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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亂侃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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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立君聊生活
是法庭判的嗎?女方淨身出戶就該像她來到這個世界時一樣,赤條條的來赤條條的去?
還這樣的合理嗎?簡直欺人太甚!
這也只有在農村,我現在知道為什麼農村的男孩娶媳婦難了,我現在知道為什麼農村的女孩相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須在城裡買房,還必須給彩禮了。
其實你們村裡離婚夫妻的男方還忘了一件事,女方除了淨身出戶還必須付出鉅額撫養費。
我都不知道有些人是怎麼了?他們腦子裡到底想的是什麼?女人就算有天大的過錯,她必竟也是你娶回的老婆,是你孩子的媽媽,你還要不要再婚?還有哪個女人敢嫁入你家呢?
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愛已足夠,必竟責任太多!離婚妻子淨身出戶,妻子身上衣物也是財產,都要歸你?你這是逢善欺呀!你這是要逼死妻子的節奏!
請原諒我太激動了,請法官來,@檢查院,我要上訴!申請離婚,財產重新分配,這樣的家庭,怎麼能教的好我的孩子?我要孩子的撫養權。
可以說,這樣做有些過分了。
雖然,由此看來,兩方之所以離婚的過錯方在於女方,已經淨身出戶了,還要計較女方身上穿著的衣服,如此斤斤計較,實在不應該的。
俗話說得好,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當然,所謂淨身出戶,在離婚當中是對過錯方的一種很嚴重的懲罰,只有造成了很嚴重的後果,給婚姻帶來嚴重危害,給對方造成大的心理傷害,否則不會嚴重到淨身出戶的程度。
婚姻不是兒戲,這是人盡皆知的話語,但是我們生活中婚姻中,總有人自覺不自覺的當成耳旁風,逾越婚姻的紅線,不顧原則和底線,不甘於生活的普通,瑣碎和平淡,從而做出什麼出軌,婚外戀等不忠實另一半的事情,極大的影響彼此感情,給婚姻帶來不確定性。
一日夫妻百日恩,好合好散,比啥都強。進行必要的溝通,而不是像仇人見面分外眼紅似的,各不相讓,睚眥必報,大打出手。夫妻一場,何必呢。
如果有子女,更要雙方都肩負起撫育培養孩子的責任。這都是為人父母應該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