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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臨港之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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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在天山1861
沒有影片,文字描述不詳細,不好判斷孰是孰非。
本人覺得,交通事故判定責任和有無證照無關。一碼歸一碼,如果機車正常超車,前車隨意變道掉頭或故意別車,前車應該在交通事故中負有主要責任。至於有無牌證那是另外一回事,無證駕駛15天拘留,無牌扣車罰款,……但絕不應該因為無牌無證就直接主責。
車走一條線,速度慢不要佔快車道,後車示意超車,在不妨礙右車道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自覺讓出左邊道路。
機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本身就是嚴重違反交通安全法的違法行為,依據相關行政法規,機車駕駛人無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車)上路行駛的,將被罰款2000元以下,可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況且本案中的機車駕駛人非但無證駕駛。而且還駕駛無機動車號牌的無牌機車上路,屬於雙重違法,而該駕駛人不但無證無牌違法駕駛機動車(機車)上路行駛,而且還違法超速,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就盲目變道超車,由此導致自己的機車和前車發生剮蹭,機車手倒地受傷,綜上所述,本案中,機車駕駛人,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無視公眾及其自身的安全,在自己未取得機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未經過公安交管部門登記,併發放號牌和行駛證的機車違法上路行駛,並且不按法律法規規定,超速行駛,盲目變道,在沒有與前車確保安全距離的情況下野蠻強行超車,最終導致自己受傷的結果,機車駕駛人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並賠償前車被剮蹭的車損!其次,機車駕駛人,未取得機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而駕駛無牌機車上路行駛的行為屬於無證駕駛!應當被處以罰款2000元以下,行政拘留15日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