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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言亂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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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隻有文憑的魚
其實這應該說是人之常情,自己的母親當然是割捨不下的,哪個兒子會輕易就忘記呢?所以也沒必要大驚小怪,如果有能力,就幫著傳播下訊息,讓他能夠早點找到,如果幫不了忙,那就默默祝福,別唱反調就好,畢竟這是人家的家事,找不找是個人自己的事,外人沒有指手畫腳的權利。
不過還是可以理解這樣的遭遇,畢竟作為孩子遇到這樣的事自己無能為力,也到27歲有能力去做一些事了也不算晚,他如果真的有心相信一定可以實現自己的願望的。
但是找應該是第一步,後面還要考慮找到後要怎樣來和母親好好相處,如何解決一家團圓,這些才是應該重點考慮的。如果只是找看一下,那麼不找也罷,徒增悲傷,所以一旦確定要找,就要把後面的事情安排妥當,避免再出其他狀況。
祝他能夠早點找到自己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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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撩發哥勵志
生無可念,念即重生。生生相息,母子相依,可憐天下父母心。不見也罷,若相見不必恨太晚,命運捉弄人,母親悲哭淚,孩兒莫怪出生。孩兒有淚不輕彈,尋母心急切,為母孝順敢擔當。孩兒大婚在即,日思夜想,"媽媽,你在哪裡?我想你,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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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貓與郎的創意工坊
1.尊重女性!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強烈呼籲直男癌的朋友們理性的看待這個問題!從題目的文字描述中我們不難看出女子並非自願而是被拐賣到這裡來的!設想一下與一個不相愛的人結婚生子是一種什麼體驗!買賣本身就是違法的!站在兒子的角度來講更應該尊重母親離開的選擇!成全即是尊重!
2.在這件事情上女性本身就是受害者!
都知道孩子是母親的心頭肉、都過去二十多年了!假設還有一絲感情!母親不可能放著20多年的時間不在重新尋找自己的孩子的!是什麼讓這個女性寧願放棄這個親生骨肉!也要逃避過去!這是不是一點不堪回首的回憶給她帶來了深深的痛苦!
3.事情已成過去!就讓社會進步來抹平這種事情的發生機率吧!
太陽總有照不到Sunny的死角、我們能做的就是避免這種悲劇再次發生!社會在進步、體制在完善!
回覆列表
可別找啊!求放過啊!大哥。
首先,你的出生,本來就是這個媽媽一輩子的恥辱。被拐賣的女人肯定是遭遇了很多的非常人待遇的。人家好不容易被解救,能跳出火坑,你現在打著找媽媽的名義,想用大義去綁架人家,你跟以前拐賣她的那些人又有什麼區別?人家費了十個月,含辛茹苦的生下你,難道還不夠嗎?你現在長大了,你還要再用刀去捅人家一下,你真的對得起人家生你麼?
而且你說你只是想說圓一下你自己的心願,想讓媽媽參加你的婚禮,那你的家人呢?你老爸呢是怎麼想的呢?萬一你那個老爸還想著說,哎呀,那個女人當初居然敢跑,你給我賠錢,那怎麼辦?或者說一堆七大姑八大姨上來圍觀她,指責她!人家說不定早就把這段不堪回首的經歷拋到九霄雲外去了,就當這個事情不存在了,你非要把這個事情重新翻出來,拿刀去戳人家已經癒合的傷口,你真的是人嗎?
更何況很多被拐賣的婦人,甚至說被強姦的婦人,她們都把這個事情捂得死死的,因為為了以後生活的平順,可能都把這個事情弄的不存在,你現在大張旗鼓地還要搞到新聞,上去找媽媽,你就是逼得人家不得不承認,不得不出面,你想逼死人家嘛,你這個兒子真的是生了你,不如扔在馬桶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