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BENKOK

    那分兩種情況,你們企業是給個人有沒避稅。如果是避稅一般工資有一部分出現金的。如果真的是少了,就直接找財務說一下。有什麼直說就OK

  • 2 # 怡路同行

    實際工資和勞動合同工資不符的情況很常見,主要是由於以下幾種情況造成的:

    第一種情況:

    勞動合同簽訂時約定了具體的工資額,而合同期限一般都在3~5年。企業一般每年會定期漲工資,但勞動合同不可能每調整一次工資就重籤一次。如果籤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更會是這樣了,合同裡工資額那一欄仍然是很多年前的工資。

    這種情況沒關係,工資額以實際發放為準,有工資條和轉賬記錄等可以作為證據。

    第二種情況:

    根據行業或崗位的不同工資結構會不一樣,一般情況下籤合同時的約定工資裡都不包括浮動工資部分。例如提成、各類補貼等。這就會造成實際工資與合同工資不同。只要企業有明確的關於工資結構規章制度的,並在籤合同時告知了員工實際的工資專案情況,也是很正常的。

    第三種情況:

    以上說的兩種情況都是實際發放比合同工資高的情況。如果是實際工資比合同工資低的話,那麼要首先確認企業關於工資的規章制度,看看工資被扣減是否有依據。沒有依據的話就欠妥了,可以找上級瞭解情況,如果發現薪酬管理不正規,隨意性太強等問題,那就要考慮是不是還要繼續在這裡工作了。對工資管理都如此隨意的企業,以後還會發生很多問題的。

  • 3 # 陳學楊

    這個是一個比較常見的現象,有的是因為崗位工資的多變性無法實際填寫,比如計件、提成工資制度等等;有的是因為企業管理的原因,無法按實際填寫。

    不過,這個關係不大。如果發生糾紛,發現勞動合同填寫的工資與實際不符合的情況,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作為判定的依據。

    因此,在日常的勞動關係當中,你可以做到以下的幾個方面:

    1、儘可能讓企業填寫實際的工資。

    如果企業不如實填寫的,能夠接受其他的勞動條件,也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2、每個人的工資發放情況、考核情況,自己做好留底的工作。

    目前絕大部分都是轉賬的發放,有銀行的記錄,這個足以證明。有的發放現金的,做好籤收記錄,員工對簽收表儘可能收集證據留底。法律法規要求企業發放工資條,因此,工作條也要儲存好。

    3、對於管理不規範的企業,適當收集工資、考核發放的側面證據。

    如果員工已經感覺的企業管理的不規範,甚至有侵害自己權利的可能性,就要學會保護自己的權利,儘可能在日常,收集一些跟工資、考核相關的資料,比如:收集拍照、錄音、錄影等。如遇糾紛,則要求企業出具相關的證明,如果企業無法出具的,按照勞動者提供的相關材料來判定。

  • 4 # 打聽生活

    實際上這種情況比比皆是,打過數情況,是實際工資高於勞動合同約定公司,為什麼呢?因為這樣公司具有主動權。

    因為工資不一致,不需要另外籤合同,最多算是勞動合同部分內容的變更。所以公司才會有工資結構表、工資條、和工資發放記錄。而實際上很多公司又不給工資條這些給員工,所以造成員工非常被動。

    所以,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具體看以下:

    一、首先實際公司肯定不能低於合同約定工資,這個基本上是違法的,相信很多公司也不會這麼做。

    二、如果是實際工資高於勞動合同的,那麼平時的工資發放記錄、工資條、社保繳費記錄等能證明實際工資的證據,一定要記得儲存,這樣到關鍵時候,勞動權益才不會被受損。因為勞動仲裁是會看這些證據的,如果有,就會以為這些證據為準。如果沒有,可能就會以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為準。

    總之,這種情況是現在的普遍現象,只能自己多注意留存證據了。

  • 5 # 度海明光理豸

    您之所以問這個問題,想必是擔心將來涉訟時舉證不利吧,這種擔心確有必要。我相信您的工資在發放的時候,也必然是有問題的,所謂有問題,要麼是一部分銀行卡,一部分現金;要麼就是都是銀行卡,但由兩家公司甚至更多家支付的。

    遇到這種情況,首先要做的就是取證,不論是現金銀行卡混合,還是多家公司混合,一方面要儲存好工資條、轉賬記錄,另一方面,要積極收集證據,證明您所獲得的工資總數,實際上都是與現在工作單位直接相關。推薦您使用勞資簿 小程式,在勞動維權取證方面是一個不錯的工具,可以通過錄音、錄影、拍照、郵件、甚至相簿的檔案,而具體證據有哪些,勞資簿也提供證據鏈指引,並分門別類幫您取證、存證,後臺直接備案司法鑑定機構,以備法庭質證時,提供防篡改依據

    似這種勞動合同上就作假的公司,建議您多加防範,給員工下套看來已經是老手了,建議多多參考勞資簿。開車系安全帶,並不意味每天都會派上用場,但是一旦遭遇事故,還是有很大安全係數保障的。近年來工作不好找,不像以前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既然明天不一定美好,不如把昨天的事情談清楚,該是您的拿走,不該是他的留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吞商史”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