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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曠野石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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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善若水Lj
那就乾脆不要了,既然她不想盡義務了,你們的婚姻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啦,早點解體吧,誰也不要耽誤誰,在一起不能相互愉悅又何必勉強自己呢?弄得大家都不愉快,這又何必呢?
沒有了感情,就等於是路人了,也許還不如路人,你看我彆扭,我看你不順眼,雙方沒有交流,更沒有交集,在一起要多彆扭有多彆扭。雙方各過各的日子,各有各的生活,彼此平行,不會重疊,只是名義上的夫妻,緣分盡了,還要這麼個虛名做什麼,如果沒有孩子,一切都好說,有孩子,我只能說這孩子實在命苦,攤上一對沒有責任感的父母!
這種情況怎麼處理的都有。1.同在屋簷下,很少交流,不干涉彼此私生活。基本不起火,各自選擇進餐方式。睡覺分房,經濟獨立,家庭支出實行AA制。對孩子都很關心,孩子大了也瞭解父母的關係,但一家人彼此心照不宣,外人看起來家庭和睦幸福。2.婚姻有名無實,但就是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死纏爛打,要死要活。3.由愛轉恨,為離婚鬧得你死我活,彼此傷害,甚者進監獄、出人命。4.和平分手,互不傷害,有困難還能互相幫助。從你老婆對你的態度,不難看出是有感情問題的,但選擇什麼方式對待今後的彼此需要慎重考慮。建議採取寬容的態度。