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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書香滿屋漫讀書

    近年來,家教之風愈演愈烈,尤其是對在職教師搞“有償家教”,眾說紛紜,褒貶不一。

    一、搞“有償家教”就是違背師德。

    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行為,可以界定為在職教師利用課餘時間、節假日,在校內外為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或在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及其他機構中有償兼課。反對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原因之一是它有損師德。教師有償家教真的會損害教師的形象嗎?我看未必,師德的核心是“敬業、愛生”,這與有償家教並不衝突。受中國古代傳統的“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思想的影響,有人認為道德高尚的人是不講錢財的,一講錢財似乎就是“小人”了。你以為這種觀點今天還對嗎?實際上,教師也和普通人一樣,有各種欲求,別指望每個教師都能成為“張麗莉”式的英雄。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教師的這種“有償”是實際勞動所得,並非違法收入,也就談不上違背師德,師德規範裡哪一條也沒有規定教師不能透過合法勞動獲得合理報酬。

    二、搞“有償家教”不參與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看的是工作績效,而不是看業餘時間幹什麼。業餘時間啥也不幹的教師,工作績效未必好;業餘時間搞有償家教的,工作績效未必差。有些學校主張對搞“有償家教”的在職教師實行一票否決,不參與績效考核,把兩個風馬牛頭不相及的東西扯到一塊非常可笑。其實,有不少教師礙於情面,他們倒不是一門心思為了錢,而是受人之託難以推辭,況且又是利用自己的業餘時間,也不妨礙學校的正常工作質量,如果將他們定為績效考核不合格,是一個比較難操作的“損”招。有些學校倡導和鼓勵教師立足本職,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和教學質量,並能針對學生的個體差異為學生進行無償補課,這是應該的,也是教師要努力做到的。但倡導歸倡導,總不能“強迫”所有的教師都為學生“無私奉獻”,這是不尊重教師勞動的“道德綁架”。

    三、搞“有償家教”就會影響日常教學。

    有人說,有些教師在上課時留了一手,等家教時再傳給學生。相信會存在這種現象,但更相信這樣的教師是極少數。也有人擔心,教師平時去家教會影響到在學校上課的質量,這其實是自相矛盾的。禁止“有償家教”意味著無償家教是被允許的,甚至是應該提倡的。既然有償家教會影響教師的正常教學工作,那麼無償家教就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為什麼兩者非要厚此薄彼呢?教師的超時勞動應該獲得報酬,社會不應該只要求教師無私奉獻,教師也是人啊!上課該講的內容不講,要放到課後有償家教的時候去講,這種老師不會沒有。但如果去上家教的學生都到了這種老師家裡,該老師所在學校難道一點不知道嗎?無論是不知道,還是知道了放任,都是該學校管理者的嚴重失職。

    四、搞“有償家教”就會影響教學效果。

    有人認為,在職教師搞有償家教就會上課不認真,影響教學效果。這種說法是根本站不住腳,因為畢竟社會有補課的這種需求,即使在職教師不從事有償家教,學生中肯定也會有到補課機構和大學生那裡去補習。到時候,如果補習效果受影響,吃虧的還是學生和家長。所以,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的情況下,給一些確實有需要的學生補習功課,並收取一定報酬,不僅無可厚非,而且效果也不一定不好。還有,有需求就會有市場,學生中的補課群體,有很多學生並不是選擇在“上課該講的不講”的個別教師那裡補習,而是選擇在整個家教市場這個“大賣場”裡去補習,因為有的家長忙沒空帶孩子,有的家長想讓孩子更高、更快、更強。退一步說,效果不好他可以選擇不參加嗎?別以為學生家長都腦殘了。

    五、搞“有償家教”不能利用職務之便。

    有的地方教育部門強調,“利用職務之便進行有償家教謀取私利的行為我們是要堅決反對的”。言外之意就是在職教師凡是搞有償家教都不能利用職務之便。其實準確得說,利用職務之便就是利用自己的特長。利用自己的特長搞有償家教何錯之有?是影響工作了,還是違法了;是危害社會了,還是坑害學生家長了?按勞取酬,別的職業可以兼職,為什麼教師就不能?很多學生都有補課需求,有的學習不好的學生家長經常主動找教師。如果辛辛苦苦幫忙給學生補了幾個月的課,不給點補課費家長好意思嗎?退步一說,什麼叫“利用職務之便”,利用教師職務之便有何不可,又不是利用教師職務之便去搞違法犯罪,如果沒有教師職務或者根本不是教師,還能搞有償家教嗎?什麼叫“謀取私利”?教師透過自己的勞動獲取一定的勞動報酬是“正當利益”還是“私利”?“正當利益”和“私利”可以劃等號嗎?

    六、搞“有償家教”就是老師見錢眼開。

    長久以來,教師被賦予太多的意義。教師也是人,也有權謀求福利的提升,其職業道德應當有具體的可操作範圍,不能被無限誇大。在完成教學大綱規定的任務之外,教師也有權支配自己的課餘時間。開展“有償家教”與教師個人與學生都有利,這並不違法。如果不是為了提高學生分數,家長憑什麼把錢給教師賺? “有償家教”並不是學生和家長的沒事找事,也不是教師全都是見錢眼開。你到菜市場去買菜,你少給錢人家幹嗎?,給了錢才能完成交易,你能說人家見錢眼開嗎?哪個學校不常年補課(尤其是畢業班),老師都在拿補課費,難道老師都是見錢眼開?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教師利用業餘時間搞“有償家教”屬於公平交易,這和“惟利是圖、見錢眼開”不能劃等號。

    七、對在職教師搞“有償家教”一律取締。

    在搞有償家教的教師群體中,的確有極少數道德敗壞的人,但這樣的教師畢竟很少,不至於成為取締“有償家教”的普遍理由。僅僅是少數師德敗壞的教師,不可能形成一個龐大的家教市場。針對極少數人的失德行為去出臺一部針對所有教師的政策或法規,似乎有大炮打蒼蠅之嫌。教育資源不均衡之下的升學率競爭,是有償家教產生的根源,如果沒有“中考”、“高考”這樣的指揮棒在,沒有“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的剛性需求,有償家教也不會如此火熱。而且,有償家教還在一定範圍內有利於打破教育資源分配不平衡的局面。有償家教的根本不在學校、教師、家長,其根源在制度、在社會。畢竟,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需要反省的絕不是教師。其實,很多教師並不願做家教,但是一些家長透過熟人朋友找上門來,叫人難以推脫。

    八、取締“有償家教”家長就會贊成。

    有償家教”表面看是教師得了“錢”,實質性的動力是學生要“分”。對很多大城市的家長來說,為了“分”投入再多的“錢”也是值得的,是非常“划得來”的。有這樣巨大的“市場需求”,有關部門不要以為禁止“有償家教”家長就會贊成。看看寒暑假學生一夥一夥地揹著書包穿街走巷去幹什麼,就知道家長是贊成還是反對!為了讓孩子在現行高考中得到較好成績,家長總會不惜一切代價。家長的心態很現實,沒有高分數,就不能上好學校、好大學,畢業就沒有出路,升學才是硬道理,所以,儘管有關部門禁止補課、禁止有償家教,並聲稱是在為學生好,減輕學生負擔,有些家長根本就不領情。這也是禁止補課、有償家教難以禁止的關鍵原因。總之,只要現行考評制度不進行改革,不從制度上破除“分數崇拜”,取締“有償家教”的願望就難以落實。

    九、搞“有償家教”就要處罰教師。

    任何一所學校,難免有跟不上學習進度的學生,哪怕是整體成績不錯,也有可能某一門課比較薄弱,家長想找個老師給孩子補一補,會好意思不給錢?如果有關教育部門的禁令得以透過,而以後違令者仍然存在,搞有償家教的教師自然要受到處罰,那麼同為違法者,家長是不是也得受處罰呢?所以,國家要真正落實公平競爭機制和激勵機制,使教師的素質、工資待遇和社會地位等等真正得到保障和提高,並努力規範家教市場才更加可行,而不是一味地禁止。課餘時間完全屬於個人,禁止他人正常的勞動,有干涉公民權利之嫌。在有償家教的問題上,教育主管部門能做的是,對那些因有償家教影響工作,甚至敗壞師德的行為進行監督。比如收費標準、師德教育、費後交稅等等,讓有償補課向著社會、群眾希望看到的方向發展,讓孩子們得益,群眾滿意。有人會說“不好規範”,但不好規範就應該取締嗎?而是需要反思監督和管理能力問題。工商管理部門總不能因為少數小商販的“短斤缺兩”而取締農貿市場吧?

    十、搞“有償家教”會引起百姓對教育的不滿。

    事實證明,“有償家教”不僅僅是一個道德或者金錢問題。人們對教育現狀不滿,並不是教師從事“有償家教”造成的,而主要是教育資源分配不公造成的。只有改變這種境況,讓每個孩子公平地享受到優質教育資源,扭轉應試教育現狀,真正緩和中小學生升學競爭壓力,眼下的火爆家教市場才能降溫。因此,解決有償家教問題,既不是教育部門發出幾句道德號召所能實現的,也不是表個態度就可以的,哪怕這個態度再鮮明,態度仍然只是態度!企圖透過抓兩個典型就解決問題純屬天方夜譚。在有償家教問題上,教育主管部門應該做的是,對那些因有償家教影響工作,甚至敗壞師德的行為進行監督,而不能一味地用偏頗的價值觀去約束教師,因為這同樣是在製造不公平,是對教師權利的熟視無睹。

    延伸閱讀1:

    “老師補課 領導停職”,誰在“隱身”?

    陝西省教育廳規定,對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後講並收取補課費的教師重點查辦。對查實有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行為的學校,要追究學校主要領導責任,一律停職檢查,情節嚴重者,調離校長崗位。(11月15日《華商報》)

    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是一個很有爭議的、超出教育領域的熱門話題。儘管陝西省所謂的“老師有償補課 校領導一律停職”有著教育部相關規定的支撐,如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但這些都不足以消除爭議,相反,表面嚴厲實則是非不分的做法,折射著管理部門的無能和墮落。

    事實上,中國各個地區針對有償家教的治理政策也多有不同,如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曾擬立法有條件放開有償家教,而更多的地方選擇了一刀切式的“堵”,但在效果上卻有著驚人的相似——效果甚微,有償家教一直頑強地存在著。而這些難道能靠“校領導一律停職”達到理想的治理效果嗎?

    應該承認,採取何種有效、合理的策略應對有償家教,已經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在人們用道德審判官的姿態來看待“有償家教”現象,將之定性為有違師德的“走穴”行為,甚至認為是一種“教育腐敗”的時候,我們已經陷入了怪圈。道理很簡單,有償家教是教育制度和市場經濟的衍生物。

    對“有償家教”的“堵”或“疏”,離不開對四個問題的追問:一是家教有問題嗎?二是教師從事家教有問題嗎?三是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有問題嗎?四是如果有問題,教師難道就只能從事無償家教嗎?

    前兩個問題,無須多說,關鍵在於第三個問題,但是,問題的要害在於,如果其他行業都可以進行“有償”服務,那對於教師來說,真的就不可以嗎?簡單、武斷地否定“有償家教”是容易的,但是,這難道不是一種變相的職業歧視嗎?甚至可能讓所有的家教都灰飛湮滅,最終的後果是傷害那些有需求於家教的學生和家庭。更何況,隨著社會節奏不斷加快,家長忙於自己的事業,有的家長甚至長期身處異地,無暇顧及子女的學業,在職教師有償家教正是迎合了這一教育服務的需求。至於個別教師將本屬於本職的教育教學任務轉移到學校以外的家教活動中,藉此來謀取個人私利的不良行為,則應進行有效控制。對於從事這種不良行為的個別教師,教育行政部門可以聯合學校對其予以嚴厲的懲處,情節嚴重的可以施以解聘的處罰。因此,“有償”不是家教的原罪,更不是一刀切式“消滅”家教的理由。關鍵在於如何規範和引導。這種規範和引導,對所有行業來說,不是都存在的事實嗎?為什麼我們要故意忽視當下教育部門疏於管理和規範的現象呢?

    有償家教是教育制度和市場經濟的衍生物。社會各界已經隱性承認並且接受有償家教這一教學事實,政府對待有償家教問題主要是持消極、否定的態度,而供給關係的客觀存在醞釀了在職教師有償家教這個市場。從法律視角看,有償家教有其法律依據和保障,教師有透過勞動獲得報酬的權利。從道德視角看,絕大多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能堅守道德的底線。從經濟視角看,有償家教符合供求規律和社會現實,並不能說一點意義也沒有。

    現實中,確有部分老師迷戀於金錢效應而無視學校教育和教師的責任與道義,更極端的例子是,還有教師故意在課堂教學中有所保留,誘導學生消費“有償家教”。常識告訴我們,“有償家教”的產生有著特定的社會和家庭背景,更與當下社會中教育資源有限和公眾需求龐大之間的矛盾有關,而不僅僅是一個道德問題或者金錢問題。要防止“有償家教”成為個別教師賺錢、創收、獲利的機會,但是,也不能一味地用偏頗的價值觀去約束教師。

    (本文選自光明網-時評頻道)

    延伸閱讀2:

    “校長連坐”是治理有償補課的猛藥

    日前教育部規定,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陝西省教育廳近日正式公佈實施方案:對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後講並收取補課費的教師重點查辦;對查實有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行為的學校,要追究學校主要領導責任,一律停職檢查,情節嚴重者,調離校長崗位。(11月15日《華商報》)

    任課教師不能參與有償補課,這應該是一個常識。首先,教師具有教書育人的職責,他們本應該在課堂上履行、完成相應的責任。即便,學生群體存在差異,即便,教育強調因材施教,教師也不該透過收費的方式,課後補課;他們完全可以透過課前的用心備課,課上的精心講授,課後的專門輔導,做到教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這是他們需要完成的義務,也是他們需要具備的教學能力。一個稱職的教師,不會把學生接受能力較差,當成課後補課的理由,更不會以此作為牟利的捷徑——當教師做出如此判斷時,家長們通常會驚慌失措,順從地接受課後補課的建議。這是一種誤導和誘導。

    其次,有償補課會導致教師權力的濫用,這種權力來自教師與學生關係的對比。教師似乎沒有什麼權力,但是在家長和學生眼中,教師的話卻可能“一言九鼎”。所以,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一些家長出於對教師的敬畏,或者對教師的迎合,把參加教師的補課當成拉近關係的一種方式,還有一些家長已經把參加任課教師的補課,當成一種變相的送禮。這種變味的補課,既庸俗化了師生關係,也讓學生陷入被動的補課壓力之中。甚至,一些教師為了體現補課的效果,透過洩題的方式,快速提升學生成績。這種麻醉學生和家長的行為,最終破壞了規則,損害了學生權益——當他們參加統考時,就現出原形。

    可為何任課教師參與有償補課屢禁不止,且容易獲得同情呢?一個理由是,存在市場需求。在高考指揮棒的指引下,家長願意為孩子補課:差的學生,家長希望透過補課為其補齊短板;好的學生,家長希望透過補課讓其更加優秀。結果,幾乎所有學生都要補課,如果不補課,就會心裡沒底,感覺輸在了起跑線上。另一個理由是,任課教師的教學效果更好。任課教師因為在崗,所以更加了解應試的需要,也更加了解學生的實際情況,因此由任課教師補課再好不過。似乎,要補課就應該由任課教師來補,否則首先不答應的是家長和學生——他們寧願給任課教師補課費,也不希望出現成績下滑或無法提高的情形。

    這兩個理由看似充分,但其實有先入為主的偏見——誰說補課非要由任課教師完成?補課需求完全可以由培訓市場來完成。就像考研輔導一樣,為了保證考試的公平,教育部門不允許招考學校舉辦輔導班,結果考研輔導還不是一樣成為市場的熱點,成為培訓機構爭搶的“肥肉”?而培訓機構的師資可以由退休教師來擔任,或者吸納那些願意捨棄教職投身培訓事業的教師加入,這些人未必會比任課教師能力差,而且也可以避免任課教師補課所帶來的種種弊端——因為身份模糊和錯亂帶來的尷尬。說實話,對於任課教師來說,他們的精力畢竟有限,要想一邊在課堂教好課,一邊在課後補好課,只是一種理想化的狀態。很多時候,他們只能敷衍一邊,而且多數情況下,被敷衍的是課堂。

    以校長連坐的方式治理任課教師有償補課,算是一劑猛藥。不如此,任課教師有償補課的亂象就可能屢禁不止;不如此,任課教師不得有償補課的常識就無法成為共識。誠然,有償補課背後還隱藏著一些實際問題,比如教師待遇的問題,教師編制的問題,這些問題讓人覺得教師補課有其苦衷;但即便如此,師德的邊界也不能模糊,有償補課的界限也不能突破,否則有償補課衍生出來的問題將更加嚴重、普遍。從這個角度看,陝西省教育廳的痛下狠招,也算是一種當頭棒喝——在職教師不能有償補課,其實是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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