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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水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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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童心144349401
無任哪放面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都與農民工無關。一個農民工能有那麼大的能力左右一個工程的質量好壞嗎?他們有那麼大的本事還會當一個農民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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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積木工程式
現在不存在這個問題了,在組建專案後,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在工程專案設立勞資專管員,在農民工進場後10天內完成實名制資訊的採集,建立農民工實名制動態資訊監管臺賬,並將相關資訊上傳至主管部門明確的勞務實名制監管系統,也就是所謂打卡制。
要求建設單位在撥付工程款時,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數額,將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在銀行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執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制度,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確保專用賬戶中有適當的儲備金《工資卡》。
當然了,政策是人來執行的,制度的建全是需要時間的考驗與不斷的修改完繕的,所以有時過程中也不能確保工程款完全到達工人手中,總是要找原因的。
比如工人上班不打卡,工程款就無法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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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聞曦2
這個問題很難說清楚,首先不管是承包方還是分包責任人,其目的都是想用最小的代價做到利益最大化,大部分基層承包人的利益本來就靠以各種藉口來剝削農民工,農民工勢單力薄,作為施工方最前線也是最底層的工人也沒有能力左右工程的質量,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國家規定工資必須日結,即便是工人偶爾出了質量問題也不會太大。免得給甲方以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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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剛仔哥
工程質量與農民工有關係嗎,施工過程中,質量有總承保技術員,技術工人,有甲方聘請的監理單位負責,農民工只是幹一些出大力而沒有技術含量的活,除非是承建單位為獲得更大利潤,剋扣農民工工資,建築行業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我靠理由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否則一違法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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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迷茫飛翔1
以我在外打工這十多年經驗來看,老闆依工程不合格不付工資這裡耍賴的行為,因為在施工過程中有施工員一或技術員現場指導施工,監理員當天現場驗質,對工人場場監察施工過期(一天)反工無效,是施工員或監理的錯,對工人施工作業中有違反操作警告無效的情況可當場辭退,要是以工程完工說工程不合格不付工資者均是耍賴。現在好多工地有這種現象,砌牆不放線,錯了是工人的錯,反工也是工人,施工員,技術員都在辦公室打遊戲不上工地指導,包工頭大包大攬害苦了岀力氣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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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秋風荷葉
施工方也總有單位的吧,你不可能把工程包給個人吧?只要是良心工程,誰做錯了誰負責,但你要是一千萬工程包五六百萬,哪又不一樣了,這樣的工程款就是這樣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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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綠水青山雪皚皚
農民工工資支付和甲方是否支付工程款無關。農民工和勞務分包有合同關係,勞務分包和施工單位有合同關係。從合同關係看,農民工工資保障責任在勞務公司和施工單位,施工單位不能以甲方不支付工程款為理由不支付勞務工程款。同理,勞務公司不能以施工單位不支付工程款為理由不支付農民工工資。以上是法理,實際中國家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要求施工單位在開工前繳納一筆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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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石外來地
非常簡單的問題,任何行業都有規矩,工程行業裡也有一個規矩那就是:千錯萬錯工人總沒錯。工程質量和工人無關,工人無需對工程質量負責,工人只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句話我就不解釋了,能理解的自然會理解。
另外,合同相對性和誠信原則是社會規則的兩大基石,不能再被傷害了。
誰請的工人誰就必須為工人工資負責,如果一個包工頭去承接工程的時候就沒有把握解決工人工資,那就不要接活。至於施工單位違法分包,也必須承擔相應處罰。但是,一定不要突破合同相對性原則,誰請的工人,誰負責工資,必須作為一條鐵律去執行。……可現實,搞笑的一塌糊塗。包工頭跑了,施工單位就必須去發工資,可工人的工資標準、出勤時間……都是自己說了算。簡直荒唐無比。
現在又是實名制、又是指紋打卡、又是工資保障賬戶……,耍了個一溜十三招,招招都是耍樣子的。
你頭疼他去醫別人的腳……
我去你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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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藍色Sunny
從法理角度講,甲方無責任。事實上一般是採取農民工圍堵甲方辦公室的做法,逼著甲方付錢,甲方一般也會付。然後從未結算的工程款裡面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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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認真的旭日EQ
現在施工單位不管是總包和分包素質和覺悟太差,假如沒人監督的話,百分之百的去幹豆腐渣工程,恨不得把工程款全裝自己的腰包,真怪了包工頭都個個那德性。
回覆列表
只要施工人員按技術要求施工,工程質量就與你一般施工人員無關。
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也只能依公司管理制度對責任人處罰,毫無扣發所有打工者工資的理由。如公司對無責任的人員扣發工資,可向勞動部門舉報,如無效,可申請仲裁。還無效,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