和增資發行。根據證券發行的目的不同,證券發行可以分為設立發行和增資發行。設立發行是為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而發行股票;增資發行是為增加已有公司的資本總額或改變其股本結構而發行新股。增發新股,既可以公開發行,也可以採取配股或贈股的形式。
(3)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根據證券發行的方式不同,證券發行可以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直接發行是指證券發行人不透過證券承銷機構,而自行承擔證券發行風險,辦理證券發行事宜的發行方式。間接發行是指證券發行人委託證券承銷機構發行證券,並由證券承銷機構辦理證券發行事宜,承擔證券發行風險的發行方式。
(4)平價發行、溢價發行和折價發行。根據證券發行價格與證券票面金額之間的關係,證券發行可以分為平價發行、溢價發行和折價發行。平價發行,又稱面值發行或等價發行,是指證券發行時的發行價格與票面金額相同的發行方式。溢價發行,是指證券發行時的發行價格超過票面金額的發行方式。折價發行,又稱貼現發行,是指證券發行時的發行價格低於票面金額的發行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可見,中國允許股票平價發行、溢價發行,但禁止折價發行,以保障公司資本的充足。《證券法》還規定:“股票發行採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證券發行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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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證券發行的物件不同,證券發行可以分為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公開發行又稱公募發行,是指發行人面向社會公眾,既不特定的公眾投資者進行的證券發行。非公開發行又稱私募發行,是指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進行的證券發行。
2.根據證券發行的目的不同,證券發行可以分為設立發行和增資發行。設立發行是為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而發行股票;增資發行是為增加已有公司的資本總額或改變其股本結構而發行新股。
3.根據證券發行的方式不同,證券發行可以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直接發行是指證券發行人不透過證券承銷機構,而自行承擔證券發行風險,辦理證券發行事宜的發行方式。間接發行是指證券發行人委託證券承銷機構發行證券,並由證券承銷機構辦理證券發行事宜,承擔證券發行風險的發行方式。
4.根據證券發行價格與證券票面金額之間的關係,證券發行可以分為平價發行、溢價發行和折價發行。平價發行又稱面值發行或等價發行,是指證券發行時的發行價格與票面金額相同的發行方式。溢價發行,是指證券發行時的發行價格超過票面金額的發行方式。折價發行,又稱貼現發行,是指證券發行時的發行價格低於票面金額的發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