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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財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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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飛刀47號
飛刀認為社會上的很多p2p理財與以往的民間高利貸相似。都是吸收資金,都是發放貸款。
按照p2p的定義來說,p2p應該是把有錢人和人牽線搭橋,如果不行可以找擔保公司增信,如果不還了,有錢人自認倒黴……這是真正的p2p。
規範一點的p2p都是有銀行監管賬戶的,這個賬戶把用於放貸的資金和公司資金分開了…一般老闆不能用投資p2p的錢揮霍了。
現實中的p2p,大部分都是吸收存款,然後p2p公司兜底,有的騙子甚至打著p2p理財口號,騙錢。
題目中的情況普遍,p2p放款了,然後收不回來,p2p就去託底,催收,如果大面積收不回來,或者遇到大面積的投資者收回投資……p2p就出問題了,清盤跑路就發生了。
至於為啥子,p2p要承諾兜底……就問各位一句,如果不承諾的話,你還會買這種理財麼?
飛刀勸各位最近買p2p理財小心…2018年6月以來p2p平臺一天爆雷好幾家,有的是因為貸出去的收不回來,有的是投資者擠提,導致崩盤。
但願這次暴雷以後,p2p市場會迎來一個春天。
朋友們好!標題中提到的問題,顯然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另一面顯示出對P2P理財的認識有待於進一步的加深!明確的講,公司對欠款客戶代墊還款,需要有自有資金!這是一個原則!理論上原則上都不能動用其他客戶的存款資金!某種角度來看,銀行資金存管就是為了防止客戶資金被隨意挪用!
下面給朋友們進一步介紹一下!
首先需要理解,理論上講,p2p理財僅僅只是一箇中介!本身無投資專案,同時,也無權私自動用其他投資客戶的錢款!
第二,p2p投資在與,投資客戶,簽署協議時,往往是有現成的專案!也就是說,客戶的資金是指定投資用途的!P2P公司無權更改!
第三,在實踐中,p2b公司為了吸引客戶,往往會承諾逾期代償(例如代償三期或五期)!既投資客戶的投資款或收益到期不能返還,P2P公司代借款戶償還!因此用於償還的資金需P2P公司的自有或其它途徑自籌資金!!!不得使用其他投資客戶的資金!
綜上所述,在代償是P2P公司的營銷方式,不能也不應使用其他客戶的專項,指定用途投資款!這與銀行存管沒有關係!但在現實中,許多P2P公司,利用客戶的資金建立資金池或代償或自融!有挪用資金的嫌疑!超出了P2P公司的經營和許可權範圍!公司加大了成本,徒增了客戶的風險!
因此,p2P公司或其他民間投資公司,對於代償承諾要慎之又慎!同時要有一定的自有資金,以便週轉!加強投資專案的篩選跟蹤以及已逾期追款工作,以使經營穩定有序的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