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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歲月靜好Luo

    一般來說,買房的時候開發商的贈送

    部分的位置和麵積,應該是要在合同中註明體現的,不然的話可能會給以後留下爭執糾紛後遺症的。如果開發商只是口頭說說,不願意在合同上

    註明的話,那就可能是開發商玩的

    套路了。

  • 2 # 醉江南小鎮

    是給你的一個空大支票,因一層的房子不好賣,開發商就說送你多少大的花園,甚至圍起來的綠地,但除陽臺投影之外的綠地、花園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合同裡會體現嗎?能辦得出這個手續嗎?

  • 3 # 大疆無界1

    贈送一層30平花園,不寫進合同中,這個產權不歸開發商所有,自然不能寫進合同中!

    請問這30平米花園是否有獨立圍牆,是否一層所有住戶都有這樣花園,並且都有圍牆,如果大家都有這樣的圍牆,只要不增加費用,個人覺得可以買!

    在開發初期就設計好一層小花園,並且沙盤中有體現這樣圍牆,設計圖也有這樣圍牆,我個人覺得可以買!

    開發商敢這樣統一設計,就證明一層規劃帶花園出售,這種情況下就敢買!

    如果沒有統一設計圍牆,只是正常花園,事後業主自行違建,這種事不能幹,開發商在售房階段可以幫你壓一壓,房子賣完拍屁股走人,留下一筆大修基金給物業或業主委員會,功成身退,到時業主委員會或物業就不會壓的住這片花園,萬一小區有個2B律師,那就夠你喝一壺了!

    個人認為,產權是絕對寫不進合同,但開發商售房前以建好圍牆,這種就敢買,如果業主事後自己建,這種情況就要深思了!

    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 4 # 你管問我管答

    從實務上來說,買房是否繼續,取決於你是否已經簽訂了買賣合同(定金合同)及花園對房屋使用的必要性。

    如果已經簽訂了買賣合同,現在放棄購買房屋,從合同上來說,則買存在違約行為,需要支付違約金。如果花園是房屋使用的必然條件,則放棄購買不存在違約行為,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但是該條件基本是不可能的。

    通常來說,花園是不可能為一戶人家所建造,只能為房屋使用錦上添花,但不能過戶,你的朋友應該是心知肚明的。他的要求不能用書面方式得到體現這是正常的。如不想購買又不想違約,只能在合同裡面找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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